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所谓货币生产成本论
今天已经不再有一个理论家会支持那种因袭的观念,认为货币本身具有
独立的、或多或少不变的内在价值,真实商品的交换价值好象是借此得以比
较或衡量的;虽然,即使在现代货币著述中,有时还可以觉察到这种观念的
反映。现代价值理论的结晶,对于这种研究倾向,一定已予以切实制止了。
一件事物的价值,只是在于我们认为它所具有的旨在满足我们需要的重要
性。这种重要性,随着已经获得满足的那些需要——从最迫切的开始——范
围的广度而不同。
对于这一普通法则,一般认为货币也并不例外。但关于这一点,是否能
认为“同任何别的商品完全一样”,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答案是已经有了的。货币就其本身而论,那就是说当它在执行着货币职
能的时候,只是作为一个媒介物在经济社会中有其重要意义。是货币对商品
的购买力决定了它的效用和边际效用,而不是它被这些效用所决定的。
上面曾说到的商品(M),在将它单纯作为流通媒介的市场里,虽然并没
有什么足以决定或限制其交换价值的;但是它的交换价值却没有理由可以不
几乎完全地被其他市场的势力所决定,在那些市场里,它是以纯粹商品的姿
态出现的(这些市场同首先说到的市场或者在实际上没有联系,或者多少相
密切结合,这完全是观念上的区别。这一点在这里跟我们没有关系)。
用来当作货币的那种商品,可能是国内的普通消费品,或者也许是其主
要商品之一——例如古代狩猎部落曾使用皮革、在维基尼阿(Virginia)曾
使用烟草作货币,——情形实际上就是这样。有用铜为货币的,也是属于同
一性质的例子。在相当近代时期,某些国家或以铜为铸币的主要部分,比如
当十七和十八世纪时的瑞典(还有俄国)就是这样。但是由于铜的价值波动
剧烈,供作这种用途证明极不适宜。
虽然当人们接受这种用来偿付货物和劳务的“货币商品”
(money commodity)时,可能十分惯常,除了按照当时流行价格去交
换别的货物和劳务,将它辗转传递以外,意念中别无其他目的;然而把这种
货币商品用来作为实际消费物品或贸易和投机对象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
一旦一般价格水平有了不论怎样细微的变动,以致使货币商品的交换价值高
于或低于生产和销售情况所要求的位置时;或者另一方面,一旦这些因素有
了变化,因此同市场价格,也就是同货币商品对别的商品的购买力不再保持
均衡时,上述的可能性即将转化为现实。
但是当所采用的货币商品,作为一种用品,特别是在实际消费中(如镀
金、镀银等),其所占的地位同作为流通媒介的使用相对照,完全属于次要
时,还有,其每年生产使货币存量仅作比较和缓的增进时,情况就不同了。
现在的贵金属本位(precious-metalstandard)以及以此的根据的各种流通
工具的情形就是这样。当一笔交易完成以后,一千个人里也没有一个人会自
问,把他所收到的金币正是转变成财宝有利呢,还是继续当作货币使用有利;
即使商品价格在很厉害地上涨,货币商品的交换价值在相应地低落时,几百
个人里也难得有一个人去实际采取这样的行动。
但是当贵金属与商品对照在跌价时,至少将引起一种倾向,使其生产减
低、消费增加,或者更恰切些是使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消费增加(因为我们不
可忽视,贵金属的消费一部分系属于一种所谓财富贮藏[treasure-store],
还有一部分、与之密切相关的,主要系属于财富的炫耀[display of
wealth],而这两者均须服从其自己的特有规律,有时会走向同在实际使用中
的消费相反的方向)。不过根据经验,生产和消费情况对价格的任何直接反
应是不大显明的。
这也许系由于价格的动向,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到生产和消费情况的显著
影响,或者是其影响暂时被别的因素所掩盖或抵消了。在货币制度的现代发
展下,贵金属——或者直率地说,新开采的黄金——大部分并不投入流通,
而系转作金融机构的现金库存;至于工业使用的黄金,大都系取自此项库存
或直接取自输入的、未经铸造的生金存货。不论是那一种情况,不能认为对
价格有任何直接的影响。
关于“黄金的交换价值必然由其生产的成本(或者更通俗些,其开采的
成本)所决定”这一理论的发展,主要系出于一个英国人西尼尔(W.N.
