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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作者:陈瑛 当前章节:110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39

来似乎是个人付出了必要的艰苦和牺牲,但因为它换得的是集体的幸福,这种艰苦和牺牲便能完全消失在幸福的海洋之中,由衷地产生幸福感。相反,只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这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这是耻辱。所以,我们只有在集体幸福中,才会有个人的幸福,只有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个人的幸福。这就如健全的社会是一架制造幸福的大机器,每个人就是这机器上的一个个小零件,一颗颗螺丝钉。集体的幸福需要每个个体的努力,同时,在集体里“福如东海长流水”。每个人的幸福就是幸福的大海中的一滴滴水珠,一朵朵浪花,水珠离开了大海会很快地消灭,浪花不借助大海的波澜也无法涌起。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指出,作一个战士是最大的幸福,一切个人问题都不如社会事业那样永久,也没有那样大的规模。个人只有投身到为集体、为人类作贡献的洪流中,才能激起美丽、幸福的浪花。

当然,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需要个人的奋斗,在必要时就得吃苦乃至作出牺牲。因此就必须舍得为人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热汗和鲜血,必须有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精神。

“南京路上好八连”的政治指导员王经文在谈到吃苦受累的两种不同感受时曾说,“累有两种累,一是在旧社会劳动人民为地主、资本家累,累折了腰,累断了骨,也得不到温饱,那是非常痛苦的。而新社会的累是为了劳动人民,为大家幸福,越累工作成绩越大,越累劳动成果越多,越累越能够为我们整个集体多添些幸福。

因而,这种累是非常愉快、非常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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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906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是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不必实现个人幸福呢?不是。我们并不反对人们关心和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因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正是要尽可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但不能忘记,我们始终生活在社会群众中,我们只有在良好的集体环境中,才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也实现个人的幸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人们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幸福。

刘少奇同志曾经指出,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是最不值得、最不应该的。但是,为党、为阶级、为人民解放、为人类解放和社会发展、为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的利益而牺牲,那就是最值得、最应该的。因为这种牺牲超越了自我,使生命得到延伸,这是至高无上的幸福。我们今天依然必须有“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崇高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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