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美妙的状态之中,从而获得了极快适的幸福感,这种情况也是有的。虽然存在例外,但是,说幸福在于需要和欲望的满足,这一点还是成立的。另一方面,由于人们的欲望是多种多样乃至相互对立的,人们的幸福感受、幸福观念也就必然是不相同的甚至是相反对的了。幸福不幸福,可以全凭当事人的感受,他觉得幸福就是幸福,他觉得不幸福就是不幸福。这是各种幸福观的不同点,也是伦理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焦点。
可以说,人人称有自己的幸福观,其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和根据,翻翻历史,记录在案的各种关于幸福的答案、定义,真可谓是五花八门、矛盾重重。可以说,幸福观的多样反映了人类社会、人类文化的存在的丰富性,人类幸福观的变异和丰富,则反映了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
需要的满足靠人和社会的发展A人有强烈的需要,人必须也必然要去追求他们需要的满足,但是这种需要并不是自然而然地、轻而易举地能够得到满足的,归根结底,必须通过人的生命活动,通过劳动、实践、创造,通过人的成长、发展,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调控,并与之建立和谐、有序的关系。同时人的发展,包括人的生理的成熟、发育,心理的完善、健全,社会文化品格的形成、丰富,也是在努力使需要得到满足的过程中实现的,是指向欲望满足的。没有人的发展,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同样,没有满足欲望的推动,也不会有人的发展,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发展二者处在不断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之中。
从还是一个胎儿起,人就开始有了欲望,然而即使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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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126
本能需要和欲望,也需要通过人的发展才能实现。举一个发育正常的胎儿的例子来说,他在母腹中处于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并获得源源不断的养料,其养料的获得也是通过胎儿母亲的进食、进补而间接从人类社会的劳动成果中获得的,因为胎儿的母亲所进之种种食物、补品,是人们通过社会劳动而创造的,并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分配给胎儿的母亲的。
胎儿在母腹中所以安全、舒适,不仅因为母亲的先天生理功能使然,而且是通过人类社会的发展,使其母亲处于一个相对安定有秩序的、有基本医疗条件保障的社会环境使然。如果没有这一方面,母亲生活在一个贫穷、劳累、动荡、颠沛流离、到处担惊受怕、缺医少药的社会中,那么前一方面即母腹的小环境也不会安宁,从而胎儿的成熟欲望、成人欲望难以得到很好的满足。假设以上需要满足的质量太差、程度不够乃至根本不可能,就会造成“胎死腹中”和流产。人越是发展,社会越是发展,越安宁、富足、文明,越有医药卫生,母亲也就可能生活得越好,从而胎儿成熟的欲望就越能得到满足,他就会发育得更好、更顺利,甚至在母腹中就开始受到文化的教育即胎教。从这个角度说,某些孩子在胎儿的时候,就因为其母亲生活的安宁和幸福而自己也幸福,他们比另一些母亲生活不怎么好乃至不幸的孩子幸福得多。从一定意义上说,胎儿生活的环境如何,实即胎儿母亲生活的环境如何,有多少妇产医院,对孕妇实行怎样的照顾,是判断一个社会中的人们生活得幸福不幸福及这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
胎儿成熟、成人的需要和欲望的满足更需要人的发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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