Senior)。虽然西尼尔的论点,有些部分遭受到后来批评家的攻缶,但是他
的研究,显示了极深刻的观察,并没有完全丧失在科学上的永久价值。就是
西尼尔也不得不承认,上述理论, 其间的因果关系实际上起作用时是非常缓
慢的。他自己说,①当他写作时(1828 年),世界上铸造货币所需的金属(银)
绝大部分系取给于墨西哥的矿产,而其地由于政局不宁“差不多在过去十五
年间完全停止产银,实际上甚至曾经将现银运往墨西哥,但不论是银的一般
价值,或其以金计的比较价值,都没有发生任何显著变动”。
但是这一连串的推论或已过甚。至少当哲逢斯根据杜克的价格统计表为
英国计算从 1818 年起物价的跌落时,他认为这种跌势与 1810 至 1830 年间银
产的减低是有关系的。②
这一见解,从比较近代的经验中荻得了证明。贵金属的生产情况对货币
购买力有一定影响、在论理上是不能否认的。实际在推论上这是很显明的,
如果这种影晌按照着同一方向继续存在到一个很长时期,则其重要性最后必
将超过其他因素:只要想一想,如果发现了无限丰富的贵金属矿藏,或者如
果所有金银矿藏完全枯竭,那时将大致发生怎样的结果。但是在商品价格水
平与产金情况的顺利和艰难这两者之间,要从这一年到那一年,或者甚至从
这一个十年到那一个十年,察见任何确切的平行状态是决不可能的。要寻出
这样一个关系的一切企图,到现在止都已告失败。
有些作家,例如洛瑟(W.Roscher),企图在这样的根据上拥护货币生产
成本论:他认为“贵金属的交换价值,决定于为了供应全部需要所不得不从
事开采的最贫乏矿藏的生产成本”。①
这样一个推论所牵涉到的实在是货币数量论。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
(themarginal cost of production)对货币的交换价值来说,主要是一
个结果而不是一个原因。关于控制贵金属生产的自然条件尽可以完全没有改
变,而贵金属的交换价值,由于比如货币方面需要的变动,可能发生向任何
一个方向的很大波动。
① 《关于货币价值三次演讲》(伦敦,1840 年),第 73 页(印供内部传阅:演讲系于 1829 年在牛津大学
发表)(翻印本于 1931 年出版——原译者)。
② 《通货与金融的研究》,第 132 页(再版,第 124 页——原译者)。
① 洛瑟,《政治经济学原理》,第 2 册,第 3 章,第 122 节(拉罗耳[Lalor] 的译本,第 1 卷,第 365 页—
—原译者)。
须知对商业有最严重结果的,实在是价格和货币价值在比较短时期内—
—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的变动。至于货币价值比较渐进的——或者可
说是长期的——变动,在这方面的重要性要低得多,虽然就若干世纪的期间
来说,就成了很重要的了。在相当程度上,其关系是纯粹历史性的。生产成
本论看上去好象十分合逻辑,甚至其合情合理好象是不言而喻的,但正是当
我们最迫切需要说理释疑的时候,这一理论却把我们陷入困难中。将货币(或
者毋宁说是货币所由组成的物质)作商品对待,以及以此种论点作依据的货
币价值理论,一等到我们要讨论在近代货币制度中发生的有真正实际重要意
义的那些问题时,就导向几乎完全站不住脚的结论。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别的
解释方法。
“货币是不是商品”,这是一个虽然时常提到而实际上没有多大意义的
问题,这个问题在这里可以获得我们的答案。根据洛瑟的意见,“对货币的
错误定义可分为两类:一是认为它比一切商品中最流动的还要超过一些,一
是认为要不及一些”。①
同这个观念绝对相反的是喜尔德布兰(R. Hilbebrand),他认为货币
决不是象任何别的商品一样的商品,而是”同商品完全对立的”。②
这些论点相互间不管怎样地矛盾,但我们可以肯定说,其间实在并没有
什么本质上不同的意见。货币——我指的是现实的货币、硬币,这是我们目
前对货币所讨论的唯一的一种——就它的起源和实质来说,无疑的是一个商
品。但当在辗转流通时,显然,它不能承担商品的任务。另一方面,当它承
担了商品的任务时,它的货币任务就立即终结,或者还没有开始。它作为货
币时被使用到何程度,作为商品时又被使用到何程度,是货币商品的交换价
值,因此也就是商品价格水平的主要决定因素;由此可见,象前面已提到的,
其间实际上所凭借的,是一个纯粹量的关系。只是因为铸造货币所采用的金
