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马克思说他①“用他的折中的逻辑,发觉了,在这点,他可以接
受他父亲詹姆士·穆勒(James Mill)的见解,同时又可采用相反的见地”,
这番话看来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但说得这样的尖刻是不必的,而且是过分
的,因为马克思他自己也并没有能克服这里所说及的困难)。
还有很多现代作家(例如查理·基特[Charles Gide] 在他的《政治经
济学教程》中)对于数量论采取了一种很特殊的态度。他们所写的有几段好
象认为这个理论绝对正确,至多只须加以简单的修正,而在别处又似乎认为
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它已差不多丧失了一切根据和效力。
我们对数量论加以批驳,这样做比提出一套更加好的、更加正确的理论
来代替它是要容易得多的。到目前止,在这方面每一次的尝试都失败了,或
者更恰切些,是几乎并没有作过一次认真的尝试,除了生产成本论,而这个
理论,除了正统的马克思派以外,已经不再有任何直接支持者了。
人们又每每提到货币信用论(credit theory of meney),认为系创
始自杜克,是同数量论在科学上对立的。但我却说不出这个理论是从杜克著
作里的那一部分发展的。杜克在货币方面的贡献——人们在别的方面无论给
以如何高的评价——其理论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上是纯粹批评性质的,在概
念上是消极的。我认为要从这里面构成一个实证的货币理论是完全不可能
的。他时常提到一些因素——大都是十分正确的——认为对货币价值没有影
响,但他绝未提到那些最后必须有待于货币价值来决定的因素。
在杜克著名的十七条结论中,他曾系统地陈述对数量论的反对意见,①
兹举其中的第十二条为例,其内容如次: “商品的价格,并不决定于由银行
① 前引著作第 100 页附注;参阅同书第 82 页(郭大力、王亚南中译本,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 卷,
第 119 页)。
① 《通货原理的探讨》,1844 年,第 121—124 页。参阅《物价史》,第 6 卷,附录第 15,第 635—637 页。
券总额所体现的货币数量,也不决定于整个流通媒介的总量;相反的,流通
媒介的总量是价格的结果。”
毫无疑问,这当中包含着不少真理,但显然对于决定货币价值的原因,
并没有提供任何线索;只是让这个问题悬宕着。
事实上所有杜克的这些结论都是属于同样的消极性质的。对于其中几条
的有效性,我们以后还要加以较详细的研究(特别是他对于数量论的批评)。
其中只有一条,第十三条,对于争论中的问题,试作了正面的答案。其内容
如次: “构成国家各项收入(属于租金、利润、薪俸和工资一类,预定供作
当前开支者)是唯一从而形成货币价格的综合的限制原则的,…生产成本既
然是供给方面的限制原则,因此货币收入的综合,专供消费支出的,是需求
方面的决定和限制原则。”
这将确实是一个正面解释,如果这个解释方法本身不是不幸地与所研究
对象同样的模糊、同样的需要解释的话。收入决定价格;但我们也可以说—
—至少似乎是——前者被后者所决定。除了贷款(公司债券、政府证券等)
利息可能例外,没有一类收入,不是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依赖或支配于货
物和劳务的价格的。实际上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因为每一个成人,几乎都
是一个从广义上说的生产者,结果不论是他的劳动,或者是他的土地或资本
的所有权、生产成本和货币收入,实在只是同一个事项的两个不同方面,每
一方面的总计必然相等于所有生产和消费的货物(和劳务)价格的总计。因
此这种解释方法,好象是让我们十分无望地在一个圈子里兜着,或者象劳哈
特所说的,①“在一个无尽的、环形的迷园里,要找出那里是起点、那里是终
点,这并不比要决定鸡或鸡蛋谁先出现的问题容易些”。
在我是不同意这个见解的。我认为杜克的现察,或者更恰切些是其前半
部分,确是提供了一个起点,一个货币价值理论和价格理论可以由此发展。
这我在以后将试加证明。杜克在他的著作里的别的部分也曾提到这类论点,
但他自己绝没有认真推究。当他论到货币价值在实践中所发生的变动时,他
主要归之于——象其以前或以后的许多作家那样——商品本身生产情况的变
迂、衣作物收获量的扩大或缩小等等(除了商业投机之类比较暂时性的影响
以外)。这种解释方法,已经不再认为是(生产成本论或)货币数量论的自
然结果,它的不合科学原理、不合逻辑的本质由此已经指出。
马夏尔教授在他的对皇家委员会关于工商业萧条的报告②中说,现已考虑
到商品生产成本减低对于商品供量与黄金对比时增加的影响,象杜克和许多
现代作家所提出以商品生产成本减低作为价格下跌的一个附加原因那样的说
法,是说不通的。
但是应该注意到,按照杜克的观点——其表现的准确性是与年俱进的—
—商品供量与货币现有供量对照下的增加或减少,并不认为是价格变化的原
因;而货币流通量,按照上面所引的原则,却是视价格水平(以及商业活功
的量)而定的。
杜克的解释方法的不恰当,就其对英国在十九世纪初期物价大涨的关糸
而言,会经进一步地被哲逢斯所揭露,①这我们以后将看到。
① 《货币的本质》,第 42 页。
② 第三次报告,1886 年,附录 C,第 421 页;马夏尔,《官方文件》,第 5 页。
① 《通货与金融的研究》,第 131 页(第 2 版,第 123 页——原译者)。
杜克研究方向上的这一难关,其同派也未能越过,其门人中主要的德国
代表人物是有名的学者亚道夫·瓦格勒(Adolf Wagner)和纳西(E.
