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卷第三章可回看卷B95b6—10,96b26—997a15。
105b8—34可参看卷K1061b34—1062a2。
105b23—26可参看1062a31—35。
105b2—32全节要点:甲不能同时是“乙”与“非乙”
,所以没有人该认为甲是“乙又是非乙”。
(注意1012a14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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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形而上学
又非是“
,还说这可让世人公论,事理确乎如此。
①其他如自然科学的作家,也常用这样的首语。但我们现在认为任何事物不可能在同时既是而又非是,并且认为这原理能自明为一切原理中最是无可争论的原理。有些人甚至要求将这原理也加以证明,②实在这是因为他们缺乏教育;凡不能分别何者应求实证,何者不必求证就是因为失教,故尔好辩。一切事物悉加证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将作无尽的追溯,而最后还是有所未证明的)
;假如承认不必求证的原理应该是有的,那么人们当不能另举出别的原理比现在这一原理〈矛盾律〉更是不证自明了。
可是关于这个论点〈同一事物既是而又不是〉只要对方提出一些条理,我们当用反证法来为之说明这不可能成立;如果他一点条理都不提出,我们也无法向一个不能作任何发言的人作答。这样的人,基本上不比草本聪明。现在我来辨明反证与实证,实证中若将某一假定当作既定论据就被认为是丐理,但如果另有人提出一论据;则这论据就由他负责,我们所做的不是为之证明而是为之反证③。
所有这里的辩论,其起点并不要求对方说出某些事物之或是或不是(因为这个也许就被看作为丐理)
,我们所要求于对方的只是将某些事物说得两方都能明白其辞旨;如果他正想发言,这就应该如此。
若
①指上一章105b23—25所涉及赫拉克利特,似并及麦加拉学派。欧几里得(Euclid,450—374)崇奉苏格拉底,于苏氏亡后,回故乡,创为麦加拉学派。
②似指安蒂瑞尼。
③106a5—18参看卷K1062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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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97。
他辞不达意,于自己和别人两不明白,这样的人理解能力不够。
要是有人承认这些,我们就由此既具有一些明确的事物,证明就可得进行;可是该负责的并不是提出实证的人,却正是听受证明的人;因为正在他解明一个理论时,他又听受着另一理论。又,要是人们承认这个,也就已承认了有些事物可以不经证明而显见为真理[因此每一事物就不该如是而又不如是]①。
这里,明显地是真确的,“是”或“不是”应各有一个限定的命意,这样每一事物将不是“如是而又不如是”
②。
又,假定“人”只有一个命意,我们就称之为“两足动物”
;限定一个命意以后:——假如“人”的命意是“X”
,而A是一个人,则X就将是A之“所以为人”
的命意。
(若有人说一个名词有几个命意,只要它的命意为数有限,道理还是一样;因为每一个定义还得提出一个异字。例如,我们可以说“人”不止一个而有几个命意,则每一命意总得有一个象“两足动物”
一类的定义,有几个命意也只是有几个定义,其为数是已有定限的了;对每一个定义都得系之以一特殊名称。可是若说命意不必有定限,一字可有无尽数的命意,这显然不可能理解;因为不确定一个命意等于没有什么命意,若字无命意,人们也无从相互理解,这样,理知就被取消了。我们只能着想于一件事物,不将思想属之于一件事物而要思想任何事物,这等于什么都没想到。凡是可能着想的任何事物,就会有一个
①[]内文照b抄本增入,E,J抄本均无。
Y②“如是与不如是”参看柏拉图:“色埃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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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形而上学
名称系之于这事物。)于是,如上所述及,①让这名称有一个命意,而专指一个事物;如果“人”不但对于其主题有所表白,而且只限于表白一个涵义,那么谁要说“是一个人”恰无异于“不是一个人”
,这是不可能的。
