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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适 当前章节:1538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1:55

(二)三不朽说。《左传》说的三种不朽是:(一)立德的不朽,(二)立功的不朽,(三)立言的不朽。“德”便是个人人格的价值,像墨翟耶稣一类的人,一生刻意孤行,精诚勇猛,使当时的人敬爱信仰,使千百年后的人想念崇拜。这便是立德的不朽。“功”便是事业,像哥仑布发现美洲,像华盛顿造成美洲共和国,替当时的人开一新天地,替历史开一新纪元,替天下后世的人种下无量幸福的种子。这便是立功的不朽。“言”便是语言著作,像那《诗经》三百篇的许多无名诗人,又像陶潜杜甫莎士比亚易卜生一类的文学家,又像柏拉图卢梭弥儿顿一类的文学家,又像牛顿达尔文一类的科学家,或是做了几首好诗使千百年后的人欢喜感叹;或是做了几本好戏使当时的人鼓舞感动,使后世的人发愤兴起;或是创出一种新哲学或是发明了一种新学说,或在当时发生思想的革命,或在后世影响无穷。这便是立言的不朽。总而言之,这种不朽说,不问人死后灵魂能不能存在,只问他的人格,他的事业,他的著作有没有永远存在的价值。即如基督教徒说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的灵魂永远存在,我们正不用驳这种无凭据的神话,只说耶稣的人格,事业和教训都可以不朽,又何必说那些无谓的神话呢?又如孔教会的人到了孔丘的生日,一定要举行祭孔的典礼,还有些人学那“朝山进香”的法子,要赶到曲阜孔林去对孔丘的神灵表示敬意1 其实孔丘的不朽全在他的人格与教训,不在他那“在天之灵”。大总统多行两次了祭,孔教会多走两次“朝山进香”,就可以使孔丘格外不朽了吗?更进一步说,像那《三百篇》里的诗人,也没有姓名,也没有事实,但是他们都可说是立言的不朽。为什么呢?因为不朽全靠一个人的真价值,并不靠姓名事实的流传,也不靠灵魂的存在。试看古今来的多少大发明家,那发明火的,发明养蚕的,发明丝的,发明织布的,发明水车的,发明春米的水车的,发明规矩的,发明秤的,……虽然姓名不传,事实湮没,但他们的功业永远存在,他们也就都不朽了。这种不朽比那个人的小小灵魂的存在,可不是更可宝贵,更可羡慕吗?况且那灵魂的有无还在不可知之中,这三种不朽——德,功,言,——可是实在的。这三种不朽可不是比那灵魂的不灭更靠得住吗?

以上两种不朽论,依我个人看来,不消说得,那“三不朽说”是比那“神不灭说”好得多了。但是那“三不朽说”还有三层缺点,不可不知。第一,照平常的解说看来,那些真能不朽的人只不过那极少数有道德,有功业,有著述的人。还有那无量平常人难道就没有不朽的希望吗?世界上能有几个墨翟耶稣,几个哥仑布华盛顿,几个杜甫陶潜,几个牛顿达尔文呢?这岂不成了一种“寡头”的不朽论吗?第二,这种不朽论单从积极一方面着想,但没有消极的裁制。那种灵魂的不朽论既说有天国的快乐,又说有地狱的苦楚,是积极消极两方面都顾着的。如今单说立德可以不朽,不立德又怎样呢?立功可以不朽,有罪恶又怎样呢?第三,这种不朽论所说的“德,功,言”三件,范围都很含糊。究竟怎样的人格方才可算是“德”呢?怎样的事业方才可算是“功”呢?怎样的著作方才可算是“言”呢?我且举下个例。哥仑布发现美洲固然可算得立了不朽之功,但是他船上的水手火头又怎样呢?他那只船的造船工人又怎样呢?他船上用的罗盘器械的制造工人又怎样呢?他所读的书的著作者又怎样呢?……举这一条例,已可见“三不朽”的界限含糊不清了。

因为要补足这三层缺点,所以我想提出第三种不朽论来请大家讨论。我一时想不起别的好名字,姑且称他做“社会的不朽论”。

(三)社会的不朽论。社会的生命,无论是看纵剖面,是看横截面,都像一种有机的组织。从纵剖面看来,社会的历史是不断的;前人影响后人,后人又影响更后人;没有我们的祖宗和那无数的古人,又那里有今日的我和你?没有今日的我和你,又那里有将来的后人?没有那无量数的个人,便没有历史,但是没有历史,那无数的个人也决不是那个样子的个人:总而言之,个人造成历史,历史造成个人。从横截面看来,社会的生活是交互影响的:个人造成社会,社会造成个人:社会的生活全靠个人分工合作的生活,但个人的生活,无论如何不同,都脱不了社会的影响;若没有那样这样的社会,决不会有这样那样的我和你;若没有无数的我和你,社会也决不是这个样子。来勃尼慈(eibnitz )说得好:这个世界乃是一片大充实,其中一切物质都是接连着的。一个大充实里面有一点变动,全部的物质都要受影响,影响的程度与物体距离的远近成正比例。世界也是如此。每一个人不但直接受他身边亲近的人的影响,并且间接又间接的受距离很远的人的影响。所以世间的交互影响,无论距离远近,都受得着的。所以世界上的人,每人受着全世界一切动作的影响。如果他有周知万物的智慧,他可。以在每人的身上看出世间一切施为,无论过去未来都可看得出,在这一个现在里面便有无穷时间空间的影子。

