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想出他们所以会结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中的任何其他理由。事实上,政治思想的历史是从这样一个假设开始的;即血缘是共产体政治作用的唯一可能的根据;也没有任何一种我们强调地称之为革命的感情破灭,其惊人和完全的程度及得上其他原则——例如所谓“地方毗邻”——第一次成为共同政治行动的基础时所完成的变化的。因此,我们可以肯定认为在早期共和政治中,所有公民都认为,凡是他们作为其成员之一的集团,都是建筑于共同血统上的。凡对于“家族”是显然正确的,当时便认为首先对于“氏族”
,而后对于“部落”
,最后对于“国家”也都是正确的。可是,我们发现,虽然有着这样一个信念,或者假如我们可以这样称呼它的话,这个理论,但每一个共产体所保存着的记录或传统,却都明显地表示这个基本假设是虚伪的。
不论我们观察希腊各邦,或罗马,或提供尼布尔以许多有价值例证的在笛脱麻希的条顿贵族政治,或凯尔特部族组织,或斯拉夫俄罗斯人和波兰人的那些只在后来才引人注意的奇怪的社会组织,在每个地方,我们都能在他们的历史中发现有把外国出生的人接纳或同化于原来的同族人中的事。如果单独以罗马而论,我们也可看到,这个原始集团即“家族”是不断地由于收养的习俗而搀杂进来其他血统的人的,而有关把原来的“部落”之一驱逐出境,以及一个古代国王大量增加各氏族成员的种种故事,似乎是始终不断地流传着的。
国家的组成被普遍假定为自然的,但在实际上却绝大部分是人为的。这种存在于信念或理论同显著的事实之间的互相抵触,初看起来是非常令人困惑的;但它真正说明的,正是“法律拟制”在社会幼年时代所发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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