(这里应分明,“限于表白一个涵义”与“对于其主题有所表白”不全相同,如果这里含混了,误解就可以引起,如说“有文化的”与“白的”与“人”
,三者虽同指某一事物,并非一个涵义。)
同一事物既是而又不是,除了同义异词而外,必不可能,同义异词之例有如我们称之为“人”的,别人称之为“非人”
;但问题不在于它的称谓之是“人”或“非人”
,而在它实际上究竟是什么。现在,假如“人”与“非人”
,其字义并无分别,则明显地指一物而称之谓这“是人”与称之谓这“不是人”也无分别,因为它们虽属异词,同指一物。譬如穿在我们身上的或称为“衣”或称为“服”
,衣与服所指的只是具有一个定义的一件事物。假如“是一个人”
,与“是一个非人”要成为同义,它们就得同指一件事物。但这已经说过,②
这样的名称应指不同事物。所以任何事物凡称为人的必需是一个“两足动物”
;因为这就是为“人”所拟订的命意。所谓“必需是”的涵义就是说它不可能成为“不是”
,必需是人就不能不是一个“两脚动物”。所以在同一时间,指同一事物“是人又是非人”
,不能是真确的。
同样的道理于“不是一个人”也可适用,“是一个非人”
①见106a31。
②见上节106b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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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18。
与“是一个人”不同,“是白的”与“是一个人”其旨亦复不同;〈“非人”与“人”
〉前者其旨相反,比之于后者,具有更强烈的差别,这必然另指不同的生物。
如果有人说“白”
与“人”是同一物,这我们在上面曾已说过,①若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表白混淆为同一涵义则不仅相反的事物将混一,一切事物皆将混一。如果承认这样是不可能的,只要对方一一答复我们的问题,结论就会因这些回答而显明。
当我们提出一个简单的问题,苟在答复中包含了一些相反〈矛盾〉,他就不是在答复问题。他若对此同一事物作答,说它既是人又是白的以及又是其它种种,大家都不会予以拦阻:但假如主题是这样:这“是一个人”
,请问这是对的或是不对?我们的对方应得在“是人”与“不是人”中,择一以答,而不应加上说这“又是白的”
,“又是大的”。事物之偶然属性为数无尽,不胜枚举;让他悉举或让他不举吧。相似地,即便这同一事物曾一千次做过“人”
,又一千次做过“非人”
,但当我们的对方被请问到这是否为一个人的问题时,他决不能说这是一个人而同时又是非人,这样他还得将这事物前前后后所曾经为“是”与曾经为“不是”的一切偶然属性,悉数列举出来;他若是这样作答,他就违反了辩论的规矩。
②
一般讲来,这样作答,实际是将本体与其怎是都取消了。
因为他列举所有出于偶然的属性,这样凡所以成其为“人”
或
①见上文106b17。
②106a18—107a20,参看卷K106a5—20。106b28—34参看1062a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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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形而上学
“动物”
的主要质性就没有了。
如果具有了所以成其为人的主要质性,这个就决不是“非人”或“不是人”
(这些都是所以成其为人的否定)
;因为事物的“怎是”〈所以成其为事物者〉其意只指一点,这就是事物的“本体”。
举出事物的怎是,而为本体题以名称后,其命意已有所专指,不能再妄指其它的事物。但,若说“所以成其为一个人者”与“所以成其为一个非人者”或“所以成其为一个不是人者”
,三者主要地相同,那么我们就只能向别处去找“怎是”了。那么,我们的对方将必说,任何事物均不能有定义,而一切属性均出偶然;然而,本体与偶然属性是有所区别的——“白”之于“人”是偶然的,因为他虽是白色,但白非其怎是。一切说明若都取之于属性,一个主题悉以偶然者为之云谓,事物将完全没有基本成因;于是这样的云谓必须无尽已地累加。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属性云谓中,诸属性名词只要超过两项就不便于复合。
①因为(一)一个偶然不是另一个偶然的偶然,这两偶然只因是同属一个主题,才能作连续的云谓。例如我们可以说那个“白的”是“有文化的”
,与“那个有文化的是白的”就因为两者都属于人。但是,(二)若说苏格拉底是“有文化的”
,这两词就并不同为另一事物之属性。
这里的云谓分明有两类用法:(甲)
“有文化的”象“白的”一样是苏格拉底的属性,这一类云谓是不可以无尽已地向上说去的;例如
