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幸福观是人类对于自身幸福探索的全面展开,伦理学家们讨论的许多问题对后来的幸福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欧洲中世纪:幸福观的基督教色彩A随着古希腊罗马城邦国家的崩溃,富有生气和活力的古希腊罗马伦理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伦理学成了宗教伦理学。
这一变化贯穿于整个欧洲中世纪。
这个时期对于幸福的思考主要由基督教神学家们承担了起来,他们完全依据《圣经》中宣传的基督教教义,讨论人与神的关系问题,阐发他们对于幸福的理解。主要代表人物是奥古斯丁(354—430年)和托马斯。阿奎那(125—1274年)。
奥古斯丁生活在罗马帝国奴隶社会末期。
到了中世纪,他的教父伦理思想被封建统治阶级和基督教神学家们全盘接受下来,改造成为这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伦理思想。
他认为,幸福就是信仰上帝、与上帝在一起。不要追逐尘世间的物质欲望,要把信仰上帝进入天国的幸福当作人生的最大幸福。为此,人们要坚决节制自己的肉欲,去热爱上帝。奥古斯丁明确地提出了禁欲主义,因为唯有禁绝尘世间的一切欲望,才能做到信仰上帝。
这就是奥古斯丁幸福观的主要观点。
此后,欧洲经历了一段长达500多年的“黑暗时期”
,人们虽然有奥古斯丁基督教幸福观的精神安慰,但是,真正的幸福生活却不可能降临到他们身上,人们在黑暗中苦苦煎熬着。
以后的托马斯。阿奎那并没有给人们带来追求现实幸福生活的曙光。他继续宣传基督教幸福观,成为奥古斯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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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9
观的继承者。不同的是,他提出两种幸福,即尘世幸福和天堂幸福的观点。认为存在着尘世幸福,这方面他比奥古斯丁进了一步。但是,他又提出,尘世幸福并不能提供幸福的保证,因为尘世幸福中的快乐是走向天堂幸福的最大障碍,只有去除快乐,沉思上帝才能保证幸福的实现。所以,最高的幸福,就是天堂幸福。在转了一个圆圈之后,他又回到了奥古斯丁的幸福观那里。当然,阿奎那思想中有不少合理的成分,例如关于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等问题。但从总体情况看,中世纪基督教幸福观相对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幸福观是一次倒退。它用上帝支配人的幸福,人的理性和追求被埋没了。有关奥古斯丁和阿奎那对幸福的具体看法,本编的第五章将详细说明。
自13世纪起,欧洲出现了文艺复兴思潮,思想家们纷纷挣脱宗教的枷锁,向禁欲主义的幸福观宣战。他们强调人的意志自由,认为人类自身可以获得幸福的生活,并提出了感性主义幸福观。他们主张,我们都是凡人,凡人应当要求凡人的幸福,世间的一切物质享受我们都应该获得。这些观点为后来的西方近代的幸福观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近代西方世界:幸福研究的兴盛与繁荣A以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标志,从17世纪中期开始,西方社会进入了近代时期。由于工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日益迫切和强烈,物质利益与道德准则的关系、个人与他人及社会的关系成为幸福论必须探讨的重要问题。这一时期,诞生了一大批以幸福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伦理学家,他们的工作使得人类对于幸福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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