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的,只有追求人和社会的发展的欲望及由此所产生的幸福才是高层次、高境界的。一种幸福怎样地、在什么程度上、以什么方式有利于和体现了人和社会的发展,那它的层次、境界也就是怎样的。但是,这只是在一般意义上说的,将之应用于人类的个体现实中,就复杂得多了。这里,必须考虑欲望、幸福的主体所在社会的发展水平、状况、结构,也必须考虑主体自身的特长、地位、兴趣等各种因素。否则,就有可能形成死板的公式到处套用,得出如精神幸福高于物质幸福之类的空洞结论。须知,精神幸福并不总是绝对地高于物质幸福,当着社会的物质基础极不发达,社会生产力极端落后,人们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的时候,片面鼓励人们去追求精神幸福和道德境界,这种做法未必可取,也是不能为人们所接受的。反过来也是同样,物质幸福也不是必然处处高于精神幸福。
所以,谈到以人和社会的发展为标准来区分种种欲望和幸福的层次、境界时,首先只能一般地、抽象地谈,肯定一个抽象的普遍性原则。这样做,就确立了人生价值和人生幸福的总目标,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以某些有限的、只具有地方性特殊意义的分级体系来冒充适合于一切地方、一切时代、一切个人的普遍性幸福体系。
但是,即便是一个抽象的原则,也有相当积极的意义。它告诉人们,必须从人和社会的发展的角度来丰富、充实、提高自己的幸福观,使自己的幸福观符合这一总的原则。其次,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要求和个人的特性、特长、兴趣等确定追求幸福的领域和方式。总之,应当使人们尽可能在使社会和个人得到发展和满足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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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946
件下去追求并实现幸福。
我们面临的选择A我们,指的是生活在当代世界、当代中国社会的面临着世纪之交的人们。
前已论述,人们必须依据社会的发展实际和个人的特点来丰富、充实、提高、调整自己的幸福观,从而确定自己追求并得到幸福的活动领域和方式。在人生幸福的问题上,我们要有自己的眼光和思考,要有自己的选择。
今日我们所处的现实是怎样的呢?简单地说,就是要由传统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实现现代化。
然而,具体地说,处在怎样的形势中,发生着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应以怎样的姿态参与进去,由于这个问题涉及的面非常广,各人的立场、观察问题的方法、利益的得失、价值的取向等很不相同,因而众说不一。同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实在太多,人们好像生活在大漩涡中,要作出很多的回应、选择,另一方面,也有很多很多的供自己施展才华的条件、机遇。因此,要很具体、很详尽地谈如何实现幸福,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那是要由各个人自己去分析和决定的事。
在此我们要做的,是联系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过程来概述关于实现幸福问题的几个主要方面。
传统社会并不是单纯的,也有很多的阶段和很复杂的关系。大体说来,在现代之前,人类社会有三大阶段,即远古的,中世纪的,近代的。
第一是远古期。
这一阶段的人类社会总的来说是简单的、纯真的、自然的。人们的生活较为自然、和谐,但又很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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