属。在工业上的用途是那样地少,尤其是其实际消费的进行速度又那样的低,
所以货币的价值,无论如何在短时期内,并不关连到上述那些因素,而是被
一些完全不同的法则所支配,下面我们还要讨论。
顺便提到,有一点应该注意。货币用途的增长和货币存量的增加,使其
商品特性的重要意义越来越减弱。但另一方面,由于货币制度的发展,结果
使信用票据和所谓货币代替品代替了硬币,因此又存在着一种重要倾向,加
强了货币的商品的一面以及它对于价格的影响。
间或有人认为可以便货币制度仍以黄金为根据,而在流通中,在银行准
各中则完全或差不多完全不再使用黄金。在实行时可扩大支票的使用,可发
行其保证属于纯粹银行性质的纸币等等。有些关于货币问题最著名的作家就
抱有这样的见解。必须指出,这只能认为是一种幻想。在这样的制度下,货
币的价值将直接受到贵金属在生产方面每一件偶然事故,或在消费方面每一
次轻率举动的影响。它将同大多数别的商品的价值一样经受着激烈的波动。
但是不用贵金属作准备,而使货币价值保持稳定,这却是完全可能的。
只是必须使金属不再作为价值标准。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以后也还要提到。
关于对货币交换价值的主要影响在于其生产成本的各种论调中,马克思
① 前书,第 116 节,注文(第 342 页;拉罗耳的译文略有修改——原译者)。
② 《货币论》,第 10 页。这一比较隐晦的陈述,其所凭借的一个观点,据我看来,同喜尔德布兰著作中的
后一部分并不密切符合。
的论调是值得特别注意的。马克思使货币价值同他对一切价值的根源的一般
概念相适应,认为其价值系由其生产时所需的劳动量所决定。但是这个作用
不是顷刻实现的。如果价值尺度本身的价值下降,“在贵金属产源地,直接
与当作商品的贵金属交换的商品的价格,会首先发生变化。”然后只是逐渐
地“在商品对商品的价值关系中,一种商品会影响别种商品……到后来,一
切商品价值,又都依货币金属的新价值来评计。但这个平均化过程①,陪伴
看有贵金属的不绝的增加。既有商品在贵金属产源地直接与贵金属交换,所
以会有贵金属作为代替品流入。”②马克思不承认货币的数量对价格会有可能
发生影响。他认为这样的见解,“就是建筑在这个背理的假设上:在加入流
通过程之际,商品是没有价格,货币也没有价值;然后在流通过程之内,商
品总和一个整除的部分,会与贵金属总和一个整除的部分相交换。”③
假使流通媒介超出了“流通界能够吸收”的数量,其流通速度就会减低,
或者“只要投一定量一镑钞票到流通界,就可以使等量的金铸币从流通界退
出——这是一切银行都熟悉的手法。”④
这当然引起了与对马克思一般价值理论同样的反对。商品的价值,只是
在生产的边缘点(the margin of production)上同它的最狭义下的生产
成本、也就是劳动的成本(真实利息不计及)相等同。如果这个边缘点的确
存在的话,那末就是在这个边缘点上,商品价值刚刚足够抵偿劳动的成本,
再没有什么留给土地的租金了。
但是这个边缘点的位置并不是固定的。如果商品——在这里指的是黄金
——的生产在一般情况下有所改进,或者如果它的交换价值提高,资本和劳
动涌入,那末边缘点将向后推;相反的话,边缘点将向前移。因此,象上面
已着重指出的,其间并没有什么合理的理由,为什么黄金生产情况的变动(其
生产平均成本提高或降低)不会在一开始,或者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同黄金的暂时不变的交换价值相一致。
但在生产黄金的现地区,很可能由于产量的增加,在开始时使货币价值
发生一定程度的低落;当加利福尼亚和澳洲发现黄金时, 在那些地区物价的
难以置信的昂腾,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这样一个价格激涨的暴发的高
潮,不久就在其发源地的邻近地区消散①。对于世界物价的一般水平,它往往
只有极微小的直接影响,往往被别的因素所掩蔽,因此在实际发生的价格变
动中,不可能认为这是最重要的,更不是唯一的价格变动的根源。
上述马克思的观念,还有一点,并不是他所独具的,在关于货币问题许
多别的作家的著作里也可以找到,要为这一点作辩护,我认为也是不容易的。
所说“退出流通”的货币,必然要投入某些别的用途。但在情况并无变动的
时候,不可能发生新的需要可以用货币去满足。因此很难看出,这样被解除
① 重点是我加的。
