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古代法》作者:[英]亨利·萨姆奈·梅因/翻译:高敏/瞿慧虹 【完结】 > 古代法〔英〕梅因@txtnovel.com.txt

有的思想、言语和法律都被调整,以适合于这个假定。但是,虽然在我看来,就那些记录为我们所熟悉的各个共产体而论,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它们历史的其余部分论证了前面所提出的论点,即这个最有力的“法律拟制”主要地起着暂时的和有限的影响。到了某一个时间——也许是——当它们自己感觉到自己力量足以抵抗外来压力时——,所有这些国家就立即终止用人为扩大血缘的方法来滋补新成员。

因此,凡当有新的人口由于任何原因而结集在他们四周,但不能提出和他们起原于共同祖先的主张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必然地成为“贵族”。

他们严格维持着一个制度的主要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人们除了真正的或人为的血统关系以外,没有任何条件可以使他们获得政治权利,因此教导了弱者另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已证明是具有高度的生命力的。这就是地方毗邻原则,现在已被到处承认为共产体在政治职能上的。。。。

一种条件。于是一套新的政治观念立刻产生了,这些既然是我们自己的观念,是我们同时代人的观念;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我们祖先的观念,因此也就模糊了我们对于那些被它们所驳倒和废弃的旧理论的理解。

一个古代社会、据我们所能设想到的,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家族”是它的典型;不过这里所谓的家族,同现代人所理解的宗族并不完全相同。为了要得到古代的概念,我们必须就我们现代观念作一些重要的增加和一些重要的限制。

我们必须把家族看作是因吸收外来人而不断扩大的团体,我们并且必须把收养的拟制认为是和真正的血缘关系非常密切地近似的,因此不论在法律上或在人们的意见中,对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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