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的幸福观功利原则:增进幸福、减少痛苦A苦乐的价值及其计算A我们在初步了解了感性主义幸福观后,能够得出这样一个印象,无论是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还是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或是费尔巴哈,他们在探讨幸福问题时,都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他们都把追求快乐、避免痛苦作为其幸福观的基本出发点。
这个思想传统到了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又演化为一种新的形式的快乐主义幸福论,这就是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又译作“功用主义”)幸福观。
边沁是英国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他自从在大学期间发现了休谟(171—176年,英国伦理学家)所著《人性论》中的“功利”
概念后,便把研究功利当作自己的学术方向。
1786年,他在对牛津大学的一次访问中,首次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说法,这成为他终生推崇和宣传的伦理信条,也成为功利主义幸福观的经典表述。在对这一说法加以论证和探索之后,他提出了既与感性主义幸福观相联系,又有新的发展的功利主义幸福观,把霍布斯(158—1679年,英国伦理学家)
、洛克和休谟不太明晰的功利思想进一步系统
--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