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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遗产继承的发明59

作者:德-威廉·魏特林/翻译:孙则明 当前章节:68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39

现在,如果这个部族增加到了一百人,其中最富的十个人就会对其他的十个人说:如果你们做我们的听差,你们就可以有饭吃;对另外十个最强壮的人说:你们来保卫私有财产的法律;又对另十个人说:你们来保管我们储存的物品,又对另外二十个人说:你们来给我们建造宫殿、围墙和濠沟,给我们制造兵器、豪华的奢侈品等等,这样就有五十个人是为了这十个富人的特殊利益而服务的;此外十个是老弱幼小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其余的三十个人,为了生活,就必须在别人为他规定的任何一切条件下听候摆布,而且不能不满足于最微薄、最恶劣的一点生活必需。如果他们敢于抱怨,人们就会停歇他们的工作,让他们挨饿,如果他敢偷窃,人们就会把他们关到监狱里去,如果他们敢于暴动,人们就会用其他可怜的奴隶们手里的武器来对付他们。

在这个比喻上再加上金钱制度,这样,你们对于今天的社会就有了一个总的概念了。

通过遗产继承,数千年来富人把他们的财富世世代代遗传给他们的子孙,就象穷人把他们的贫穷世世代代遗传给他们的子孙一样。难道一个人就永远不可能转变了吗?不,问题不在于这里,问题不在于这一个或那一个可敬的先生得到了一份产业,而是只有任何人都没有产业,或者人人都是全部土地的继承人,事情才能改观。

如果没有一个人不被允许进入一个国家、一座城市、一幢大厦,如果没有一个人能任意支配那为全体生活所必须的一部分产品来谋他个人的私利,那时候,不也就是整个地球真正成了一切人的财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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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一部分 社会病态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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