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社会里,“集体意识等同于全部社会意识,也就是说,集体意识包括了全部的社会心理生活,而它只有很小一部分,在开化社会里尤其如此。法律的、行政的、科学的、行业的功能,简言之,所有专门化的功能都具有一种心理的规约作用。”
①个人意识的范围基本上等同于集体意识的范围。社会是个几无分化的同质体,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也是直接的,其成员之间的团结可称之为机械团结,它与社会分化及个人化的程度成反比。质言之,机械团结建立在相似与同质的基础上。涂尔干把这样的社会类比为节肢动物。物质产品的原始共产主义、宗教的主导地位以及传统主义等皆为这种社会的显著特征。涂尔干认为这种社会所缺少的正是劳动分工。
在合作法盛行的社会中,社会团结建立在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化的基础上。分工同社会团结的关系在涂尔干具有道德的意义。分工的真正功能在于使人们之间产生友爱、合作与团结。分工越细,每个人对社会的依赖也就越深;另一方面,每一个人的行动越是专业化,个性就越鲜明,就越是摆脱集体意识的监督。基于社会相似性的团结为基于分化及加强社会纽带的团结所取代。这种团结被涂尔干比作高级动物的有机结构,其躯体的每个器官,都有各自特定的功能和独立性,一方面高度分化,另一方面又高度统一。有机团结意味着一个有着功能分化和专业化并因各部分的相互联系而达到的统一的系统,有机团结正比于社会的分化和个体化。有机团体的典型社会就是近代工业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当然还会
①引自汤普森(K。
Thompson)
编《埃米尔。涂尔干阅读材料选》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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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西方社会思想史
有刑事法,但它完全与信仰的意念无关,仅仅是为了保护生命和财产。集体不再监视和管制个人生活的所有方面;信念与实际事务也日益失去其宗教的性质;理性思考取得了日益显著的重要性;先前没有差别的一致的道德体系让位于不同团体的不同的道德体系;更多的主动性与个性,更多的活动的自由等观点已深入人心。
①
涂尔干将两种社会团结的区别视为一种历史规律,以反映人类社会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发展的一般趋势。但他更重视其类型学的意义,在他看来,在所有现存社会中,这两种团结是同时并存的。这样社会团结的类型理论不仅可以用来比较两种对立的社会:原始社会与现代社会,而且还可用来分析同一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
涂尔干的这个类型理论在许多方面类似于斯宾塞的工业社会与尚武社会的社会类型说。这两种社会的不同也在于同质性、集体主义与分化、个人主义的对立。但涂尔干根本不同意斯宾塞关于利己主义的活动及专业化机制如果任其发展可导致社会和谐的论点。他认为,没有任何征兆表明有机团结的出现可令共同体的普遍规范功能自动取消。如果没有普遍化的道德规范,科学和工业的进步必然导致失范。他说,“如果社会不再强求每个人步调一致,它将更多地致力于确定和调整不同社会功能之间的特殊关系,由于社会如此分化,这
①参阅涂尔干:《社会劳动分工论》,第1卷第3章,第11—115页,第127—131页;帕森斯编《社会理论》,第210—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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