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顺生论》作者:张中行【完结】 > 顺生论.txt

第 2 页

作者:张中行 当前章节:1539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39

天道难明,强不知以为知,其结果当然是,说得如何天花乱坠,都是隔靴搔痒。但是,这里无妨退一步想,假定天道向善的如意想法是可取的,我们能不能安然信受呢?似乎仍旧有困难,因为,我们还会感到有些疑问。其一,不管所谓天道是有意志的,还是无意志的,既然目的是趋向于至高至善的境界,那么,在时间的顺序中(假定事物是在时间的顺序中发展变化,像我们觉知的那祥),我们任意截取先后两个段落相比,总当能够清楚地看出来,后一个段落比先一个段落是较高的,较善的,但是这却是很难衡量辨别的。其二,如果人类的道德观念是通于天道的,而天道应该是无不可能,那么,它本来就使善充满到处,统辖一切,岂不更好?而事实是偏偏有大量的恶,这是为什么?其三,天道向善,而至高至善的境界要在无限长的时间中逐渐实现,如此大费周折,这道理也是很难理解的。

此外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人类所谓善,真是可以扩大到人类以外,当作评价一切的标准,甚至整个“存在”都必须信受奉行吗?我想.如果有人竟至这样设想,那必是患了自大狂的病口不要说整个“存在”,姑且局限在地面上,例如人发明杀虫药和杀菌药,救了不少人的生命,这当然可以算作善了,但是如果不是处在人的地位,而是处在虫和菌的地位,这究竟是善还是恶就成为问题。推到地面以外,善恶的分辨就更渺茫了,举例说,银河系旋转而不静止,其中大量的恒星也生生灭灭,以至于整个宇宙是“有”而不是“无”,这是善呢,还是恶呢?显然都说不上。

我们生而为人,站在人类的地位说长道短自然是难免的,不过要讲包括其他在内的大道理,那就应该眼睛睁大,心情冷静。这样,我们会很容易地认识,所谓善恶,是人类以己身为本位来评价事物(严格讲应是评价人的行为)的一套概念,推到人类生活以外是行不通的。而讲到善恶的本原,其实也简单得很,不过是人生而有“欲”。人类乐生,于是把可以利生的一切看作善.人类畏死,于是把可以避死的一切看作善;其他衣食住行等等事物的评价都不过如此。这里也许有人会想到更根本的问题,即“欲”的价值问题。这当然很难说,有所欲是己然的事,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止是既成事实,除自顺受之外,又能怎么样!前面说,有的人不安于生命之徒然,这是想给“欲”及其派生的一切找个理论的靠山,以证明人事上的种种琐屑是理合于天。这种意图是可以理解的,而如果有所得,也未必没有用,如《易》传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这一类。但是这类领悟,归根到柢不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信念,用它自悲或自欺都可能有大用,如果竟以为这就是真理,定而不可移,那就与相信鬼神没有分别了。因此,想到天道方而的问题,我们以为宁可这样说,天道远、人道迩,人生有涯,人力有限,我们最好还是不舍近而求远吧。

五 命运

相信命运似乎对人有好处,强者可以用它欺人,弱者可以用它自慰。

现在,相信命运的人比过去少多厂,因为,据不信的人说,那是迷信。——“不信”也是一种“信”,这会不会也是迷信呢?是己非人要有使人心服的理由,这就不是片言只字所能解决的了。过去有一些人,以预言他人的未来为职业,如卜卦、算命、相面、测字之类。相信这类人的预言,是迷信,因为他们并不能知道未来。所以这祥说,是因为他们据以推知未来的材料(如生辰八字、面容之类,这里称之为“甲”) ,与他人的未来(如腾达、贫病之类,这里称之为“乙”)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说严格一些,是甲和乙并没有因果关系。假因不能推出真果,这就可以证明,他们所说能知他人未来的话是虚妄的,相信虚妄的话自然是迷信。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容易解决。但是问题却不能到此为止,因为我们的论据只能证明,他们根据“这样”的材料以预言未来是虚妄,而不能证明,他们根据“任何”材料而预言未来都是虚妄。是不是根据任何材料都不能预知未来呢?在常识上,显然没有人这样想,因为事买证泪,以某种材料为依据,我们可以确知某种情况将要出现;并且,如果事实不是这样,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会变得难于想象。这样,可见我们,或有意或无意,还是相信未来是可以预知的。这在本质上同相信命运是不是没有分别呢?“命运”这个说法,在过去有神秘色彩,容易引起误会。这里换个说法,“人一生的种种遭遇,都是前定的”,或者如有的人所说,“人一生的遭遇,种种活动,甚至极细微的末节,都是遗传加环境的必然结果”。这是不是事实呢?显然,否认这样一个说法,在理论上有不少困难,最主要的一个是,必须对因果关系有另外的看法。根据现在的科学常识,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个统一的整体,其中任何个别事物,都由因果关系的锁链维系着,就是说,它是前因之果,后果之因,无因而自生自灭的现象是没有的。如果这个认识不错,显然,人一生的种种遭遇,就其为前因所决定说,确是前定的。