①(1)亚历山大举例:“希朴克拉底是一个最精明的医师”并非一个主题有两个属性,因为“最精明的”只是“医师”的属性,(2)亚蒙尼(Ammonius)解此支句为“一词不能有二定义”。参考“解析前篇”卷一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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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38。
“白苏格拉底”
就不能再加另一属性;因为要另找一个字来表明两字所指的事物是找不到的。
〈如“有文化的”可与苏格拉底合一就不能与“白苏格拉底”合一。
〉又,(乙)这也不能另用一个名词,例如“有文化”
,来做“白”的云谓。因为两者之各为属性,那个都不能说包涵了或胜过了那一个;两者即便因主题相同而联在一起,似若相属而实不相属。以“有文化的”作为苏格拉底的〈“那个白的”
〉属性,这类①云谓不同于前一类③,在这类云谓系列中这个偶然是偶然的偶然,但这不能所有云谓全属偶然。其中必然有某些云谓表明着本体。若然,这就昭示了相反〈矛盾〉不可以同时作为一事物之云谓。
又,假如对于同一主题,在同一时间内所有相反说明都是对的,显然,一切事物必将混一。假如对任何事物可以任意肯定或否定,同一事物将是一艘楼船,一堵墙与一个人,这理论凡是同意于普罗塔哥拉思想的都得接受。人们倘认为人不是一艘楼船,他就明明白白的不是楼船;苟谓相反说明两皆真实,那么他也是一艘楼船。这样我们就落入了阿那克萨哥拉万物混和②的教义;这么,纯一的实体将全不存在。他们似乎在讲一些“无定物”
,当他们想着“实是”的时候,却在口说着“非是”
;“无定物”就只是那些潜在而并未实现的
①③两类云谓,其一类如苏格拉底是有文化的,以属性明本体。另一类那“白的”是“有文化的”
,因本体已有所指明而附加其义。所有附加云谓虽似增广主题,亦复使之所限愈狭,不能无限地发展。
②见第尔士编“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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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形而上学
事物。但他们必须容许任何主题的任何云谓均可加以肯定或否定。
因为这是荒谬的:若说每一主题其自身可予以否定,而其它云谓苟有某些不容否定的,就不作否定。譬如“一个人”
却说他“不是一个人”
,你认为这没有说错,那么明显地,你说他“是一艘楼船”或“不是一艘楼船”也都不算错。照样,若正面的肯定〈是楼船〉可以作为他的云谓,反面的否定〈不是楼船〉必然也可以作为他的云谓;如果不能以肯定为云谓,则主题的云谓之否定较之主题本身的否定更可随便作为云谓。这样,你可以否定“人”这主题为“不是一个人”
,则“楼船”的被否定为“不是一艘楼船”当然也可以;这些否定,既可以随便,那么肯定的话该也可以随便的说。
①
于是,那些坚持这个观点的人逼得还须做出这样的结论,对一事物不必肯定,也不必否定。假如一事物“既是人而又是非人”
,两属真实,显然这事物也就可以“既不是人而也不是非人”。
两个正面相应于两个反面。
正反两词合成的前一命题确相应于另组正反合成的后一命题,而前后两命题又恰正相反。
②
又,(甲)或则是这理论完全都真确,一事物可以“既白又不白”
,“既存在又不存在”
,其它正与反也都可以,(乙)
或则是这理论只有一部分真确,其它不真确。
假使不完全真确,(乙)则矛盾终只有一面真,另一面就必然是假的。但是,假
①107b18—108a2参看卷K1062a23—30。
②108a6—7可参看卷K106a36—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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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58。
如这理论完全都真确,(甲)则(子)其正面真确时,反面也就该真确,反面真确时,正面也就该真确;(丑)或者是正面真确处,反面必然真确,而反面真确处,正面不必然真确。
在后一情况,(丑)一个反面已确定,这将是不可争议的信条;“无是”既然可知而且不可争议,则其反面的“正是”应更为可知了。
但是,若说(子)一切凡可否定的均可予以肯定,那么是否可将“是又不是”那两个云谓分开来,让他作确切的答复呢(例如不说“白又不白”而说“此物为白”
,再说“此物为不白”)。如果(1)说是那两个云谓不可分开,足见我们的对方想假借“可是可不是”的“未定物”来搪塞,这些未定物当没有一件是现实存在的;但非现实存在的事物,怎能象他一样说话或走路呢?