从这个交互影响的社会观和世界观上面,便生出我所说的“社会的不朽论”来。我这“社会的不朽论”的大旨是:我这个“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和无量数小我有直接或间接的交互关系的;是和社会的全体和世界的全体都有互为影响的关系的;是和社会世界的过去和未来都有因果关系的。种种从前的因,种种现在无数“小我”和无数他种势力所造成的因,都成了我这个“小我”的一部分。我这个“小我”,加上了种种从前的因,又加上了种种现在的因,传递下去,又要造成无数将来的“小我”。这种种过去的“小我”,和种种现在的“小我”,和种种将来无穷的“小我”,一代传一代,一点加一滴;一线相传,连绵不断;一水奔流,滔滔不绝:——这便是一个“大我”。“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是永远不灭的。“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大小,无论是非,无论善恶,—一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那个“大我”,便是古往今来一切“小我”。的纪功碑,彰善祠,罪状判决书,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的恶溢法。这个“大我”是永远不朽的,故一切“小我”的事业,人格,一举一动,“一言一笑,一个念头,一场功劳,一桩罪过,也都永远不朽。这便是社会的不朽,”大我“的不朽。

那边“一座低低的土墙,遮着一个弹三弦的人。”那三弦的声浪,在空间起了无数波澜;那被冲动的空气质点,直接间接冲动无数旁的空气质点;这种波澜,由近而远,至于无穷空间;由现在而将来,由此刹那以至于无量刹那,至于无穷时间:——这已是不灭不朽了。那时间,那“低低的土墙”外边来了一位诗人,听见那三弦的声音,忽然起了一个念头;由这一个念头,就成了一首好诗;这首好诗传诵了许多;人人读了这诗,各起种种念头;由这种种念头,更发生无量数的念头,更发生无数的动作,以至于无穷。然而那“低低的土墙”里面那个弹三弦的人又如何知道他所发生的影响呢?

一个生肺病的人在路上偶然吐了一口痰。那口痰被太阳晒干了,化为微尘,被风吹起空中,东西飘散,渐吹渐远,至于无穷时间,至于无穷空间。偶然一部份的病菌被体弱的人呼吸进去,便发生肺病,由他一身传染一家,更由一家传染无数人家。如此辗转传染,至于无穷空间,至于无穷时间。然而那先前吐痰的人的骨头早已腐烂了,他又如何知道他所种的恶果呢?

一千五六百年前有一个人叫做范缤说了几句话道:“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这几句话在当时受了无数人的攻击。到了宋朝有个司马光把这几句话记在他的《资治通鉴》里。一千五六百年之后,有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就是我,——看《通鉴》到这几句话,心里受了一大感动,后来便影响了他半生的思想行事。然而那说话的范缜早已死了一千五六百年了!

二千六七百年前,在印度地方有一个穷人病死了,没人收尸,尸首暴露在路上,已腐烂了。那边来了一辆车,车上坐着一个王太子,看见了这个腐烂发臭的死人,心中起了一念;由这一念,辗转发生无数念。后来那位王太子把王位也抛了,富贵也抛了,父母妻子也抛了,独自去寻思一个解脱生老病死的方法。后来这位王子便成了一个教主,创了一种哲学的宗教,感化了无数人。他的影响势力至今还在;将来即使他的宗教全灭了,他的影响势力终久还存在,以至于无穷。这可是那腐烂发臭的路毙所曾梦想到的吗?

以上不过是略举几件事,说明上文说的“社会的不朽”,“大我的不朽”。这种不朽论,总而言之,只是说个人的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言语行事,无论大小好坏,—一都留下一些影响在那个“大我”之中,—一都与这永远不朽的“大我”一同永远不朽。