因果关系,或说因果规律,使不少人相信定命论。有的人说,如果有足够的材料,他就可以根据因果规律,通过演算,预知全宇宙的无限未来。甚至有的人还设想,我们所处的字宙,可能是一成为“有”就全部定了局的,我们觉得它是在时间顺序中发展变化,那只是主观认识的一种形式。时间,确是微妙难以理解的事物,这里只好安于常识,承认事物是在时间顺序中发展变化,问题的症结在于,在这个时间的顺序中,能不能有无因的个别事物出现。

坚信因果规律的人说,不能。有的人对这样的坚信有怀疑,因为所谓因果规律,是人试着用它“说明”存在的,现在把它高举到“统辖”存在的地位,没有危险呜?很难说。但我们似乎不得不承认,推倒它不很容易,至少是很不方便。一个像是避难就易之法是,只说生命的活动间或有例外。但是,这就等于说,这个世界忽而生出一个新系统,不那么统一了,问题实在太大,且不管它。坚信因果规律的人大概不会让步,他可能坚持,生命的活动其实也不例外,譬如说意志吧,你觉得是自发地想如何如何,其实并不是自发,因为你想这样而不想那样,还是有原因的。

这样用因果规律解释一切,甚至统辖一切,引起的问题有两个:一,对不对;二、好不好。前一个问题,或者要留给将来的哲人去解决,这里只谈后一个。好不好的问题,最显著的表现在生命的活动方面,或者更严格一些说,表现在人的生活方面。如果相信人的一切遭遇,一切细微的活动,都是前因所央定,那就:一,“自强不息”就成为无意义了;二,道德、法律所要求的“个人负责”也就失去根据,因为,反正是已经注定了的,不能改变,被因果规律束缚着的个人又有什么办法!这种没办法的心情,如果真正成为印在心上的阴影,它就会产生破坏“理想”和“兴趣”的力量,这也是个不小的实际问题。大概就是因此,所以历史上有不少贤哲,想出种种理由证明,虽然世界是在因果规律的统辖之下,可是“人”却有意志自由。这种看法是常识上容易接受的,因为:一,根据我们的自身体验,确是有所谓“我想如何如何”,“我能如何如何”;二,道德、法律的要求不是毫无效果的。自然,这里又会碰到,所体验的自由是否真实的问题。上面已经说到,这很难解决,因为对于宇宙整体的性质,我们了解得还不够多;而且,意志自由之感,从一个方面看,它是实有的,我们难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看,意志活动也是在时间顺序之中,我们很难证明它完全不受前因的影响。

关于定命和人定胜天的问题,根究孰是孰非,就会遇到左右为难的麻烦。存在的本质或者比我们所能想到的要复杂得多。既然暂不能解决,那就不如安于不知为不知;幸而这从躬行方面看,关系并不太大,因为饭是不能等到营养理论都通了之后才吃的。我们要生活,就不能不希望有个比较妥善的可行之道。我想,这可行之道就是,“假定”自强不息会产生效果,也就是姑且承认意志活动中会出现“自生因”,它不是前因所生,却能够突入时间的顺序,产生后果。这只是个假定,它有落空的可能,但也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在真相没有彻底弄清楚之前,失掉这后一种可能是不应该的。从积极方面看,有了这个假定,人人坚信炼石真可以补天,人生的“理想”“兴趣”等等就都有了依靠,被命运播弄的无可奈何的阴影就会淡薄甚至完全消失。自然,这种假定并不是放弃因果规律,而是同样要借重因果规律,因为,如果种瓜不能得瓜,自强不息也就没有意义了。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常常处于两歧之间:对于有些事物不能求甚解,但又必须相信自己的眼睛,选择一条路,向前走。

六 快乐

乐比苦好,处理人生问题,决定取舍的时候,这似乎是个不须证明的原则。也难于证明,因为这是来自切身的感受,生来如此,历来如此,或者只有天知道是为什么。

中国过去研讨哲理,重在躬行,讲道,讲德,不大推求德与乐的关系,可是说到君临之道,总是把与民同乐看为大德。西方讲学,喜欢问德的本质,古代有所谓快乐主义者,主张人生的真谛不过是求乐。近代的边沁学派,以快乐的“量”作为德的标准,因而主张,能够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行为是上好的行为(善)。把快乐看作人生的最大价值,并且以此为原则立身处世,可以不可以呢?这个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分析。

乐是人所熟知的感受,可是难干定义。它是生命活动中的一种现象,表现为心理的一种状态,表现为生理的一种状态,可以从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予以说明;用日常的用语解说就比较难,因为无论说它是舒适的感觉也好。喜悦的情绪也好,实际等于说乐就是乐。这里想躲开定义的问题,因为是人所熟知,无妨利用这个熟知,只是说,乐是人所希求而喜欢经历的一段时间的感受。