照这论点,如上已言及,①一切事物悉成混一,如人与神与楼船以及它们的相反都将成为同一事物。相反既可同作每一主题的云谓,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就无从分别;因为它们之间若有所分别,则这差异正将是某些真实而相殊的质性。
(2)
假如将那两个相反云谓分开来作答,除了引致上述各样事物的混一外,也得引致这样的结论,一切事物可以是〈真〉对的,也可以是〈假〉错的;而我们的对方承认自己是在错的一边。——我们和他的质疑问难显属徒劳;因为说了许多等于什么都没说。他既不说“是”亦不说“不是”
,他老是说“是又不是”
;而且他进而又否定这些,说“也无是也无不是”
;因为除了这最后一语以外,别的措词还包含着些可捉摸的“有定事物”。
①见106b17,107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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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形而上学
倘把这条理订定:“当正面是真实时,反面应是虚假,而反面是真实时,正面应是虚假”这样要同时肯定而又否定同一事物将成为不可能。然而他们也许竟会说问题就在这里。
又,有人判断一事物,或云“如是”
,或云“不如是”
,另有人判断一事物谓这“既如是而又不如是”
;是谁的判断对,谁的判断错了呢?若说那两可的人对,那么具有这样一类性质的现存事物他们究向何处去指寻?若说他并不对,可是比较那一位将事物既分明之为“是”又分明之而为“不是”的人,他仍然较为妥当,即便他不能算对,你也不能算他错。
然而一切都无分别,真假混在一起,落在这样境界的人实际不能说出也不会说出任何可以令人明了的事物;因为他同时说“是”与“不是”
,对于一切事物不作判断,只是混混沌沌的,若有所思若无所思,这样的人与草木何异?
这样,该是十分明白了,凡主张这样理论〈矛盾两可〉的人以及任何其它的人实际都没有真的站住这一立场。为何一个人当他想到要去麦加拉的时候,他就不再留在家里而走向麦加拉呢?他在某个早晨上路的时候,他为什么不走入一口渊井,或走上一个悬崖?我们看到他步步留心,当然可以知道他并不意谓堕入深渊或坠于悬崖,是“又好又不好”
,或“无可无不可”。显然他判断着怎么走比较好些,怎么走比较不好。大家如不以此类判断为妄,则他也必将某一事物确定之为“人”而另一事物确定之为“非人”
,某一事物谓之甜,另一事物谓之不甜。因为他不将一切事物等量齐观,所以当他在要喝水时,就进向水边,当他要访人时就进到人前。假定同一事物既可是人而又可不是人,那么他就得将一切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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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78。
齐观了。但是,如上所述,每一个人的行动没有不是在趋吉〈向于某些事物〉而避凶的〈免于另一些事物〉。似乎举世的人,既使不能判明举世一切事物,他总是会断定若干事物的利害善恶的。
①如果说这些不算知识,只是意见〈猜忖〉,他们还应是切求真理的人,犹如一个病人之切求健康较之一个无病的人更为急迫;于认取真理而论,只会猜忖的人较之于真有所识知的人,当然他尚不算健全。
又,一切事物尽可以“如是与不如是”
,在事物的性质上,仍还有过与不及的差别存在,我们决不该说二与三同样地是偶数,也不能说一个误四为五的人,与一个误八为千的人,其误相等。若说他们所误不等,则那个误差较小的,应是离真实也稍近些。假如一事物于某一事物的性质多具备一些,这总该是较接近于那事物。若说这类差别未足为真理之征,可是认明这些差别,我们总找到了较肯定而更接近真理的事物,我们毋宁抛弃那拖泥带水的教义②,免得妨碍大家思想上常有的判断能力。
章 五普罗塔哥拉的教义也是从同一意见发展出来的,要是正确就两③皆正确,要是谬误就两皆谬误。一方面,假如承认一切意见与现象均属真实,所有言论将同时又真确而又虚假。
①108b12—27参看卷K1063a28—35。