上文我批评那“三不朽论”的三层缺点:(一)只限于极少数的人,(二)没有消极的裁制,(三)所说“功,德,言,”的范围太含糊了。如今所说“社会的不朽”,其实只是把那“三不朽论”的范围更推广了。既然不论事业功德的大小,一切都可不朽,那第一第三两层短处都没有了。冠绝古今的道德功业固可以不朽,那极平常的“庸言庸行”,油盐柴米的琐屑,愚夫愚妇的细事,一言一笑的微细,也都永远不朽。那发现美洲的哥仑布固可以不朽,那些和他同行的水手火头,造船的工人,造罗盘器械的工人,供给他粮食衣服银钱的人,他所读的书的著作家,生他的父母,生他父母的父母祖宗,以及生育训练那些工人商人的父母祖宗,以及他以前和同时的社会,……都永远不朽。社会是有机的组织,那英雄伟人可以不朽,那挑水的,烧饭的,甚至于浴堂里替你擦背的,甚至于每天替你家掏粪倒马桶的,也都永远不朽。至于那第二层缺点,也可免去。如今说立德不朽,行恶也不朽;立功不朽,犯罪也不朽:“流芳百世”不朽,“遗臭万年”也不朽;功德盖世因是不朽的善因,吐一口痰也有不朽的恶果。我的朋友李守常先生说得好:“稍一失脚,必致遗留层层罪恶种子于未来无量的人,——即未来无量的我,——永不能消除,永不能忏悔。”这就是消极的裁制了。

中国儒家的宗教提出一个父母的观念,和一个祖先的观念,来做人生一切行为的裁制力。所以说,“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父母死后,又用丧礼祭礼等等见神见鬼的方法,时刻提醒这种人生行为的裁制力。所以又说,“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又说,“斋三日,则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人室,接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这都是“神道设教”,见神见鬼的手段。这种宗教的手段在今日是不中用了。还有那种“默示”的宗教,神权的宗教崇拜偶像的宗教,在我们心里也不能发生效力,不能裁制我们一生的行为。以我个人看来,这种“社会的不朽”观念很可以做我的宗教了。我的宗教的教旨是: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我须要时时想着,我应该如何努力利用现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辜负了那“大我”的无穷过去,方才可以不遗害那“大我”的无穷未来?

(跋)这篇文章的主意是民国七年年底当我的母亲丧事里想到的。那时只写成一部分,到八年二月十九日方才写定付印。后来俞颁华先生在报纸上指出我论社会是有机体一段很有语病,我觉得他的批评很有理,故九年二月间我用英文发表这篇文章时,我就把那一段完全改过了。十年五月,又改定中文原稿,并记作文与修改的缘起于此。

 丧礼

去年北京通俗讲演所请我讲演“丧礼改良”,讲演日期定在十一月二十七日。不料到了十一月二十四臼,我接到家里的电报,说我的母亲死了。我的讲演还没有开讲,就轮着我自己实行“丧礼改良”了!

我们于二十五日赶回南。将动身的时候,有两个学生来见我,他们说:“我们今天过来,一则是送先生起身;二则呢,适之先生向来提倡改良礼俗,现在不幸遭大丧,我们很盼望先生能把旧礼大大的改革一番。”

我谢了他们的好意,就上车走了。

我出京之先,想到家乡印刷不便,故先把讣帖付印。讣帖如下式:先母冯太夫人于中华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病殒于安徽绩溪上川本宅。敬此讣闻胡适谨告这个讣帖革除了三种陋俗:一是“不孝口口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拟,”一派的鬼话。这种鬼话含有儿子有罪连带父母的报应观念,在今日已不能成立;况且现在的人心里本不信这种野蛮的功罪见解,不过因为习惯如此,不能不用,那就是无意识的行为。二是“孤哀子口口等泣血稽颗”的套语。我们在民国礼制之下,已不“稽颗”,更不“泣血”,又何必自欺欺人呢?三是“孤哀子”后面排着那一大群的“降服子”“齐衰期服孙”“期”“大功”“小功”,……等等亲族,和“文泪稽首”“拭泪顿首”,……等等有“谱”的虚文。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现在我们既然不承认大家族的恶风俗,自然用不着列人这许多名字了。还有那从“泣血稽颓”到“拭泪顿首”一大串的阶级,又是因为什么呢?这是儒家“亲亲之杀”的流毒。因为亲疏有等级,故在纸上写一个“哭”字也要依着分等级的“谱”。我们绝对不承认哭丧是有“谱”的,故把这些有谱的虚文一概删去了。

我在京时,家里电报问“应否先殓”,我复电说“先殓”。我们到家时,已殓了七日了,衣裳棺材都已办好,不能有什么更动。我们徽州的风俗,人家有丧事,家族亲眷都要送锡箔,白纸,香烛;讲究的人家还要送“盘缎”,纸衣帽,纸箱担等件。锡箱和白纸是家家送的,太多了,烧也烧不完,往往等丧事完了,由丧家打折扣卖给店家。这种糜费,真是无道理。我到家之后,先发一个通告给各处有往来交谊的人家。通告上说:本宅丧事拟于旧日陋俗略有所改良,倘蒙赐吊,只领香一炷或挽联之类。此外如锡箔,素纸,冥器,盘缎等物,概不敢领,请勿见赐。伏乞鉴原。

这个通告随着讣帖送去,果然发生效力,竟没有一家送那些东西来的。

和尚,道士,自然是不用的了。他们怨我,自不必说。还有几个投机的人,预算我家亲眷很多,定做冥器盘缎的一定不少,故他们在我们村上新开一个纸扎铺,专做我家的生意。不料我把这东西都废除了,这个新纸扎铺只好关门。