希求是“某一个人”希求,经历是“某一个人”经历,换句话说,乐是某一具体人的具体感受。快乐主义者把这种具体感受看作人生的价值所在,于是乐就成为德的最后的依据。把乐看作价值,结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不能不同边沁学派一样,兼承认一个“量”的原则,就是:小乐是小价值,大乐是大价值;能够产生小价值的行为是小德,能够产生大价值的行为是大德。

这对不对呢?理大致可通,但不完全对,因为,如果用此为决定行为的最高原则,一切准此办理,有时候就会遇到困难。一,正如常识上所熟知的,有的乐,作为一段时间的感受是真实的,但是结果会产生苦,这样的乐,显然是不宜于希求的。二,不管是常人还是道德哲学家,都把某种性质的寻欢作乐看作没有价值甚至卑下的行为,这表明行为的价值不能单纯由能否产生一段时间的快乐感受来决定。三,有些行为,与乐关系很少,或者经常要产生苦,可是不能不做,甚至人人认为有义务做,可见,至少是有些时候,决定行为的准则并不都是乐,而是兼有另外的什么。

自然,在这种地方,快乐主义者可以用个“明智”的原则予以解说,就是,有些行为,可以产生乐而不宜于做,或者不能产生乐而宜子做,是因为换一种做法,反而可以获得更大量的乐。这个明智的原则,或说是“核算如的原则,对于有些情况确是颇为适用,譬如过去常说的“十年寒窗”,是苦事,可是能够换取“黄金屋”和“颜如玉”,那是更大的乐。但不是一切情况都如此,举例说,伯夷叔齐上首阳山(假定传说是真)之类的行为,用这个原则来解释就很勉强。

还有理论方面的更大的困难。一,前面说,乐是某一具体人的具体感受,如果把这个看作惟一实在的价值,利他(或说是边沁的“众乐主义”)的行为,一般推崇为至上德,就失去理论的根据,因为,“他人”的乐,以及“他人”究竟乐不乐,另一个人是无法感受到的,不能感受到而必须承认有大价值,这怎么说得通了呢?二,边沁学派的大师,小穆勒先生,承认不同的乐兼有质的差别,就是说,有的乐(如欣赏艺术品)价值大,有的乐(如饮酒)价值小。这从常识上看是很有道理的,可是,正如薛知微教授在所著《伦理学之方法》中所指出,这样说,就等于放弃了“量”的原则,因为决定行为好坏,更根本的标准并不是“量”,而是“质”,这质显然是乐以外的什么。

是什么呢?叔本华的“盲目意志”的理论或者并不错。自然演化中出现生命,何以会如此,目的是什么,难于知道,我们只好不问。生则有需求.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欲”‘有欲就不能不求满足,求而不得,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苦,求而得,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乐。这样说,乐是欲的满足,所以叔本华的看法是,这只是苦(欲而未得)的免除,并没有什么积极内容,可以看作价值。

以居家度日为比喻,乐如果有积极价值,那就等于积蓄,如果没有积极价值,那就等于还债,究竟属于哪一种呢?不容易说,或者说可以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反正事实总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没有欲,没有执着的需求,没有满足,就谈不到乐不乐。这里,更为切要的是对“欲”的看法。悲观主义者,如叔本华,以“己身”为独在的一方,认为“欲”(即所谓“盲目意志”)是天命强加于人的胁迫力,受胁迫,听命,在世间奔波劳碌,实在没有意味。这样看欲,看天命,态度是敌视,如果真能够表现为行动,是不接受,连带的,由欲而生的乐当然也在摒弃之列了。

悲观主义是对“人生的究竟”的一种看法,不同道的人当然不这样看。但是一定要斥为错误,找出足以服人的理由却不容易,因为关于人生的究竟,我们所知还很少,所有这方面的哲理,都只是凭自己的偏好而捕风捉影。但是,至少由常人看,悲观主义有个大弱点,是坐而可言,起而难行。相信悲观主义,以“我”为本位,自爱,自尊,对天命几乎是怒目而视,一切想反其道而行。但是,如何反呢?充其量能够走多远呢?叔本华写过一篇文章,《论自杀》,说这是对自然的一种挑战,可是他自己却是寿终的,可见既已生而为人,不管如何发奇想,真正离开常道是如何不容易。

广泛地观察人世,可以看到,常道是不得不走的路,疑也罢(如少数哲人), “顺帝之则”也罢(如绝大多数人),既然已经在路上,惟一的也是最为可行的办法是“顺路”“走”下去。依据这个原理立身处世,对于“乐”,我们无妨这样看:我们由自然接受“生”,应该顺而受之;“欲”是“生”的一种集中的最活跃的表现,欲的满足,是“利生”的不可避免的需要;乐的感受,是“得遂其生”的一种符号,一种报酬,也是一种动力。“生”是天命,这样的天命,究竟是好是坏,我们可以问,可以猜测,不过找到确定的解答却大难。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样的信仰可以使人宽心,却未必真实。实事求是,我们最好还是谦逊一些,顺受天命而不问其所以然,也就是不到玄学方面去找根据。这样,我们把“生”(包括“欲”)看作更根本的东西,“乐”不过是连带而有的事物,如果说人生有所谓目的,这目的是“生”而不是“乐”,这就与快乐主义者的看法有了距离。

