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收益方面的因素:不公平的利益分配和安全保障,是员工不能享受工作的最大障碍。竞底企业通常会处心积虑地探测员工可承受的底线,尽可能在不击穿底线的情况下,压缩综合支出,以降低成本和责任。如2007年,中国实行新劳动合同法之前,华为为了保持更多对员工的辞退主动性,不惜违背企业的社会责任,发起万人大辞职。(当然,2007年的《新劳动合同法》,也是政府对中国企业的一次法律大竞底,华为以对员工的竞底,来对付政府的竞底,也是出于无奈。但这种做法,正彰显了这个社会竞底的普遍性。为什么一部西方人用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竞优法律,在中国却变成了一种竞底工具呢?我们在第七章专门设案例讨论。)较多依赖人力资源质量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如此,而知识含量较低的企业,对员工的竞底就更加直接、露骨。据《联想不是家》中记录,2004年,联想空前大裁员时,事先员工完全不知情,有的被叫到会议室,经过5分钟交谈,就得签字,两小时内离开公司,该员工曾经存在过的所有痕迹,都被公司一笔抹掉。在这样的环境下,员工如果还能享受工作,那他可能真的乐观到应该去检查精神是否正常了。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家如果还能热爱自己的事业工作,那他实在是太难得了。所以中国企业家大多持联想柳传志的经营哲学:怎么赚钱怎么做。今天做医疗器械;明天开矿;后天搞房地产;大后天去炒期货,在终于聚敛了一笔财富后,就买外国护照或绿卡,逃离这个竞底的国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华为任正非能坚持做通信制造,确属不易。华为有今日之成就,任正非强悍的竞底精神,是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在第六章的竞底人物段位排列时,任正非和郭台铭等排在柳传志、陈水扁、李书福之上。但是,竞底式的工作,只能得出底线质量的产品;坚韧和刻苦的结果,只能是及格。而只有热爱,才能达到优秀或出色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