我到家之后,从各位长辈亲戚处访问事实,——因为我去国日久,事实很模糊了,——做了一篇“先母行述”。我们既不“寝苫”,又不“枕块”,自然不用“苫块昏迷,语无伦次”等等班语了。“棘人”两字,本来不通,(《诗》“桧风。素冠”一篇本不是指三年之丧的,乃是棘人的诗,做有“聊与子同归”“聊与子如一”的话,素冠素衣也不过是与“曹风‘”麻衣如雪“同类的话,未必专指丧服:”棘人“两字,棘训急,训瘠,也不过是”旁人“的意思;这一首很好的相思诗,被几个腐儒解作一篇丧礼论,真是可恨!)故也不用了。我做这篇”行述“,抱定一个说老实话的宗旨,故不免得罪了许多人。但是得罪了许多人,便是我说老实话的证据。文人做死人的传记,既怕得罪死人,又怕得罪活人,故不能不说谎,说谎便是大不敬。

讣闻出去之后,便是受吊。吊时平常的规矩是:外面击鼓,里面启灵帏,主人男妇举哀,吊客去了,哀便止了。这是作伪的丑态。古人“哀至则哭”,哭岂是为吊客哭的吗?因为人家要用哭来假装“孝”,故有大户人家吊客多了,不能不出钱雇人来代哭,我是一个穷书生,那有钱来雇人代我们哭?所以我受吊的时候,灵帏是开着的,主人在帏里答谢吊客,外面有子侄辈招待客人;哀至即哭,哭不必做出种种假声音,不能哭时,便不哭了,决不为吊客做出举哀的假样子。

再说祭礼。我们徽州是朱子,江慎修,戴东原,胡培翠的故乡,代代有礼学专家,故祭礼最讲究。我做小孩的时候,也不知看了多少次的大祭小祭。祭礼很繁,每一个条,总得耍两三个钟头;祠堂里春分冬至的大祭,耍四五点钟。我少时听见秀才先生们说,他们半夜祭春分冬至,跪着读祖宗谱,一个人一本,读“某某府君,某某孺人”,灯光又不明,天气又冷,石板的地又冰又硬,足足要跪两点钟!他们为了祭包和胙肉,不能不来鬼混念一遍。这还算是宗法社会上一种很有意味的仪节,最怪的,是人家死了人,一定要请一班秀才先生来做“礼生”,代主人做祭。祭完了,每个礼生可得几尺白布,一条白腰带,还可吃一桌“九碗”或“八大八小”。大户人家,停灵日子长,天天总要热闹,故天天须有一个祭。或是自己家祭,或是亲戚家“送祭”。家祭是今天长子祭,明天少子祭,后天长孙祭……。送祭是那些有钱的亲眷,远道不能来,故送钱来托主人代办祭菜,代请礼生。总而言之,哪里是祭?不过是做热闹,装面子,摆架子!——哪里是祭!

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七十多岁了,他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他生前,心里实在悲伤,所以他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他,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我改的祭礼有两种:一、本族公祭仪节:(族人亲自做礼生)

序立,就位,参灵,三鞠躬,三献,读祭文(祭文中列来祭的人名,故不可少。)

二、亲戚公祭。我不要亲戚“送祭”。我把要来祭的亲戚邀在一块,公推主祭者一人,赞礼二人,徐人陪祭,一概不请外人作礼生。同时一奠,不用“三献礼”。向来可分七八天的祭,改了新札,十五分钟就完了。仪节如下:序立,主祭者就位,陪祭者分别就位,参灵,三鞠躬,读祭文,辞灵礼成,谢奠。

我以为我这第二种祭礼,很可以供一般人的采用。4 祭礼的根据在于深信死人的“灵”还能受享。我们既不信死者能受享,便应该把古代供献死者饮食的祭礼,改为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的祭礼。死者有知无知,另是一个问题。但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是在情理之中的行为,正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领会我们的敬意。有人说,“古礼供献酒食。也是表示敬意,也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饮食”。这却有个区别。古人深信死者之灵真能享用饮食,故先有“降神”,后有“三献”,后有“依食”,还有“望燎”,还有“举哀”,都是见神见鬼的做作,便带着古宗教的迷信,不单是表示生人的敬意了。

再论出殡。出殡的时候,“铭旌”先行,表示谁家的丧事;次是灵枢,次是主人随枢行,次是送殡者。送殡者之外,没有别样排场执事。主人不必举哀,哀至则哭,哭不必出声,主人穿麻衣,不戴帽,不执哭丧杖,不用草索束腰,但用白布腰带。为什么要穿麻衣呢?我本来想用民国服制,用乙种礼服,袖上蒙黑纱。后来因为来送殡的男人女人都穿白衣,主人不能独穿黑,只好用麻衣,束白腰带。为什么不戴帽呢?因为既不用那种俗礼的高梁孝子冠,一时寻不出相当的帽子,故不如用表示敬意的脱帽法。为什么不用杖呢?因为古人居父母的丧要自己哀毁,要做到“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的半死样子,故不能不用杖。我们既不能做到那种半死样子,又何必拿那根杖来装门面呢?