与快乐主义者相比,对于“乐”,我们只是重视它而不以之为“主义”。不以之为主义,这里就容许有个“别择”的原则,就是说,决定行为的时候,在两种或多种可能之间,由于某种考虑,我们可以不选取能够很快使自己获得某种享受的那一种。自然,事实上也许同样不得不这样做。

这样说,快乐主义是完全错了吗?也不能这样说。快乐主义的弱点,我个人看,主要是理论方面太“彻底”,以致把“乐”看作比’‘生”更根本,至于说到实行,却是大体上可以接受,也是应该接受的。由世间的常道看,不管说乐是欲的满足也好,说它不是最根本的也好,“乐比苦好”总是难得不承认的常理,因为乐与“欲”有血肉联系,也就是与“生”有血肉联系,顺受天命,要“生”,求“善其生”,就不能不把“乐”看作十分珍贵的事物。人生,上寿不及百年,呼吸一停止就是断灭,怎样度过一生比较好呢?古今有无数的人想到这个间题。不同的解答可以提出不同的条件,不过,无论如何,说“由于多有所乐而心安理得”是个重要条件,总是绝大多数人会同意的吧?

七 出世

人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但是对它的态度以及处理办法却可以大有差别。办法有常有变,或者说有顺有逆。举例说,中国的儒道和来自印度的佛道相比,前者是常,是顺,后者是变,是逆。绝大多数人走的是常道,生生而不问其所以然。这是世间法,像是行船顺流而下,比较简易。佛道就不然,对人生的看法、处理,常常与一般人相反,这是出世间法,逆水行舟,困难不小,因而“真正”信受奉行的是极少数。

出世,这是方便说,因为变是变世俗之道,逆是逆世俗之道,出也罢,入也罢,都是“在世间”所行。但是这与一般人的在世间所行大有分别,举最显著的说,佛家否定世俗的所谓幸福。而向往彼岸,即所谓涅槃,这在常人是会感到奇怪,甚至难于理解的。

难于理解,是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所谓道,最根本的是对生命活动的看法。“生”是客观事实,对于这样的事实,一般人是不疑不问,“顺帝之则”。佛家则不然,他们认为生是无常,是苦,月世间常道求乐避苦,其结果是不能超出轮回,越陷越深,也就是要受永无止境的苦。苦乐,这是切身的大事,佛家与常人的认识相反,因而对付的办法也就大不相同,大致说,常人取的偏要舍。常人是率性而行,佛家偏要改性,由常人的眼光看,这是变,是逆。

处理人生问题,逆水行舟,引起的问题有两个:一,这样认识对不对;二,如果认识不错,并民真正信受奉行,能不能取得期望的效果。

先看看前一个问题。人生无常,有生必有死,这是常人也承认的,问题在于,对这样的现实如何评价。显然,评价主要须靠当事者的感受。同样一种经历,甲可能感到乐,乙可能感到苦,或者,苦乐的感受虽然差不多,甲可能觉得好,认为宜于取,乙可能觉得坏,认为宜于舍。如果这不同的感受都是来自内心,一方想说服另一方就非常困难。佛家称现世为婆婆世界,意思是充满苦,这对不对呢?常人当然不这样看,但是否定这样的认识却不容易,因为:一,世间生活中有苦,这是事实;二,忍苦,碌碌一生,终于是无常,实在不值得,这样的认识也能自圆其说,至少是可以自行其是。自然,这样认识的是少数,但是,在这样的问题上,少数也必须服从多数吗?似乎不能这样说。

佛道,出世法,我个人看,可评议的主要不在于“看法”,而在于“办法”,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信受奉行,能不能得到期望的效果。这里假定人生是苦的看法不错,脱离轮回的想法很好,怎么办呢?佛家的办法是出世,用“般若”渡到彼岸,求得涅架。这就使人不得不想到两个问题:一,涅槃的境界是否实在;二,有没有可靠的路径通向涅槃。

