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家的迷信中去。
但是这个以自然状态的假设为基础的哲学,虽然因为它只被看到了其粗糙的和比较容易看到的一面,一般的评价不高,但这并不是说,当它在比较精巧的伪装中,就失掉了它可以赞美的地方、通俗的地方和它的力量。我相信,象我前面已说过的,它仍旧是“历史方法”的劲敌;并且(除了宗教上的反对以外)凡是拒绝或责难这种研究方式的人,一般都是由于有意或无意地受到了信赖社会或个人的非历史的即自然的状态的一种偏见或武断的影响的结果。
不过“自然”
学说及其法律观点之所以能保持其能力,主要是由于它们能和各种政治及社会倾向联结在一起,在这些倾向中,有一些是由它们促成的,有一些的确是它们所创造的,而绝大部分则是由它们提供了说明和形式。它们明显地大量渗入到不断由法国传播到文明世界各地的各种观念中,这样就成为改变世界文明的一般思想体系的一部分。这些学理对民族命运所加的影响,其价值如何,当然是我们时代中最热烈争辩的论点之一,对于这个方面,我们不准备在本文中加以讨论。但是如果回顾一下自然状态理论在政治上达到非常高度的重要性的时期,则绝少人会否认:在第一次“法国革命”时期,曾经多次发生的重大失望都是由它有力地促成的。它产生了或强烈地刺激了当时几乎普遍存在的智力上的恶习,如对现实法的蔑视,对经验的不耐烦,以及先天的优先于一切其他理。。。
性等。这种哲学紧紧地掌握住了那些比较思想得少、同时又不善于观察的人,它的发展趋势也就比例地成为明显的无政府状态。可惊异的是,杜蒙(Dumont)为边沁出版的“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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