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的拉丁哲学是不足以胜任的,因此,帝国中西方或操拉丁语的各省对于东方的结论,就毫无争议或不加审查而采用了。
弥尔曼教长(Dean
Milman)
说:“拉丁基督教接受了拉丁的狭隘肤浅的语彙所无法用适当名词加以表示的信条。
但是,自始至终,罗马和西方之间的紧密粘固,是对于东方神学者较深奥的神学所精制出来的教条制度的一种被动的默从,并不是它自己对那些神秘事物加以有力的和有创造性的研究的结果。拉丁教会是阿塔纳细阿(Athanasius)的弟子,同时也是他的忠实信徒“。但是,当东方和西方的分离一天天地扩大,操拉丁语的西罗马帝国开始生活在其自己的精神生活中时,它对东方的谦逊突然为东方理论所完全不熟悉的许多问题的议论所代替。
“当希腊神学〔弥尔曼:‘拉丁基督教’(Latin
Christianity)
序,第5页]用更精致的技巧来为‘神格’(GodAhead)
和基督的性质下定义时“
——“当无休止的争辩仍旧不断地延续,并从这陷于衰弱的社会中一个宗派跟着一个宗派传布出来时”——西方教会以非常的热诚投身于一类新的辩论中,这种辩论,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在,是包括在拉丁教会中的任何时候的任何人类所从来没有失去过兴趣的。
“罪过”
(Sin)
的性质和它的可以由继承而转让——人所欠的债务以及其代替的偿还——“赎罪”
(Atonement)的必要和能力——最重要的是“自由意志”和“神意”(Divine
Providence)
之间的显然互不相容——,这些是西方开始进行辩论的问题,并且辩论时象东方在讨论其比较特殊的信条的条款时同样的热烈。然则,在这个把希腊语各省从拉丁语各省分离开来的分界线的两边,为什么竟会存在这样显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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