由常人看,佛家眼里的世界像是很奇怪,凡是常识上切身感知的,他们都看作空幻(只有“苦”似乎是例外),而常人难于想象难于理解的涅槃境界,他们却看为实有。这同柏拉图的视“观念”为实在,现前为假象,颇有些相像。自然,这样分辨实虚,也可以讲出一番道理来作为依据,不过困难在于,这样的道理,如果跳出来冷眼看,常是滞碍多于圆通。一,在现世界,何以证明是“实有”,以及什么是最可信的“实有”,这类问题很复杂,不过,只要我们不得不承认情况是“有”而不是“无”,我们就不得不尊重使我们觉得“有”的“感知”,因为无论是摄取实相,还是组织知识,我们都不能离开它。即使是哲人,碰到实虚问题,也不得不把切身感知看作“实”的最重要的依据。佛家要出世,也许因为必须防止爱染,于是把切身感知的看作空而非实,这同一般人的认识相差太远,即使是信徒,似乎说服自己的常识也很困难。二,涅槃的境界在彼岸,严格讲,用此岸(现世)的话必致难于解释清楚,勉强说,如《心经》所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至少常人听起来会莫明其妙,如何证明这个境界为实有呢?显然不能靠世间的“感知”,不能感知而说为实有,能够使人心悦诚服吗?还有,照现代科学的常识所认识,生物不过是大自然演化过程中的一个小小泡沫,有生灭,人,同样受自然规律统辖,没有灵魂,没有永生.呼吸一停就是断灭,即使立宗传代的古德也不例外,这类事实与涅槃的理想也是不能并存的。

以上是说涅槃的理想,作为目标,其真实性有问题。照理说,目标既然动摇,通路云云自然可以不在话下。不过这里无妨退一步,假定涅槃境界为实有,或者引用佛家“境由心造”的话,承认涅槃境界可以生于心而存于主观,那么,修持方面有没有困难呢?我想,困难可能更大,原因是,由文字般若变为身体力行,真枪实弹,胜,要费大力,败只是一念之差,就落花流水,不可收拾。落花流水的危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彻底改造“感知”有困难。佛门的信士弟子同样是人,“万法皆空”云云,可以信,可以说,但是,生,说,信,都是在“世间”,而不能在“空”中。因此,出世,住山林精舍,因为要“生”,就不得不托钵化缘,如果化缘之道不通,就不得不同常人一样,每日也是柴米油盐。每日面对柴米油盐,却要树立个“五蕴皆空”,惟有涅槃是真如妙境的认识,至少由常人看,这困难是不小的。二,彻底制欲有困难。佛家把“欲”看作苦的本原,这或者失之片面,但总是事出有因,这里无妨表示同意。欲生苦(严格讲,是欲而不得则生苦),怎么办呢?当然只有一条路,化有欲为无欲。就是在化有为无的办法上,佛家与常人背道而行:常人是求满足,或者说“适当”的满足,以求心安,或者用常人的标准说,以求乐;佛家是制而“灭”之,以求永除苦根口由理论方面看,灭欲以除苦根的办法或者更可取,因为这是一劳永逸,而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过问题是,理论是否有价值,主要须看它“实行”时候通不通,画饼是不能充饥的。人生而有欲,这说悲观一些是“定命”,有欲,于是“不得不”求满足,这“求”的顽强的愿望,表现为感情就是“爱”。佛家深明这一点,所以把“爱”(确切说是私欲之爱)看作大敌,三藏中的律藏,甚至可以说,主要是对付这个敌人的。出世,必须守无量的清规戒律,这说明制欲,破爱染,是如何不容易。事实也正是这样,修持,操信仰的兵仗与爱染作战,实际是以个人的愿力与生的定命作战,在这样艰苦的境遇中,只是守戒,不见可欲,使心不乱的办法,究竟能有多大效果呢?胜利的,如《高僧传》中所写,也许不少吗?但是,如我们在俗世所见,一败涂地的似乎更多。三,彻底跳出去有困难。古人说,“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生而为人,中才也罢,上智下愚也罢,都是已陷于天地的网罗之内,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定命,凭自己的愿力跳,可以,字实是,不管如何用力,悬空的时间有多长,最终还是不得不落在地上。佛门弟子,修不净等观以对付尘网,住茅棚,向往涅槃,愿力不可谓不大,但是,充其量,把定命的绳索能够砍断多少呢?举例说,视生老病死为大苦,可是既已有生,就不能不靠衣食以维持生,生之中难免有病,如维摩诘大居士所患,终于又不能不老死,可见还是挣不脱。——其实,就是看得开也大不易,如《涅槃经》所形容,释迦离世间,不也是万民悲痛吗?孟德斯鸠临死时候说,“帝(即天命)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想到人生、自然规律一类大问题的时候,即使是悟道大德,恐怕也难免有同样的慨叹吧?