我们是聚族而居的,人死了,该送神主人祠。俗礼先有“题主”或“点主”之法,把“神主牌”先请人写好,留着“主”字上的一点,再去请一位阔人来,求他用朱笔蘸了鸡冠血,把“主”字上一点点上。这就是“点主”。点主是丧事里一件最重要的事,因为他是一件最可装面子摆架子的事。你们回想当年袁世凯死后,他的儿子孙子们请徐世昌点主的故事,就可晓得这事的重要了。

那时家里人来问我要请谁点主。我说,用不着点主了。为什么呢?因为古礼但有“请善书者书主”(朱子家礼与温公书仪同)。这是恐怕自己不会写好字,故请一位写好字的写牌,是郑重其事的意思。后来的人,要借死人来摆架子,故请顶阔的人来题主。但是阔人未必会写字。也许请的是一位督军连字都不认得。所以主人家先把牌子上的字写好,单留“主”字上的一点,请“大宾”的大笔一点。如此办法,就是不识字的大师,也会题主了!我不配借我母亲来替我摆架子,不如行古礼罢。所以我请我的老友近仁把牌位连那“主”字上的一点一齐写好。出殡之后把神主送进宗祠,就完了事。

未出殡之前,有人来说,他有一穴好地,葬下去可以包我做到总长。我说,我也看过一些堪舆书,但不曾见那部书上有“总长”二字,还是请他留下那块好地自己用罢。我自己出去,寻了一块坟地,就是在先父铁花先生的坟的附近。乡下的人以为我这个“外国翰林”看的风水,一定是极好的地,所以我的母亲葬下之后,不到十天,就有人抬了一口棺材,摆在我母亲坟下的田里。人来对我说,前面的棺材挡住了后面的“气”。我说,气是四方八面都可进来的,没有东西可挡得住,由他挡去罢。

以上记丧事完了。

再论我的丧服。我在北京接到凶电的时候,那有仔细思想的心情?故糊糊涂涂的依着习惯做去,把缎子的皮袍脱了,换上布棉袍,布帽,帽上还换了白结子,又买了一双白鞋。时表上的练子是金的,一一镀金的,——故留在北京。眼镜脚也是金的,但是来不及换了,我又不能离开眼镜,只好戴了走。里面的棉袄是绸的,但是来不及改做布的,只好穿了走,好在穿在里面,人看不见!我的马褂袖上还加了一条黑纱。这都是我临走的一天,糊糊涂涂的时候,依着习惯做的事。到了路上,我自己回想,很觉惭愧。何以惭愧呢?因为我这时候用的丧服制度,乃是一种没有道理的大杂凑。白帽结,布袍,布帽,白鞋,是中国从前的旧礼。袖上蒙黑纱是民国元年定的新制,既蒙了黑纱,何必又穿白呢?我为什么不穿皮袍呢?为什么不敢穿绸缎呢?为什么不敢戴金色的东西呢?绸缎的衣服上蒙上黑纱,不仍旧是民国的丧服吗?金的不用了,难道用了银的就更“孝”了吗?

我问了几个“为什么”?自己竟不能回答。我心里自然想着孔子“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的话,但是我又问:我为什么要听孔子的话?为什么我们现在“食稻”(吃饭)心已安了?为什么“衣锦”便不安呢?仔细想来,我还是脱不了旧风俗的无形的势力,——我还是怕人说话!

但是那时我在路上,赶路要紧,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些“细事小节”。到家之后,更忙了,便也不曾想到服制上去。丧事里的丧服,上文已说过了。丧事完了之后,我仍旧是布袍,布帽,白帽结,白棉鞋,袖上蒙了一块黑纱。穿惯了,我更不觉得这种不中不西半新半旧的丧服有什么可怪的了。习惯的势力真可怕!