②απηαμι或译“滥用了的理论”
,指“是非两可论”。
M H K M E F H③其一为前章之意见两可论,另一是普罗塔哥拉之现象两可论。普罗塔哥拉教义之一,以现象为实,如甲之现示为乙者,便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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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形而上学
因为许多人的信念是互相冲突的,人们常认为与他不同的意见是错的;所以同一事物必须又是而又不是。另一方面这样说,所谓“有人认为对,有人认为错”
,相反的只是各人的意见;同一事物确实可以“又是又不是”
;那么所谓实是倘真为这样,一切就都无不是了。明显地,这教义也出于同一思想方式。
但是,对于不同的对手不宜用同样的辩难方式;有些人需要与之讲理,有些人只能予以强迫。
因为有些人接受辩论,旨在贯通自己的思想,所以只要将困惑各点予以启发,引导他逐步进入明亮的地方,他就豁然开朗,治愈了他的愚昧。
然而对于那些仰仗着言语与名词,专为辩论而辩论的人,除了否定他的辩论,就没法为之诊治了。
①
那些确实感觉到有所疑难而发生这样意见的人,大抵是由于对可感觉事物的观察所引起。
(一)
他们想诸相反或诸相对应同时都属真实,因为他们见到了相对事物从同一事物中出现。假如事物之非是者便不能由事物变现,那么苟有所变现,必为事物的对成中原已具备着的事物,如阿那克萨哥拉所说“万物混于万物”
;德谟克利特立说亦复如是,因为他说空与实随处都相等而并存,其一为是其一为非是。
②对于这些由此引起其信念的人,我们将认为他们在某一意义上说得对,在某一意义上说错了。成为实是可有两义,其一昔者无“是”
,今日有“是”
,其另一为“无是”不能成“是”
,而同
①109a16—22参看卷K1063b7—16。
②109a6—16,2—30参看卷K1062b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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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98。
一事物则可以成为实是与不成为实是——但其道不同。因同一事物在潜能中可以同时涵有一个对成的两端,但在实现时,就不能再涵有两端了。
①此外,我们还要请他们相信在一切现存事物中,别有一级本体,对于这本体,动变与生灭均不相属。
(二)
相似地,还有些人是从可感觉事物的现象之真实性这类观察引起了这些意见。因为他们想到真理并不由持有信念的人数之多寡来决定;同一物,有些人嗜之为甜,另有些人嗜之为苦;由此推广而循思之,若世人皆病,或世人皆狂,其间二三子独健或独醒世人必以二三子为病为狂,而不自谓其病与狂。
又,他们说许多动物由感觉所得印象与我们人类不同;即便同是人类,各人的官感也不全同。谁的印象真实,谁的印象虚假这并不明白;这一组人或动物的印象未必胜于另一组,然而两者同属某一事物之印象。为此故,德谟克利特要这样说,或者真理是没有的,或者至少我们于真理还没有明白。
这些思想家一般假定知识就是感觉,感觉的差异则出于身体的差异,一切出现在我们感觉中的事物必然是真实的;这样,恩培多克勒与德谟克利特,几乎也可以说所有其他的思想家,都成了这一类意见的俘虏。恩培多克勒曾说人的思想随人身体而为变;人之于智度因滋养而
①109a30—36参看卷K1062b12—24。普罗塔哥拉另一教义即“无不成有”
,故事物之能演变者必先涵有两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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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形而上学
日增,①
在别篇中,他又说:他们的体质怎样的改变,思想也常发生怎样的改变。
②
巴门尼德也有同样的讲法:许多关节巧妙地组成人体。
也这样组成人的思心;各人的思想皆由此多关节的肢体发生。