以上是说“行”的方面也是此路难通。佛道的出世,知与行都有困难,原因何在呢?我个人想,主要是由于所求太奢。佛家虽然称现世为婆婆世界,却不是悲观主义者。悲观主义者认为整个“存在”无价值,无意义,所以与其“有”,无宁“无”。佛家不然,认为人生虽苦,可是有办法可以根除,而根除之后,就可以移往净土,如《阿弥陀经》 所形容,获得无上的满足。这样,用个比喻说,常人所求不过是家门之内的饱暖,佛家则是富有天下。因此,说到底里,佛家的制欲,是弃小欲而想遂大欲。“照见五蕴皆空”云云,不是真正看得开,因为下面紧接着还说“度一切苦厄”。从这个角度看,宋儒批评佛道,说口不离“生死事大”,只是怕死,也不能说是无的放矢。在这一点上,中国土生士长的道家似乎更高一着,如《庄子?大宗师》中所宣扬的那种纯任自然的态度,佛家并不是这样满不在乎的。

出世法,如佛家所传的.就其最终的目的说,是“取”,是“执着”,而不是万法皆空,可以满不在乎,只是所取、所执着的与常人大不相同。这一与常人不同的“执着”,从人生哲学的角度看,有三点很值得注意。一,佛家轻视私爱之情,可是不舍“大悲”, 修菩萨行,要普度众生,这即使应该算作空想吧,如果所想多多少少可以影响所行,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想总比不想为好。二,逆常人之道以灭苦的办法,如果真能够信受奉行,精进不息,禅悟而心安理得,这种可能还是有的;修持而确有所得,这条路一定不如常人吗?似乎也不容易这样说。三,定命的网罗,疏而不漏,跳出去,大难,不幸有疑而问其所以然,又常常会感到迷蒙而冷酷。对这样冷酷的现实,道家的办法近于玩世不恭,只是不闻不问地混一下去。佛家则不然,他们认真,想人定胜天,沙上筑塔,其精神是“抗”。胜利自然很难,不过,正如叔本华所推崇的,逆自然盲目之命而行之,可以看作人对自然的一种挑战。这用佛家的话说是“大雄”,结果是螳臂当车也好,这种坚忍的愿力,就是我们常人,想到人生、自然这类大问题的时候,也不能淡漠置之吧?

八 本性

立身,处世,治世,都不能不同“人”打交道,因而讲治乱,明祸福,究穷达,都要先明白人是怎么回事。这在古代,就集中表现为人性善恶的争论。不同的学派,就其理想的本质说,也就是对于价值的看法,差别并不大,但是理想的办法却千差力别。这差别,与怎样看待人性有相当密切的关系,举例说,相信性善就强调率性而行,相信性恶就不能这样,要重教化以改变本然之性。性的本相究竟怎样呢?这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个头绪纷杂的问题。纷杂的征象之一是,人人都在闭门造车,甲说性善,乙说性恶,丙说性无善无恶,丁说性有善有恶,戊说生善染恶,己说性善情恶,等等;之二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不服谁;之三是,都难于自圆其说。

相持不下,主要的原因就是都不能自圆其说,都只见其一而未见其二。举例说,性善说的玄学基础是天道向善,而其实,“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云云,不过是一些人的愿望,或者说推想,有谁曾见到天道在哪里?见不到,凭冥想猜测,自然就会人各异辞,譬如老子,所见就不是这样,而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且不谈玄学,只是依常识判断,性善说也有困难,因为世间有恶是人人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如果天性皆善,这些恶从何而来呢?另一面,性恶说困难也不少,一个最根本的是,如果本性皆恶,可是大家都承认善是最高的价值,这怎么解释呢?

人性善恶问题,两干多年来争论不休,结果还是不了了之,症结所在是文不对题。这一点,近代道德哲学已经分辨得很清楚:所谓善恶,评价的对象是“行为”,不是“本性”,换句话说,只有意志支配的行为可以说是善或恶,本性,受之自然,不是意志所能支配,自然就无所谓善恶。

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其一,性的本身是什么,很难说,我们无妨,或者只能,从表现方面看,那是与生俱来的某些“能力”(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某些“趋向”(要怎样,不要怎样)。所谓与生俱来,就是存于意识之前,并且不因人的好恶而有所改变。譬如说,目能视,耳能听,生来如此,不能变为耳视目听;乐生恶死,生来如此,不能变为乐死恶生。与生俱来,受之自然,正如许多外物,大者如日月星辰,小者如尘埃芥子,我们不能说它是善还是恶。其二,在道德哲学中,“善”的概念蕴涵“应”的概念,就是说,凡是善的都是应该做的。诚是善,是应该做的;诈是恶,是不应该做的。一切受之自然的事物,身外如日大月小,夏热冬寒,身内如二目一口,恶死乐生,我们不能说它应该如此还是不应该如此,也就不牵涉善恶的问题。其三,“应”的概念又蕴涵“能”的概念,就是说,凡是应该做的都是能够做到的。还以诚诈为例,诚是应该做的,只要想做,也是能够做到的;诈是不应该做的,只要不想做,也是能够制止的。日大月小,夏热冬寒,二目一口,恶死乐生,都受之自然,不能因人之好恶而有所改变,所以谈不上应该不应该,也就不牵涉善恶的问题。其四,凡是善的都是应该做的,都是能够做到的,因而趋善避恶就成为道德的责任。如果把善的概念扩大到也适用于一些自然物,道德的责任问题就会难于处理,因为,很明显,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事物,善或恶,我们不必过问,因为它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趋善避恶,是人的责任,所以所谓善恶,只能适用于意志力所能及的行为。人的活动千差万别,其中有些,非意志力所能左右,如得病晕倒,损坏旁人器物,睡中打鼾,扰乱旁人睡眠,个人都不负道德的责任,也就不能说是恶。意志力所能左右的活动就不然,故意损坏旁人器物,清醒时作怪声以扰乱旁人睡眠,人人都承认是恶,因而避免就成为道德的责任。性,受之自然,非意志力所能支配,人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既然不能选择,也就难于负道德的责任,说它善或恶是不适当的。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性既然是与生俱来的某些“能力”和“趋向”,它就不能不与“行为”发生关系,因为它是行为的动力,流水之源。水到渠成,水流可以决定渠的情况,行为的动力自然也可以决定行为的情况。因此,性虽然没有善恶,我们也还可以考察,率性而行,其可能的结果是善还是恶,或者偏于善还是偏于恶。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荀子的看法比孟子高明得多,因为切合实际。善恶问题是谈人事,孟子却越过人而冥想天道,天何言哉,不过人的空想而已。荀子就不然,他从世间的凡人着眼,在《礼论》篇里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看到,欲望是人世间一个根本的力量,而且是顽固的力量,可是满足欲望的事物不是有求必应的,因而不免于争,就是说,率性而行,其结果是易于流为恶。这种看法,同近代西方的精神分析学派有相似之处,虽然未必尽是,律己论人,却是值得深思的。

