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下的破渔网,小心织补,再*它过一冬。
时至今日,当初创业的第一代企业家,年龄大都到了50—60岁上下。处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年龄,他们无疑都在考虑退下来以及该让谁来接班的问题。于是我们看到在不少家族企业中出现了“子承父业”的现象,一大批具有血缘关系的第二代年轻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其父辈的支持和扶持下,陆续走上前台。如著名乡镇企业家、万向集团董事长鲁冠球传位其子伟鼎;周海江接替其父周耀庭红豆集团总经理之职;方太集团“老茅”传“小茅”;格兰仕也是“老梁”传“小梁”。
老一代领导人或开创者退位会产生强烈地震。如何选择企业的继承人,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企业的股权100%地归属于一个家族的纯家族企业,最大问题就是血缘高于能力的人才选用标准,“阿斗”辈出。据研究,家族企业接班人存在三个变数:有没有子女?子女愿不愿从事父业的管理?子女有没有能力管理?这三个变数的组合会有多种结果,理想结果是很少的。选接班人很难,子女未必都适合搞企业,而子女间难免为争夺接班人位子而互相倾轧,内讧及政变是家族管理模式下经常发生的灾难,其间的恩恩怨怨、磕磕绊绊更是如一团乱麻难以解结。
在家族企业向下一代传递的过程中,有些默默地消失了,另一些则被转卖。
大家族往往子女众多。曾经有一家历史较长的家族公司共有350名持股人,他们都是亲属。第一代管理者既是所有者又是首席执行者,他们既拥有股权又领工资。到了第二代,譬如有兄弟姐妹五人。唯一的男性经营公司并握有20%的股权,姐妹四人各拥有20%的股权。她们的兄弟因为经营公司而领工资。而姐妹们因为不在公司而在家里,因此不拿工资。她们自然就想拿红利。家族企业并不喜欢分发红利,他们把所有赚得的钱都进行投资。因此在实践中,这些姐妹不能从股票里得到任何好处,这些股票对她们而言一无是处。而这名兄弟可能又没有足够的钱来收回她们的股权。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她们手上的股票是不流动的。如果这些姐妹不同意把公司卖给第三方,她们就拿不到钱。
在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的前提下,当家族企业传承到“太子”手上仍只有一个股东的时候,“太子”会有极强的股东意识,经理人花多少钱他都会查查看看。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个企业是他一个人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太子”是个草包,看不懂账本,加上生性好疑,猜测职业经理人的敬业精神和忠诚度,怀疑他们“吃里扒外”,而职业经理人又缺乏非常坚忍踏实的职业心态,于是内讧一触即发,造成的悲剧是职业经理们含羞跳槽,带走公司大量商业秘密和业务客户。
在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的前提下,当“太子”既是企业单一的所有者,又担任着经营管理决策关键职务时,企业很难避免家长式的独断专横决策。而此时职业经理人的位置往往比较尴尬,有可能出现“叛将拉走一营叛兵”的现象。2001年,广东创维集团营销总经理陆强华与老板黄宏生翻脸,率营销队伍近百人哗变就是一例。
最重要的一点是,第一代家族企业往往是在艰辛困苦以及不断的忧患中存活下来,并且开始稳定的发展。而第二代,至少在国内的大多数民营企业是这样,他们往往从降生之日起,便开始过着一种享受的奢侈生活。天将降大人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民间俗语也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是说人如果没有生活的风雨磨砺,如何能够迎着风雨,背负重荷呢?所以在我看来,家族企业,往往将继承人养入温室之中,虽然看似名贵,但是其生存能力尚且不如一棵野草,又如何能够担负起继承的责任。这才是其家族企业是否能够永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们是受儒家文化思想的,所以大多数中小型家族企业是不会把企业的最高执掌权授与一个外姓之人。除非有了某种关乎于生死命运的契约在其中。
因而,国内家族企业如果希望能够传承并且永续地发展下去。只有从第二代继承人的人生起点便开始作为更重要的栽培,将其磨练成一个可以肩负重任的继承者,而不是象现在大多数第二代继承者,如同高衙内一样,其唯一的强项就是如同诸葛军师一样地能掐算,因为往往在大多数这样的事例里,当企业交于其手的,时候,立刻精准地掐算出,还有多久便寿终正寝了。因为养出了阿斗,只能累死军师,亡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