而思想竟是那么繁富。
③
阿那克萨哥拉致其友人的一句箴言也与此攸关——“事物就有如所意想那样的事物”。
而且他们说荷马也有这样的讲法,因为他叙述赫克笃被打失了知觉以后躺着胡思乱想④——照这讲法一个受伤而失去思想力的身体仍还有所思想,只是他那伤体的思想已异于先前未伤体的思想了。于是明显地,倘这两类都算是思想,而此刻的胡思乱想与先前的思想所寄,恰又同属某一实物,则此实物该可说“既如是而又不如是”了。
⑤就在这一方向,开展讨论最为困难。假如
①αξω(动字αξω)原义“滋养”或“增益”。亚氏取其用字浑朴处E F E F E F K E F作双关解,其义类于“体胖则心广”。原语见“残篇”106。
②“残篇”108。
③“残篇”
16。色乌弗拉斯托(heohrastus,公元前32—268)为吕克昂N Z学院亚氏之继任主持人。他在“论感觉”第三章中所引此节,文句略异。
④参看伊里埃第二十八章698行;但原书此节不是说的赫克笃而是在叙述欧里耶罗(Eιριαι)。
M I⑤109a38—b38参看卷K1063a35—b7。
-- 93
形而上学。
19。
那些见到了这些事例的人认为这样的真理是可能的,而且认为这样的真理正是他们所最喜爱而乐于追求的,——假如那些具有这样意见的人来宣扬这样的真理,初进于哲学研究的人不将自然地失望吗?因为这样的寻求真理何异于追逐空中的飞鸟。
①
思想家们所以要执持这样意见,其缘由就在实是中求其所是的时候,他们将感觉当作了实是;可是在可感觉世界中,存在有许多未定性质——那些未定物所存在的特殊意义,我们上已述及;②所以他们说得相当高明,但所说并不真实——与其象爱比卡尔谟那样的批评齐诺芬尼③,毋宁作这样的批评。因为在动变中的事物无可为之作成真实的叙述,他们看到了自然界全在动变之中,就说“既然没一时刻没一角落不在动变,所以没一事物可得确实地予以肯定”。
就是这一信念发展成上面提及的理论,如那个闻名已久的赫拉克利特学派克拉底鲁所执持的学说,可算其中最极端的代表,他认为事物既如此动变不已,瞬息已逝,吾人才一出言,便已事过境迁,失之幻消,所以他最后,凡意有所诣,只能微扣手指,以示其踪迹而已;他评议赫拉克利特所云“人没有可能再度涉足同一条河流”
④一语说:“在他想来,人们就是涉足一次也
①参看“希腊古谚”卷二,67。
②见于109a32。
③参看凯伊培尔(Kaibel)编“残篇”252。大约爱比卡尔谟(Epieharmus)曾对齐诺芬尼(Xenophanes)思想做过这样的批评:“这既不高明也不确实”或“这是确实的但并不高明”。
④“残篇”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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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形而上学
未成功“。
可是,我们将答复这辩论说,他们关于动变的想法是有些道理在内的,然而总是可訾议的,虽说在变动中的事物尚非实在的事物,可是事物之有所消失者必先有此可消失者在,事物之今兹变现者,必先有某些事物在。一般说来,一物灭坏,必将因此而变现有某物;一物生成,必有所从而生成之物在前,亦必有为彼而有此生成之物在后,而这一过程不能无尽已的进行。——但暂且不管这些问题,让我们坚持这一点,同一事物,所变的不在量与质。既便事物在量上并非恒等;我们总是凭它的形式认识每一事物。
①——又,我们这样批评执持那些意见的人应可算是公正的:他们就是对可感觉事物也仅见极小部分,却要将自己的意见应用于全宇宙;因为这只有紧绕于我们周遭的可感觉世界才是常在生灭的不息过程之中;但这世界——就这么说吧——只是全宇宙中的一个小小的分数而已,②所以这才较为公正,应该为着那另一部分而放弃这世界小小的可感觉部分,不宜凭这一部分去评判那另一部分。
③
①1010a2—25参看卷K1063a2—28。
②亚里士多德以天宇及星辰(星辰即神或神之所居)
为永存而不变不坏;可参看卷章八。我们在这里用“宇宙”或“世界”译ρα与σμ。旧诠,C H F H I J H I“世”为迁流,即过去、未来、现在;“界”为方位,即东南西北上下。又云,上下四方为“宇”
,古往今来为“宙”。
“世界”与“宇宙”两义相同,均为抽象名字;两希腊字有时为实指“天空”与“地球”之名词。
