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类意识的发展视为社会化的过程,并且还将之与社会阶级的分类结合起来。他按人的类意识发展程度将“社会性阶级”分为(a)社会阶级,是由那些类意识高度发展,积极促进社会团结的人所组成;(b)非社会阶级,由那些追求狭隘的个人利益和对公共利益漠不关心、喜欢我行我素的人所组成,这些人的类意识只得到部分发展;(c)假社会阶级,由那些类意识已蜕变,只想靠社会救助而过寄生生活的乞丐穷人所组成;(d)反社会阶级,是由那些惯于作奸犯科的人所组成,类意识在他们身上已近乎灭绝,他们仇视社会及其制度。
113民族心理学A继进化论之后,对心理社会学问题表现出日益增长的浓厚兴趣的最初征兆出现于德国学者拉察鲁斯(MLazarus,A1824—1903)与施太恩塔耳(H。
Steinthal,1823—189)所建立的“民族心理学”
(Volkerpsychologie)中。他们把语言学和民族志学的资料同赫尔巴特(J。
F。
Herbart,176—1841)的心理学理论综合起来,旨在建立除个人心理学之外的一门社会化的人的或人类社会的心理学。这一想法本身并不新颖,其思想根源是黑格尔的“客观精神”论与德国浪漫主义的“民族精神”
,就这一来源而言,与其说是以心理学为依据,不如说是以语言史、文化史为依据,揭示在文化发展中存在着某些稳定的、不断重复的要素和超个体性质的结构。
另一方面,民族的心理、文化与人种特征密切地联系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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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西方社会思想史
这是一个为许多进化论者与人类学家十分关心的问题。个人是人类种族的一员,且有与所有其它人相同的本性。但他又是一特定民族的一员,这样又有了仅同一民族所特有的品质。
生物机体所有的心理特性,与作为特定文化产物的心理特性是有区别的。
要获得人性的知识就需有两门不同学科的合作,一门是关于个体的心理学,另一门是关乎民族的心理学,它须利用人种学的成果。
“民族心理学”
不只限于对文化的研究,勿宁说,某一特定文化的知识乃是一条藉以获致人类心理知识的途径,进而有助于把握每个文化所特有的“总体精神”。
冯特将民族心理学的观念系统化并大大地发展了,在他里程碑式的《民族心理学》中,他写道,“民族心理学的问题关系到那些人类共同体生活所产生的精神成果,对此仅仅根据个人的意识是不能解释的,因为它们是以许多人的互动为前提的。对我们来说,这就是可纳入民族心理学范围内考虑的对象的标准”。
①民族意识是个体意识的创造性的综合,通过这个综合遂产生新的实在,后者凝结在超个体的活动的成果即语言、神话、道德中。
“民族心理学”
是社会心理学的最早尝试,它试图具体研究文化与个体意识的相互作用。
“其可贵之处首先在于旨在使心理学研究、民族志学研究、语言学研究、历史—语文学研究和人类学研究相互接近起来。
历史心理学、文化人类学、人种心理学,乃至社会和心理语言学,都可在‘民族心理学’中
①转引自萨基:《社会学思想史》,第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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