九 节制

荀子说,“人生而有欲”,这似乎没有人反驳过,因为是人人切身体会到的事实。欲,何自来?何所为?很难说。我们只知道,有欲无欲像是生命与非生命的分界,换句话说,欲是生命之所以成为生命的决定性质。生而有,是先天的,不管我们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反正在己身能感知能抉择之前早已受之自然,所以这里没有要不要的问题,只有如何对待的问题。

欲在人生中常常表现为强烈的希求的力量。求而得,会感到满足(或依常识,称为快乐),求而不得,会感到苦恼。得,要靠许多条件,有的条件容易具备,有的条件不容易具备,因此,欲的结果未必就是快乐,也许多半是苦恼。

不管是常识还是哲学,都把苦恼看作应该避免的(苦行僧另有所求,苦是手段,不是目的)。从理论方面看,避苦之道不出二途,一条是有求必应,另一条是索性不求。有求必应,理论上可能不可能呢?那要看求的情况;无论如何,从实际方面看,一定是行不通的。也许就是因此,有些人谈人生,主张宁可走第二条路,索性不求。例如道家就是这样,他们宣扬的生活之道是少思寡欲,要“虚其心,实其腹”,吃饱肚子不想事,欲自然就减到很少了,砍掉欲,自然就不会有失望之苦。佛家更进一步,把欲看作苦的根源,要用大雄之力观空以灭欲度苦。灭欲,度苦,证涅槃,才能取得真乐、极乐。视娑婆世界为苦,到彼岸为乐,这是出世,还不能算厌世。叔本华则更趋极端,干脆不承认有乐,而认为,生活不过是受盲目意志的支配,它迫使人想,迫使人求,幸而满足,所谓乐,也不过是解除欲之压抑的暂时的宽弛,换句话说,暂时宽弛的所谓乐是假象,受欲之牵系的苦才是真实的。这样看,所谓生,是为盲目意志所制,为满足欲望而孜孜不倦,甚至欢欣鼓舞,是受了骗,因此,有生不如无生,这是厌世。

生而有欲,生与欲不可分,已受生而谈灭欲,这样想,也许应该称之为智,这样做,也许应该称之为毅;不过间题在于,实际上万难做到,至少绝大多数人是这样。阿含经记佛灭度的情形,四众还是号哭坠泪,这说的是常识,却可以表现人生的实况。可见灭欲云云,就人生谈人生,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生而有欲,我们要面对现实,承认它,这是一面。还有更重要的一面,是如何处理.无限制地求满足对不对?古今中外,有纵欲的人,没有彻底的纵欲学派,因为事实上行不通。为什么?可以分作三个方面说。

一、人欲,简直可以说是无限的,俗语说,作了皇帝还想成仙,无限制地求满足,幸而满足了一个,也许随着又产生两三个,或者幸而满足了一个琐细的,很快又新生两三个庞大的。可是满足欲望的条件却不能无限制,有的甚至是很少而难能。这就回到前面所说,其结果是愈多求而愈难得满足,因而不得不大受其苦。

二、生与欲不可分,欲的满足,其本意应该是全生,利生。例如饥而思食、渴而思饮就是这样,求得则能生存,求而不得则不能生存,因而求其满足是绝对必要的。但是所谓满足,也宜于适可而止,如果食不厌精,饱而不止,也会致灾成害。何况有些欲望,如一般所谓嗜好,其性质与饥而求食、渴而求饮不尽同,如果求而不止,以致陷溺其中,结果必致适得其反,成为对生命的大害。

