共同幸福之中,甚至有人从利己主义出发,提出要为了个人幸福而关心他人的与公共的幸福。
昆布兰是一个典型的主张个人幸福包括在公共幸福之中的人。他认为“全体人的共同利益就是最高规律。”
①“个人的幸福,并不能与全体人的幸福分开。”
②“除了通向全体人的共同幸福的那条路而外,再没有其他道路可以使个人能够遵循着它达到自己的幸福。”
③
昆布兰是一个性善论者,他认为每个有理性的行为者,对于人类全体都怀有极大的仁爱之心。这就是促成人类幸福的根本内在原因。
更多的人之所以主张共同利益、共同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前提,是因为他们都看到个人必须依赖于他人,必须依赖于社会,才能存在。他人的存在与他人的幸福,构成自己存在与幸福的前提条件。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一书中写道:“人始终不渝地谋求幸福;他的软弱无力不断提醒他:没有他人的帮助,无法得到幸福。他也知道,怀有与他同样希望的人是无穷无尽的。他每时每刻都相信,他的幸福依赖于别人的幸福,而行善是他当前幸福的首要和最可靠的手段。”
④。。
摩莱里的这种观点并不是个别人才具有的。甚至与摩莱里的基本理论相反的霍尔巴赫也是这样认为的。摩莱里是一个空想社会主义者、性善论者。霍尔巴赫认为人性不善也不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利己、自爱是人的本性。霍尔巴
①②③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695、698、699页。
④摩莱里:《自然法典》,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0—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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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743
赫正是从人性利己的角度出发,论证了个人为了自己的幸福,就应当关心他人的幸福。他说:“部分人的福利,只能从全体的福利中得来”。
①
霍尔巴赫在《社会体系》中有连续的三段话,非常能说明他的观点。他说:“人为了自保,为了享受幸福,与一些具有与他同样的欲望、同样的厌恶的人,同住在社会中。因此道德学将向他们指明,为了使自己幸福,就必须为自己的幸福所需要的别人的幸福而工作,……”
“企求幸福,就是爱那种与我们的存在符合一致、能够保存它、能够使我们的生存幸福的东西。所以,人凭着本性,就不仅应当爱自己,而且还应当爱一切协助他取得幸福的东西;由此可见,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应当爱其他的人,因为他们是他的存在、他的保存、他的快乐所必需的。”
“爱别人,就是爱那些使我们自己幸福的手段;就是要求他们保存、他们幸福,因为我们发现我们的幸福与此相联系。这就是把我们的利益与我们所交往的人们的利益混合在一起,以便为共同的福利而工作。”
②
霍尔巴赫从利己主义出发,认为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相联系,要把自己的利益与自己所交往的人的利益混合在一起,因为自己与他人之间有共同的幸福,或者说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之间有一种依赖关系。
①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79、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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