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夕。但是到这个时候,罗马国家中智力的历史已不再和智力进步到这时为止所追求的道路平行前进。罗马文学严格讲起来只能说是昙花一现,它在各式各样的影响下突然终止,这些影响虽然有一部分是可以探索的,但在这里加以分析是不适当的。古代的知识界有力地被推囘到其老路上去,而法律又成为专属于天才的正常范围,正和罗马人把哲学和诗歌蔑视为一种幼稚民族的玩具的时代一样。在帝政时代,使一个有天才的人从事于法学专家的事业的外因,其性质究竟是怎样的,要理解这一点,最好的方法是考虑他在选择职业时所面对的抉择。他可能成为一个修辞学教师,一个边境哨地的司令官,或是一个颂词的职业著者。此外,能容纳他的仅有的现实生活中的其他职业是法律职业。通过了这,可以到达财富、名誉、官职、君主的会议室——甚至可以达到王位的本身。“
①
学习法律学的报酬是巨大的,所以在帝国境内到处都有法律学校,甚至在形而上学的领域内也是如此。虽然帝国首都迁到拜占廷显而易见地推动了它在东方的研究工作,但法律学从没有能推翻和它相竞争的各种学问。它所用的语言是拉丁,这是帝国东半部的一种外来方言。只是对西方我们可以说,法律不但是有野心的和有抱负的人的精神食粮,并且是一切智力活动的唯一滋养。对于罗马的知识界,希腊哲学仅不过是一个短促的风尚,并且当新的东方首都建立,帝国分裂为二,西方各省就比以前更明白地和希腊纯理论相分离,
①“剑桥论业”
,18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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