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老年、体弱和残疾的人应指配给最轻便的职位,例如看守员等类的工作。
第九条 并非技工团或科学院成员、并因此他们的学习时间不能再算做是劳动时间的那些人,如果他们要继续在大学里受更多的教育,可以自己选择这样的劳动时间,使后者与教授讲课的时间不相冲突。
第十条 在收获季节,大学一律停课,大学中的教师和学员一起在农田中劳动。
第十一条 一切劳动,凡有可能,都可以每二小时换班一次。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人数最拥挤的工作中,只要劳动本身没有妨碍,任何人不得每日劳动超过二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