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无非是社会力量的自我神化,那么宗教的式微并不意味着社会的式微。社会学发现了所有宗教的奥秘,它不能再创造一种宗教,但可寄希望于社会,相信社会有能力在未来创造自己所需要的众神。但是涂尔干也并未追随圣西门和孔德去试图建立一种新的人道宗教,而是致力于去发现“宗教概念的理性替代物”。
①这个理性替代物不是别的,就是公民道德,依涂尔干的“社会学主义”
,不仅道德是一社会事实,社会本身就是一道德事实,涂尔干的意思是说,“在公众舆论的眼光里,当大众无私、忠诚不渝抬头时,才开始有道德。但是只有在我们所从属的主体比我们个人具有更大的价值时,无私才有意义。然而,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我只知道有一个主体,这就是集体,它较之我们具有更丰富、更复杂的道德现实”。
②总之,不论是宗教还是道德,都蕴含着激发起崇敬、畏惧和服从的“神圣性”
,其功能都在“指引我们的行动去追求那些虽高于我们但同时看起来又是值得追求的目标”
;其本质都是一种集体的存在和集体意识,因为只有集体——家庭、教会、团体,才具有道德权威所必须具有的本质属性:“神圣性”。社会主宰着我们,因为它外在于并且高于我们,“它同我们之间的道德差距使它成为我们的意志所服从的权威”。
“社会就在我们中间”
,“集体表象”正是“我们内心对
①涂尔干:《道德教育》(纽约,1961年)
,第9页,引自科塞《社会学思想名家》,第156页。
②涂尔干:《社会学和哲学》,第74—75页,引自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第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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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西方社会思想史
崇高的集体召唤的反响。“
①
涂尔干的宗教社会学还从仪式活动的角度研究了宗教的社会功能。
首先,个人最初是通过宗教仪式加入集体生活的,禁忌制度(消极的仪式)培养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从而为其参加积极的仪式(到一定年龄后)作准备,因此,宗教仪式是纪律的基本形式。
其次,宗教仪式有助于团体的整合,是社会组织借以定期地重新肯定自己的手段。日常生活使人们彼此分离,导致团体观念的削弱。所以需要定期的仪式,在于使个人再次感受到其与其它成员间的道德的统一,从而起到巩固团结的作用。
再次,宗教仪式保持并发扬了团体的传统继承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对一个团体的独特道德面貌是至关重要的。涂尔干写道:“一个团体的神话是该团体共同的信仰体系。
因回忆而使其价值不朽的传统表现了社会藉以表现人与世界的方式;它是一种道德体系,一种宇宙论,也是一部历史。仪式的作用是也仅仅是使这些信念保持活力,使其不致被遗忘,总之,复活集体意识中最重要的因素“。
②
现在与过去在仪式中的联系就是个人与团体的一次又一次的联系。
①涂尔干:《社会学和哲学》(伦敦,1953年)
,第58页,引自斯温杰伍德《社会学思想简史》,第112页。
②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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