今年四月底,我到上海欢迎杜威先生,过了几天,便是五月七日的上海国民大会。那一天的天气非常的热,诸位大概总还有人记得。我到公共体育场去时,身上穿着布的夹袍,布的夹裤还是绒布里子的,上面套着线缎的马褂。我要听听上海一班演说家,故挤到台前,身上已是汗流遍体。我脱下马褂,听完演说,跟着大队去游街,从西门一直走到大东门,走得我一身衣服从里衣湿透到夹袍子。我回到一家同乡店家,邀了一位同乡带我去买衣服更换,因为我从北京来,不预备久住,故不曾带得单衣服。习惯的势力还在,我自然到石路上小衣店里去寻布衫子,羽纱马褂,布套裤之类。我们寻来寻去,寻不出合用的衣裤,因为我一身湿汗,急于要换衣服,但是布衣服不曾下水是不能穿的。我们走完一条石路,仍旧是空手。我忽然问我自己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买布的衣服?因为我有服在身,穿了绸衣,人家要说话。我为什么怕人家说我的闲话?”我问到这里,自己不能回答。我打定主意,去买绸衣服,买了一件原当的府绸长衫,一件实地纱马褂,一双纱套裤,再借了一身袜衣裤,方才把衣服换了。初换的时候,我心里还想在袖上蒙上一条黑纱。后来我又想:我为什么一定要蒙黑纱呢!因为我丧期没有完。我又想:我为什么一定要守这三年的服制呢?我既不是孔教徒,又向来不赞成儒家的丧制,为什么不敢实行短丧呢?我问到这里,又不能回答了,所以决定主意,实行短丧,袖上就不蒙黑纱了。

我从五月七日起,已不穿丧服了。前后共穿了五个月零十几天的丧服。人家问我行的是什么礼?我说是古礼。人家又问,哪一代的古礼?我说是《易传》说的太古时代“丧期,无数”的古礼。我以为“丧期无数”最为有理。人情各不相同,父母的善恶各不相同,儿子的哀情和敬意也不相同。“檀弓”上说: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日,“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日,“先王制礼,不敢不军焉。”

这可见人对父母的哀情各不相同,子张、宰我嫌三年之丧太长了,子夏、闽子赛又嫌三年太短了。最好的办法是“丧期无数”,长的可以几年,短的可以三月,或三日,或竟无服。不但时期无定,还应该打破古代一定等差的丧服制度。我以为服制不必限于自己的亲属:亲属值得纪念的,不妨为他纪念成服;朋友可以纪念的,也不妨为他穿服;不值得纪念的,无论在几服之内,尽可不必为他穿服。

我的母亲是我生平最敬爱的一个人,我对他的纪念,自然不止五六个月,何以我一定要实行短丧的制度呢?我的理由不止一端:第一,我觉得三年的丧服在今日没有保存的理由。顾亭林说,“三代圣王教化之事,其仅存于今日者惟服制而已。”(《日知录》卷十五)这话说得真正可怜!现在居丧的人,可以饮酒食肉,可以干政筹边,可以嫖赌纳妾,可以作种种“不孝”的事,却偏要苦苦保存这三年穿素的“服制”!不能实行三年之“丧”,却偏要保存三年的“丧服”!这真是孟子说的“放饭流致而问无齿决,是之谓不知务”了!

第二,真正的纪念父母,方法很多,何必单单保存这三年服制?现行的服制,乃是古丧礼的皮毛,乃是今人装门面自欺欺人的形式,我因为不愿意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服制来做纪念我母亲的方法,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我因为不承认“穿孝”就算“孝”,不承认“孝”是拿来穿在身上的,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

第三,现在的人居父母之丧,自称为“守制”,写自己的名字要加上一个小“制”字,请问这种制是谁人定的制?是古人遗传下来的制呢?还是现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制呢?民国法律并不曾规定丧期。若说是古代遗制,则从斩衰三年到小功,绸,都是“制”,何以三年之丧单称为“制”呢?况且古代的遗制到了今日,应该经过一番评判的研究,看那种遗制是否可以存在,不应该因为他是古制就糊糊涂涂的服从他。我因为尊重良心的自由,不愿意盲从无意识的古制,故决意实行短丧。

第四,现行的服制实际上有许多行不通的地方。若说素色是丧服,现在的风尚喜欢素色衣裳,素色久已不成为丧服的记号了。若说布衣是丧服,绸缎不是丧服,那么,除了丝织的材料之外,许多外国的有光的织料是否算是布衣?有光的洋货织料可以穿得,何以本国的丝织物独不可穿?蚕丝织的绸缎既不能穿,何以羊毛织的呢货又可以穿得?还有羊皮既可以穿得,何以狐皮便穿不得?银器既可以戴得,金器和镀金器何以又戴不得?——诸如此类,可以证明现在的服制全凭社会的习惯随意乱定,没有理由可说,没有标准可寻;颠倒杂乱,一无是处。经济上的困难且丢开不说,就说这心理上的麻烦不安,也很够受了。我也曾想采用一种近人情,有道理,有一贯标准的丧服,竟寻不出来,空弄得精神上受无数困难惭愧。因此,我索性主张把服丧的期限缩短,在这短丧期内,无论穿何种织料的衣服,——无论布的,绸缎的,呢的,绒的,纱的,——只要蒙上黑纱,依民国的新扎制,便算是丧服了。

以上记我实行短丧的原委和理由。

我把我自己经过的丧礼改革,详细记了出来,并不是说我所改的都是不错的,也并不敢劝国内的人都依着我这样做。我的意思,不过是想表示我个人从一次生平最痛苦的经验里面得来的一些见解,一些感想;不过想指点出现在丧礼的种种应改革的地方和将来改革的大概趋势。我现在且把我对于丧礼的一点普通见解总括写出来,做一个结论。