(σμ原义“秩序”。)
J H I③1010a25—32参看卷K1063a10—17。
-- 95
形而上学。
39。
于是,我们正要将我们所早已有的结论①告知他们:我们必须向他们证明,要他们认识:宇宙间必有全无动变性质的事物存在。实际那些主张事物同时“既是而又不是”的人,如欲由此而有所引伸,则与其说一切均在动变,毋宁说一切皆归安定;因为一切属性均已备于一切主题,天地万物,各如位育,殊已无所需于动变了。
关于真实的性质,我们必须认定每一呈现的物象,并不都属真实;第一即使感觉不错,——至少感觉与感觉对象互相符合——印象也并不一定与感觉符合。又,这应当是公正的,我们于对方提出那些问题表示诧异;事物在远距离与在近处所呈现于人眼前时是否尺度相同,是否颜色相同;其所呈现于病人与健康人眼前时是否相同;事物的重量呈现于强壮的人与衰弱的人手中时是否相同;事物的虚实呈现于入睡的人与醒着的人是否相同。明显地,他们并未想到这些都是问题。
至少没有人当他身在里比亚时,却幻想自己在雅典,正出门去参加奥第雄②的晚会。又,关于未来的事物,如柏拉图所说,③例如一个病人是否会得痊愈,一个医师的意见与一个普通人的意见,分量不是一样的。再者,对于一个陌生对象与相当熟悉的对象,或是对于一个亲近的对象与官感相应的对象之间,④各官感本身就不是同等可靠的;对于色,只有
①参看109a36—38。
②奥第雄(δι)大厦为贝里克勒(Pericles,公元前495—429)仿照波斯H E H F阁幕形式建筑之音乐厅;希腊诗艺与乐艺大会均于此厅诵奏。
③见于“色埃德托”178B-179A。
④参看“论感觉”440b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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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形而上学
视觉可靠,味觉就不可靠;对于味,只有味觉可靠,视觉就不可靠;每一种官感永不会在同时说同一对象这“既如是又不如是”。
就是不在同时,这一官感有时前后不符,其所示异,也不是事物之性质,而只是那同一性质的异感。试举例以明吾意,同样的酒,或因酒变了质,似乎可以一时为美酒一时为不美;但是至少当酒之为美酒时,彼所为美固确乎存在,这酒美是不变的,饮酒的人对那一刻的酒美也是领会得不错的,于那一刻之所以为酒美,其性质必然是“如是而又如是”
〈“如彼而又如彼”
〉。
①可是那些观点〈错觉〉破坏了这个必然,他们舍弃了任何事物的怎是,也使世上不再有必然的事物;因为所谓必然就不能又是这样又是那样,所以任何事物若有所必然,就不会“又如是又不如是”了。
一般说来,假如只有可感觉事物存在,那么若无动物〈活物〉②就没有这世界,因为没有动物,也就没有感觉器官。
现在说是可感觉性与感觉两不存在,这样的论点无疑是真实的,因为两者都只是在感觉者身上所产生的感应。但是,若说那感觉所由发生的原因,那个底层也不应存在,这就不可能。因为感觉决不只是感觉自身,而必有某些外于感觉者先感觉而存在;主动的总是先于被动的,这两个相关名词也可适用于感觉问题。
①1010b1—24可参看卷K1062b3—1063a10。
②μΨω,“有灵魂物”即动物及一般生物。希腊人之“灵魂”
(Ψη)
E H J F K J I(拉丁译为anima)观念多本于毕达哥拉斯灵魂即生命之义。灵魂分三类:(1)植物灵魂仅有生命;(2)动物灵魂兼有生命与感觉;(3)人的灵魂兼有生命、感觉与精神三者。
(参看1017b16,1046a36,1070a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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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59。
