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会中劳动和生活,不仅仅是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他还有更多的目的和追求,而对幸福的追求,则是人生的主要目标。对此,很多著名的思想家曾作过重要的论述。
古希腊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古罗马思想家奥古斯丁讲道,人人都希望幸福,没有一个人不想幸福。近代法国数理科学家、哲学家帕斯卡尔指出,人人都寻求幸福,这一点是没有例外的;无论他们所采用的手段是怎样的不同,但他们都趋向这个目标。
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1847年在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文件中写道:“在每一个人的意识和感觉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原理,它们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须加以证明的。”接着他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
,就是这样“无须加以证明的”原理,是“颠扑不破的原则”。
①
幸福观在人生观中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对此,很多思想家曾作过高度的评价。伊壁鸠鲁把伦理学规定为“达到幸福的科学”。
②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认为,哲学的目的在于使人求得最高的善和最大的幸福。他指出,我志在使一切科学都集中于一个目的或一个理想,就是达到最高的人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73—374页。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103页。
-- 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