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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第六章 中国古代的幸福观

作者:陈瑛 当前章节:1055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39

贺时,他却说:“怎么知道这不会是祸事呢!”不久,他的儿子骑这匹马时,被摔断了大腿。人们都去安慰他,他又说,“难道这不会成为福吗?”一年之后,匈奴侵入关内,年轻的人都参加了战斗,靠近边塞的人死了十分之九,独有他的儿子由于成了跛子,所以父子都平安地活了下来。篇中说:“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极,深不可测也。”这里把祸福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说得极其神秘,其实这在生活中时常遇到,关键在于祸福之间的相互依存和转化都要有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否则就成为空洞的语言游戏了。而如何掌握这些条件,利用条件促使祸转成福,就要很多的学问和技术了。无论如何,以道家为主的思想家,提出祸福相互依存和转化的辩证法,是对生活深刻观察和思索的结果,更是对千百万群众的实践经验进行哲学概括的结果。这不但在人生哲理上是个重要贡献,对于整个辩证法发展,也是一个不小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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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371

第六章 三 以德为福论乐——关于幸福的雅文化表述A孔颜乐处——道德与幸福的高度统一A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A乐——关于幸福的雅文化表述A一个有趣的问题,以前很少有人注意,那就是儒家很少用“福”字。据查,《论语》一书中竟然没有一个“福”字,《孟子》书中出现了三次,也全是引文,引用的是《尚书》和《诗经》上的话,如“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

、“自求多福”之类。

《荀子》书中用“福”字稍多,达24次,主要也是引证和评论,没有展开自己的关于“福”的思想。明显成为对照的,是《墨子》中出现“福”字达30余处,他反复申说自己关于“福”的各种观点。

《诗经》等书籍讲得更多,达53处。

那么,是不是儒家所代表的思想派别不关心人的幸福问题,没有对它进行研究和讨论呢?却又不然。我们发现,儒家所代表的思想派别非常重视幸福问题的研究,不过他们主要用的是另一个字“乐(乐)”。

“乐”字最早见于甲骨文,字形是上边为“丝(丝)”

,下边为“木”

,是指用丝和木制做的乐器,后来逐渐就有了多种含义和读音。以往儒家的经典中,“乐”字主要有三种意思,一是指音乐,如乐工、乐师、乐正之类。

“诗、书、礼、乐”

之“乐”也是这个字。二是情感的一种,人的“七情”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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