② 《资本论》(穆尔[S. Moore]与阿凡林[E.Aveling]的英译本),1887 年,第 1 卷,第 93 页(郭大力与王
亚南的中译本,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 卷,第 111、112 页)。
③ 前书,第 99 页(中译本,第 118 页)。
④ 前书,第 95、96 页(中译本,第 114 页)。
① 参阅杜克与纽马奇(Newmarch)的《物价史》,第 4 卷,附录第 32,第 854 页:“当 1848 与 1849 年全
盛时代”(在加利福尼亚)“尽是不论价的买主…一粒丸药出一元钱,一个鸡蛋也出这些;一双靴子出一
百元”等等。“但是到了 1851 年,整捆的值价的货物,有时还抵不了仓租”,等等。
出来的货币,怎样会不致引起价格上涨的动向。但是这个问题,最好是同在
下一章里研究的理论,在比较详细的分析中结合起来讨论。
第五章 数量论及其反对者
这是很明白的,一件商品的价格越高,则为了买进和卖出这件商品所需
要的货币,其数量也越大。但是货币——无论如何,在它保持着货币形态的
时候——的现有供量的整个机能,迟早总是要交换商品的。在一个经济体系
中所存在的货币工具(money instru-ments)总量,或者毋宁是在商品交换
量对比下的货币工具量,是商品价格的调节者——对这一点的认识,现在只
是跨上了一小步。
这一学理的倡导,大都归之于英国哲学家休谟(Hume),但其起源实远
较此为早,甚至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①这一学理无疑的标志着在理论上的进
展,突出地显示了货币价值——或者更确当些,货币职能——的纯粹形式上
的或传统的特性;与上面所说的“重商主又者”(Mercantilist)的概念,
认为货币具有一种内在性的、大致不变的价值、在交换过程中只是与别的商
品的价值相匹敌的说法,正相对立。(至于货币生产成本论在时间上当然要
后得多。)
我认的不能否认,在一定情况下,数量论是可能正确的,不论怎样,它
带有高度的真理。但切勿这样设想,以为货币的现有存量或个人余额的数量,
可用来作为商品价格的直接尺度,从而决定其水平。情况应该大致象以下所
描写的那样。
从前面所说的,②我们看到,控制商品交换的规律,关涉到货币价格的绝
对水平时,其本身并没有什么深远意义:对于一个买主来说,要他对一件商
品付出较高代价,假使同时他自己有把握对于某一别的商品可以获得相当的
较高价格时,那对他就没有影响。但这是在这样的假定下的,就是买进和随
后的卖出,两者都在同样无限缩短的时间间歇内发生。事实上这是不会有的。
即使我备有所购入的货物的十足等量,我也不能始终有把握将我的货物在任
何时,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售出。如果我自己的货物,我要用来收回所化费的
钱的,要迟一些方才能具备——实际上或者这些货物还正需要使用到我所购
入的货物——那末情况就差得更远了。一面是买进成使用钱财,另一面是卖
出,这些是大都集中在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一年的不同部分的。因此每一个
人,尤其是商人,不得不保留一定数目的款项——他的商业储备数(till
money)——其平均的数额视其商业的性质而定,以便用以支付那些没有同时
收入相抵的费用(在发展的信用经济下,凭借特殊布置,这一措施可以省免
或部分省免,关于这点现在不谈)。
现在让我们假定,由于某种原因,商品的价格上涨了,而货币的存量没
有变动,或者货币存量减低了,而价格暂时没有变动。这样,现金余额与价
格的新水平对照时,就要逐渐显得太少了(虽然在前一个情况下,其绝对
数额,平均并没有变更。就这一情况而言,诚然,我可以相信将来会有较高
水平的收入。但同时我却冒着不能准期偿还债务的危险,无论如何,很可能
由于缺乏现款,将使我被迫放弃一些有利的购人)。因此我要设法扩大我的
① 参阅时常被引证的、出自罗马法学家庖卢斯(Panlus)的片段遗稿,关于“买卖的起源”等;其中有这样
一段话:“上述物品”(货币)“的价值,不但视其实质,且须视其数量而确定”。关于在休谟以前、即
其直接的先驱者的事略,详前引马克思著作,第 99 页边注:又第 82 页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