章 六在笃信这观点的人以及仅是侈谈这些理论的人之间,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难题,将是谁来断定人的健康与否,又将是谁来断定每一类问题的虚实。但这一类问题与考查我们现在是睡眠抑是醒着一样。所有这些问题都属同一性质。这些人们为每一事情举一理由;①因为他们要找一个起点,由这起点来作别的证明,而他们又想要用证明来找起点,从他们的方法上看来,能否找到,他们也并无自信;但他们的情调恰如我们以前曾说过的:实证的起点原本不是另一个实证,他们却要为说不出理由的事物找寻理由。
这些,要旨并不难于领会;然而那些专求辩论必胜的人老是寻找那些不可能的事物;他们主张容许大家互反〈自相矛盾〉——这种要求本身一开始就是一个矛盾。
②但事物若并不尽属“关系”范畴,有些事物可以自在而独存,这就不必是每一呈现于感觉者都属真实;惟有见此事物之呈现的某些人明白这些现象;所以谁若以现象为尽属真实,他就使一切事物均成“关系”。所以依照他们的论点,同时要求在辩论中可以有所必胜,那么他们就必须时时检点自己,不要说真实存在于其所呈现,只是说真理存在于向他呈现的,在那时候,在那官感上,与那情况中呈现的现象。他们提出任何论题若不是这样讲法,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在否定自己了。因为这可能,同样一物看来是蜜,嗜来却不是。又因为我们具有
①似指安蒂瑞尼。
②101a3—16参看卷K1063b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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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形而上学
两眼,如果两眼视觉不一,一事物就可以呈显两现象。对于那些执持着我们先前说过的①那些理由的人们以现象为真实,也认为一切事物无须以真假相诤,因为事物之呈现于各人,所得现象原不一致,既便呈现于同一人时,前后也不一致,甚且常常同时发生相反的现象,(当一物置于我们交叉的两手指间,触觉则谓二,视觉则为一)
②——对于这些人们,我们将说是的,但这不在同一官感上,不在同一时间内,不在同一情况下,如果这些条件具备,所呈现的将属真实。但彼不为决疑解惑、仅为辩论而辩论的人,于此又将说,依你所论,也只是于那一感受的人是真实,并不能说这于一切人均属真实。如上曾述及,③他必使一切尽成“关系”——使一切相关于意见与感觉而后已,这样就没有一个已存在或将生成的事物能脱离某些人的意想之如是或如彼而自行存立。但事物之已存在或将生成者,显然并不一律有赖于人们的意想。
又,事物之为一者,应与一事物或与某些决定性事物为关系;如一事物成为两半而相等,其为“等”
,与为“倍”并无直接关系。
④于是,思想于事物的人与被思想着的事物如果相同,人将不是那思想者而将合一于那被思想着的事物。每一事物如果必须相关于思想此事物的人,则此思想的人将累
①参看109a38—1010a15。
②101a31—34参看卷K1062b3—1063a10。
③参看101a19及以下。
④意谓“等”只与“等”相关,“半”只与“倍”相关;不应作一切皆互为关系的看法。
1010b1—101b12的辞旨是这样:若事物因别人的感觉而为存在,则人只是存在于他人的思想中,将为一“被思想物”
,而世上便无“能思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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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累地相关于无尽相关的各别事物。
这些当已足够说明(一)一切信条中最无可争议的就是“相反叙述不能同时两都真实”
,(二)如认为两都真实,这引出什么些后果,以及(三)为什么人们会得误认相反者两都真实。“相反”既不应在同时,于同一事物两都真实,“相对”亦应是这样。相对①的两端之一是另一端的对成,也是它的“阙失”
,而且阙失了的必是主要的质性;阙失是对于一个确定了的科属取消其应有的云谓。于是,假如不可能同时肯定与否定,相对的两端也不可能同时属之于一个主题(除了两端都以变称关系,或一端为原称,一端以变称关系来属之于那一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