三、欲望不能无限制地求满足,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人是生在社会里,己身之外还有大量的他人,为了社会的安定繁荣,甚至只是为了己身的能够生存、幸福,也必须兼顾社会,也就是已身之外的大量的他人。己身有欲,他人也有欲,欲的性质相类,满足的条件相同。有的条件多而易得,例如供呼吸的空气,一般说不致引起争端。绝大多数条件不是这样,而是有限的,有的甚至希有而难得。因此,常常是,僧多粥少,只有一部分人能够获得满足,而难于使所有的人都获得满足,或者,一部分人过分求得满足,另一部分人就会难于获得适度的满足,这就会引起争端,争则乱,结果也许是两败俱伤。为了社会的安定繁荣,社会上人人都能够生存、幸福,一定要避免这种争端.避免之道,具体的办法可以很复杂,但是原则很简单,就是,欲而求,要有个限制,任何人不得越过限制去活动。

限制,一般说都是社会性质的,如制度,法律,风俗,习惯,等等,都是来自社会的力量,它限定人要怎样活动,不要怎样活动口欲望与限制的协调,是社会和个人都能安然的重要条件。可是就欲的性质说,毫不逾矩的协调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如前面所说,欲是一种强烈的希求的力量,强烈,迸发,就会此伏彼生,不能适可而止,这就容易越出限制,扰害他人。如何避免?除了社会力量之外,还要利用己身的力量子以控制,这就是所谓“节制”。

宋儒受佛教的影响,把欲望看作恶,说人性中有天理和人欲两个方面,修身立德,要用天理来制服人欲。其实,正如戴东原所指出,离开人欲,又哪里来的天理?生与欲不可分,要生,否定欲是错误的,也万难做到。但是欲又容易闯祸,怎么办了办法是像对待烈马那样,一面要接受烈性,一面要训练它习惯于受节制,能够顺着大路跑而不乱来。

不乱来,就是有欲有求,但能适可而止。如何能做到这样?上面说,制度、法律、风俗、习惯等等,是社会方面的重要的限制力量。但是专靠这些,有时候还不能万全,不能轻易地收效;或者从个人方面说,只是靠外力而听之任之,是忽视道德的责任,并且有时会冲破限制而害己损人。欲而求,有些是当然的,有些是不应该的,当然的一些,求而超过限度,也会成为不应该的。个人的道德责任是节制,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意志的力量,明辨什么是当然的,什么是不应该的,并且能够取其当然而舍其不应该。这自然不是很容易的事,至少早期试做的时候是如此。但是我们不可畏难而放弃责任,听之任之。我们要信任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不容易,也要勉为其当然。这样,孜孜不息,日久天长,节制会成为习惯的力量,那就可以行所无事而心安理得了。

一O 利他

记得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曾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感到敬畏,我的领会,是因为竟会有这样的事物,真是意想不到。道德律是一种奇怪的像是与自然相对的强制力量。饥而思食是自然的;可是伯夷叔齐不吃,以致饿死,这强制不吃的力量来自道德律。寒而思衣也是自然的;可是羊角哀解衣与友,以致冻死,这强制不穿的力量也来自道德律。照宋儒天理、人欲的对立划分法,道德律属于天理,它是理应与人欲作对的。为什么会有天理?我们现在分析,那是一种玄学信仰,是现实生活尊重道德,希望尊重不只为当然,而且有理由,才用作美梦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但为其来由的道德却是质实的,它经常在遏止人欲方面显示力量。这情况的主要表现是,求欲望之满足,发现会累及他人的时候,就克制,使他人不致受累。换个说法是,利己与利他不能协调的时候,道德律经常是要求勉为其难,“利他”。为什么要这样?

这样的问题,一般是不问。这是常识走的路,安于知利他为当然,而不问其所以然。早期的儒家就是这样。孔子讲立身处世,主张以“仁”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仁的含义是什么?《论语》说:“仁者爱人。”这可以看作定义。书里还说到如何行,积极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消极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孔子没有问,自然也就没有答。孟子像是想深入一步,问为什么要这徉。答复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仁也。”这是说,天性如此。或者用《中庸》开篇的说法:“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意思就更加清楚。不管怎么说,辨析其所以然是阑入哲学范围,推诸天命的答复就显得不够。一是天命究竟何所指,有没有,这又是玄学信仰方面的事,难得证明。二更严重,即使有,为什么非顺从不可?因为利己更是本性如此,为什么就不当也百依百顺?总之,走这条路为利他找根据,结果是难得满人意。

还有一条路,是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深入一步,如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或如宋儒,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因为人己是同气连枝,所以就不“能”不有同情心,不“当”不有同情心。这里的问题显然在于,天地万物是否为一体。更加显然,这样的问题很难说清楚。同在,可以理解为一体;但人己又确实有分别,尤其在利害冲突的时候。还有,宋儒是说“仁者”,不是说人人,可见这还是一种道德信仰,信仰是难得用来作信仰本身的靠山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