Nasse)。瓦格勒的有名著作《庇尔氏银行条例下的货币与信用理论》所述关
于决定货币价值的原因,属于积极意义的几乎一无所有。他作出论断,②认
为由于交易中普遍采取“汇划”(giro)和支票方法、货币制度转为纯粹的
信用制度以后,“可以认为是完善的”,并且“具有无可改变的标准的优点”。
他作出这个断言时,并没有作任何解释,对于造成价值标准变化的或不变的
原因,也没有丝毫调查研究作左证。瓦格勒在其晚年对数量论似表赞同,这
表现在他对复本位制似有和解的态度。至于纳西的著作,稍迟将在下面提到。
数量论的比较近代的反对派,也没有能够提出真能代替它的一套理论。
相反的,他们却泰然地回到了更加陈旧的想法,认为货币实质具有一种内在
价值(intrinsic valne),或者无论如何,他们是倾向于这种观点的。例
如喜尔德布兰,虽然我们已经看到,他会把货币解释为“同商品完全对立”
的,却终于将货币价值的根源完全归之于这个“非商品”(nichtware)内所
包含的物质。在他看来,银行券和不兑现的政府纸币“只是货币符号,不是
货币,只是支付工具,不是流通工具”。他接着说,③“让我们甚至假定,由
于发行不兑现纸币的结果,硬币差不多完全退出流通,就是说,在所讨论的
国家里,硬币成了一种普通商品或者是出现了贴水…。即使这样,货币购买
力的真正位置,其价值的根源,仍然确立在硬币上;虽然在这个国家里不再
用它作支付工具,它的继续担任货币角色,只是存在于买方和卖方的想象中。
即使这样,纸币也及及是货币符号, 就是说,是支付的代表工具,在尽着代
理人的职务——它不是货币。”
这样一个概念,在我看似乎并没有任何根据。日复一日地决定各个商品
价格,因而(在使用纸本位的国家里)决定国家纸币的平均购买力的,并不
是什么空泛的仪式,而是在交换和信用中、在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中具体的
事突。①另一方面,决定金属货币,或者更恰切些,决定货币金属的购买力的,
是金属市场和国外贸易这个具体事实。现在假定首先使一切纸币成为是不兑
现的,然后停止自由铸造硬币。结果纸币与货币金属之间每一个锁链却被割
断(象白银在奥国和俄国的情形那样),于是每一方价值的决定比较地互不
相关——但相互间决不会完全独立,因为在相当程度上, 一方总可以被另
一方所替代——经验证明,那时一方价值就可以在另一方价值以上或以下。
乍看起来,可能有些难以理解,“无价值的纸片”,其本身怎样会具有价值。
解释是简单的:这些特殊的纸片,载有一定形式的标记,任何人不能制造或
排斥;而准备一些流通工具(即使是喜尔德布兰,他终不能与惯例违反过甚,
总不可能否认纸币的这一称号),总是必要的,况且并没有别的可以使用。
结果就按照可以荻得这些纸片的价格,接受这些“纸片”了。
要找出喜尔德布兰观点的根源是不难的。不兑现纸币与可兑现纸币两者
之间本质上的类似往往被否认,而喜尔德布兰对于这一点是认可的。这我认
② 《庇欠氏银行条例下的货币与信用理论》,第 127 页。
③ 《货币论》,第 64 页。
① 诚然不能否认,如采用法律强制执行的比率,如缴纳租税时接受纸币等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纸币价值的
维持;因为以纸币作为支付工具,其供求在那时并不是完全为市场情况所决定的。但我以为交没有理由要
把这些看作是唯一的、或实际上主要的势力。
为是完全正确的,因此他不同意将一方的价值归之于出自另一方价值的不同
因素。但即使是可兑现纸币, 其价值也并不是从硬币的价值得来的。它们的
可兑现性担保了它们的价值,这是用货币的金属来体现的,但不论纸币也好、
货币金属也好,它们与商品对照的价值,是决定于金融市场的一般情况的;
而这些情况受到的影响是一样的——不论使用的是纸币,或硬币,或任何别
的流通工具,信用工具。
严格地说,我们可以断言,一切货币——包括金属货币——都是信用货
币。这是因为直接促使发生价值的力,总是在于流通工具的收受者的信心,
在于他相信借此能荻得一定数量的商品。不过纸币大都只享有纯粹的地方信
用,而贵金属——或者至少是,黄金——则多少是在国际规模上被接受的。
但一切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这一点可以拿近来白银的价格变化情况作证
明;自从停止自由铸造货币以后,白银的价格降落到远在以银为根锯的纸币
价值以下。
现在反对数量论最热烈的是一个意大利人卢查替(G.Luz-zatti)教授。
① 他对于有关货币价值问题的见解,那样离奇、紊乱,简直已在严肃批评的范
围以外。按照这位作家的意见,决定价格水平的是社会财富的总量,特别是