 结论

人类社会的进化,大概分两条路子:一边是由简单的变为复杂的,如文字的增添之类;一边是由繁复的变为简易的,如礼仪的变简之类。近来的人,听得一个“由简而繁,由浑而画”的公式,以为进化的秘诀全在于此了。却不知由简而繁固然是进化的一种,由繁而简也是进化的一条大路。即如文字因是逐渐增多,但文法却逐渐变简。拿英文和希腊拉丁文比较,便是文法变简的进化。汉文也有逐渐变简的痕迹。古代的代名词,“吾”“我”有别,“尔”“汝”有别,“彼”“之”有别。现代变为“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使主次宾次变为一律,使多数单数的变化也归一律。这不是一大进化吗?古代的字如马两岁叫做”驹“,三岁叫做”(左马又兆),八岁叫做“(左马又八)”;又马高六尺为“骄”,七尺为“(左马右来)”。这都是很不规则的变化,现在都变简易了。

我举这几个例,来证明由繁而简也是进化。再举礼仪的变迁,更可以证明这个道理。我们试请一位孔教会的信徒,叫他把一部《仪礼》来实行,他做得到吗?何以做不到呢?因为古人生活简单,那些一半祭司一半贵族的士大夫,很可以玩那“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的把戏儿。后来生活复杂了,谁也没有工夫来干这揖让周旋的无谓繁文。因此,自古以来,礼仪一天简单一天,虽有极顽固的复古家,势不能恢复那“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盛世规模。故社会生活变复杂了,是一进化。同时礼仪变简单了,也是一进化。由我们现在的生活,要想回到茹毛饮血,穴居野处的生活,因是不可能;但是由我们现在简单礼节,要想回到那揖让周旋宾主百拜的礼节,也是不可能。

懂得这个道理,方才可以谈礼俗改良,方才可以谈丧礼改良。

简单说来,我对于丧礼问题的意见是:一、现在的丧礼比古礼简单多了,这是自然的趋势,不能说是退化。将来社会的生活更复杂,丧礼应该变得更简单。

二、现在丧礼的坏处,并不在不行古礼,乃在不曾把古代遗留下来的许多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例如不行“寝苫枕块”的礼,并不是坏处;但自称“苫块昏迷”便是虚伪的坏处。又如古礼,儿子居丧,用种种自己刻苦的仪式,“水浆不人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所以必须用杖。现在的人不行这种野蛮的风俗,本是一大进步,并不是一种坏处;但做“孝子”的仍旧拿着哭丧棒,这便是作伪了。

三、现在的丧礼还有一种大坏处,就是一方面虽然废去古代的繁重礼节,一方面又添上了许多迷信的,虚伪的,野蛮风俗。例如地狱天堂,轮回果报,等等迷信,在丧礼上便发生了和尚念经超度亡人,棺材头点“随身灯”,做法事“破地狱”“破血盆湖”,……等等迷信的风俗。

四、现在我们讲改良丧礼,当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应该把古丧礼遗下的种种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一方面应该把后世加人的种种野蛮迷信的仪式删除干净。这两方面破坏工夫做到了,方才可以有一种近于人情,适合于现代生活状况的丧礼。

五、我们若要实行这两层破坏的工夫,应该用什么做去取的标准呢?我仔细想来,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一个活动的标准,就是“为什么”三个字。我们每做一件事,每行一种礼,总得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行那种礼?(例如我上面所举“点主”一件事)能够每事要寻一个“为什么”,自然不肯行那些说不出为什么要行的种种陋俗了。凡事不问为什么要这样做,便是无意识的习惯行为。那是下等动物的行为,是可耻的行为!

原题《我对于丧礼的改革》

 附录:胡适年谱简编

1891年12月17日出生于上海大东门外,取名嗣摩。读书时取名洪驿,又改名适,字适之。父亲胡传,官至台东直隶州知州。生母冯顺弟,是普通农家女子。

1895年4 岁,入私塾读书。

1904年13岁,结束了私塾学业。私塾九年,他读了《论语》《孟子》、《易经》、《礼记》等儒家经典。这年,其母为他定亲,女名江冬秀。后随三哥离家去上海,就读于梅溪小学。

1905年14岁,改入澄衷学堂。这年,其二哥给他取名胡适,宇适之。

1906年15岁,考入中国公学,加入竞业学会。在《竞业旬报》上连载他编写的白话小说《真如岛》。

1908年17岁,担任《竞业旬报》主编。

1909年19岁,到北京参加留学美国的考试,正式使用胡适的名字;旋即入美国康乃尔大学选读农科。

1912年21岁,弃农科改入文学院,主修哲学。

1914年23岁,获康乃尔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与赵元任等发起组织科学社,出版《科学》月报,译出都德的小说《柏林之围》。

1915年24岁,入哥伦比亚大学从杜威修哲学。

1916年26岁,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九月就任北京大学教授。创办哲学研究所并任该所主任,兼任英文科教授会主任。写成《先秦诸子进化论》、《诸子不出于王官论》等论文。

年底回家与江冬秀完婚。

1918年27岁,参加《新青年》的编辑工作。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易卜生主义》、帧操问题》、《美国的妇人》等文。

1919年28岁,商务印书馆出版其著作《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聘请杜威来华讲学。发表《实验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不朽》《谈新诗》《新思潮的意义》等文。与蒋梦麟等会见孙中山。

1920年29岁,《尝试集》出版。与顾颌刚讨论古书辨伪问题。著有《研究社会问题的方法》《论女子为强暴所污》《水浒传考证》等文。

1921年30岁,写成《(红楼梦)考证》一文。《胡适文存》第一集由亚东图书馆出版。

1922年31岁,被推举为北京大学教务长。负责筹备《国学季刊》。入清宫见博仪。设法营救陈独秀。《章实斋年谱》和其博士论文出版。

1924年33岁,与印度诗人泰戈尔在北京多次交谈。与徐志摩等组织“新月社”。《胡适文存》二集出版。

1925年34岁,完成《戴东原的哲学》一书。

1926年35岁,任英国庚款咨询委员会中国委员,辞去北大教授职务。赴英参加庚款咨询委员会会议。

1927年36岁,《戴东原的哲学》《词选》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28年37岁,接任中国公学校长并兼文理学院院长。出版《白话文学史》一书。

1929年38岁,因在《新月》上发表《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等文,上海市特别党部呈请将胡适撤职查办。国民党教育部发布对胡适的警告令。

1930年39岁,辞去中国公学校长职务。回北京居住。《胡适文存》三集及《胡适文选》出版。

1931年40岁,受校长蒋梦麟之聘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出版《淮南王书》《中国中古思想史的提要》等书。

1932年41岁,受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之聘任全国财政委员会委员。与丁文江等创办《独立评论》。德国普鲁士国家学院聘胡适为该院哲学史学部通讯会员。设法营救陈独秀。将著作《淮南王书》一册送给蒋介石。

1933年42岁,回绝汪精卫要他出任教育部长和驻德公使之请。到加拿大出席太平洋国际学会。《四十自述》《短篇小说》第二集出版。

1935年44岁,到香港接受香港大学授予的法学博士学位。出席中国哲学会第一届年会并致开幕词,被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评议会评议员。

1936年45岁,参加在美国举行的太平洋国际学会第六届年会,并当选为副会长。反对张学良的逼蒋抗日行动,写出《张学良的叛国》一文。

1937年46岁,与蒋介石,汪精卫多次会见,为国防参议会参议员。以非官方身份出游欧美,拜会美国总统罗斯福。在美国各地及加拿大发表关于中国抗战的演讲。

其妻江冬秀由北京经天津到上海定居。

1938年47岁,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出任国民党驻美大使。

1939年48岁,在美国活动阻止美国会修正中立法案获成功。获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942年51岁,离任驻美大使,但继续留住美国。

1945年,54岁担任国民党政府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大会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出席在伦敦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并提议于1949年纪念孔子诞生二千五百周年。

1946年55岁,回国。就任北京大学校长。当选为协和医院董事长。出席伪国大,任主席团成员。

1947年56岁,极为称赞伪宪法。为审理美兵皮尔逊强奸北大女学生沈崇案出庭作证。反对中国共产党,攻击苏联。

1948年57岁,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充任伪国大会议临时主席。回绝李宗仁、蒋介石劝其参加竞选总统之意,辞任行政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梅贻价联名致电教育部长朱家骅,反对军警入校逮捕学生。

1949年58岁,去台湾安置家属后即去美国谋求美援。辞李宗仁“外交部长”之聘。创刊《自由中国》杂志。次子胡思社发表声明与胡适断绝父子关系。其妻江冬秀到纽约。

1952年61岁,回台湾。担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人类科学文化史编辑委员会委员。在台湾大学讲演《治学方法》。

1954年63岁,出席伪国大二次会议任临时主席,并代表大会向蒋介石送总统连任证书。离台去美讲学。

1958年67岁,回台湾。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主持第三次院士会议。

1961年70岁,其妻江冬秀由美返台。

1962年2 月24日,71岁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五次院士会议。下午六点半,在欢迎新院士酒会席散时,因心脏病发致死。

此年谱参考了耿云志《胡适研究论稿。年谱》,《四十自述》一书附录的“胡适年表简编”,唐德刚《胡适的自传》等书。

编后记

胡适(1891~1962),安徽绩溪人。现代诗人,文史学家,“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之一。

胡适一生著述甚多,在哲学、文学、历史学等方面都有专门著述。在胡适大量的著述中,编者取人生问题这一角度,选编了一本这样的书,旨在使读者通过这些文章对胡适的人生观有一大致了解,也可从中引出些微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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