其全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货币数量所以发生一种影响,只是由于就货币本
身而言,它也形成了财富的一个部分。②
由于社会财富增加的结果,尤其是由于分配的更加均衡(从而提高了工
人阶级的购买力),一切价格将倾向上涨;在相反的情况下则将趋跌;等等。
① 卢查替对于这些论断,并未辅以逻辑的推论。根据近数十年来的情况,在我
看来,对于这些论断似未能加以充分证实——或者意大利的情形除外。卢查
替的推论,最后是那样的散漫,他所说的货币价值,指的究竟是它在商品交
换中的价值,还是它的主观价值(subjective value),在各个情况下不同,
竟无法识别。②
这些意见没有什么成就;数量论还是不能就抛弃在脑后的。上面的例证
说明,这些意见陷入了甚至更加不完全的和绝对难以维持的概念,或已陷入
了半神秘的臆测中的危险。无论如何,比较地说,到目前止对于一般价格水
平的动荡所提出的所有各种解释方法中,数量论还是最适当的;实际上它是
唯一的能够在若干程度上试图作出合理解释的。我们必须有耐心,希望由于
对一些基本论据的进一步精密分析,能够除去这个理论所无疑存在的一些缺
点。
首先最要的是,对于货币流通速度的现象以及促使这个因素变化的原
因,有一个清晰的轮廓。
① 《理想价格与实际价格》,米兰(Milan),1892 年。
② 前书,第 3 页:“给事物以价值的并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兑换率,是事物的社会使用总值,特别是划
分到某一点为止,其整体与个别部分之间的关系”。又第 5 页:“这些物品(用作货币的商品),由于其
有余或不足而形成的价值,对于通过它们体现的货币的价值并没有影响;并不是这些物品的有余、可以确
定社会使用价值的增长,也不是其不足可以确定社会使用价值的减退”。
① 前书,第 7 页起。
② 前书,第 36 页起。
第六章 货币的流通速度
一、纯现金经济
为了对货币问题作恰当的考察,流通速度问题是这祥的重要,而在大多
数经济学教本中却很少讨论。即使是第一流作家,对于这一概念的真正意义、
旨趣,有时也显得有些不够明确。我们发现约翰·穆勒作出了这类奇妙的论
断,①说是“流通的速度…不可②理解为每一个货币在一个指定时间内所完成
的购买次数”。又说,“时间不是所要考虑的…要点不是在于在一定时间内,
同一个货币转手了几次,而是在于为完成一定数额的贸易,它转手了儿次”,
云云。③穆勒的话,若照其字面直解,则整个定义,终将成为只是同一意义的
无谓重复。为了要寻出为完成一定数量货物的买进和卖出时,某一数额的货
币转手几次,就必须知道该项货物的平均价格,而这个恰恰就是要利用货币
流通的(数额和)速度来决定的量。换句话说,如穆勒所解释的货币流通,
是不能认为决定平均价格时的独立因素的。穆勒的不够鲜明的解释,其真正
意向是这样的:商品价格水平不仅视现有货币量及其流通速度(照穆勒自己
所到处使用的这一名词的含意)而定;而且视在适当时间间歇中,借助于这
个货币量所交换货物的量而定。但这是显然的,是与货币数量论相适应的:
货币的过多或不足,只能在相对意义下、也就是说从关于用现金交换货物的
数量方面来考虑。
因此对于流通速度,我们的定义只是:在一个时间单位,假定一年,现
有的一个个货币,关于买进和卖出(借贷除外)的转手平均次数。
同样重要的一个概念是流通速度的倒数,即货币平均的静止的间歇
(interval of rest)。这就是用同一数额货币所完成的两次购入之间所
经过的中间间歇。当处于之样的间歇时,货币被搁置在保险箱或珍宝箱里。
要得出这些方面的量,理论上有几条路线可循。虽然它们都走向同一目
标,但加以比较是不无意义的。
(1)假使我们知道在一年中用现款交换的货物总值 P,也知道在流通中
货币的数量 M,那末显然,可以由 P 对 M 的比例,得出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
(2)假使可能探索在经济系统中一个个货币(货币的个体)的变动,从
而寻出在一年中每个的转手次数,那末从各个的流通频率的算术平均数,可
以得出货币流通平均速度的价值。其结果与上面所说的完全相同。因为所有
货币个体的流通总数是同所交换货物的总值相等的,货币个体的数目是同货
币的数量相等的。
(3)可以试将在一个指定时期中所有一个个货币的静止的间歇加以确
定,至于实际的交换程序则假定只限于在单独的时间定点。于是即可获得这
些静止的间歇的算术平均数(在指定时期内开始和终结的间歇不再区分,只
是合并计算)。这样就可以得出货币静止的平均间歇,以时间单位(年)的
一个部分来表示时,其价将等于货币流通速度的倒数,象上面所作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