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理论784
完成有价值的角色扮演行为的能力乃是任何社会最基本一般的适应资源,虽然它必须与文化的,有机的与物质的资源相配合才行。
①
实现社会体系不同功能的需要导致了结构上的不同安排,一个整体的社会遂分成四个次体系:经济、政治、社区与信托等。所谓的信托体系(Fiduciary)是指文化传统的传承者对于社会的其它部分所发挥的托管作用。它们集中在制度化的文化中,因此与文化体系(作为行动体系的一个次体系)关系最为密切,它们包括家庭制度、教会、学校、艺术、研究活动等。
②
帕森斯认为社会体系各组成部分的相互适应、和谐与均衡是人类社会的正常条件,因此他最重视的是整合、模式维持的功能。
由于他认为整合的主要途径是制度化和社会化,即使价值观念模式制度化为社会的结构性存在,以及通过明确的社会化媒介,如家庭、学校和社区,使个人将社会目标内在化,使单位行动符合系统的要求,这样,帕森斯把价值、文化体系视为最重要的社会秩序的条件和机制便是毫不奇怪的。
帕森斯将文化体系定义为这样一种有组织的行动,“它与符号的特殊性质及建立符号的稳定体系的迫切需要有关。它是依意义的模式构成的,当其稳定时,则是指为行动体系指
①帕森斯:《社会,进化与比较的观点》(Englewod
Cifs,1966年)
,第19页。
②参阅亚伯拉罕:《现代社会学理论导论》,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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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西方社会思想史
示方向的构成性符号体系的普遍化的复合结构,必须视它为独立于社会互动的任何特殊体系之外的结构。因此,尽管有许多支流汇入诸如语言、通讯等领域,但典型的文化体系是那些信仰与理念的领域。它们能在时间中延绵不坠,能从这一人格或社会体系扩散至另一人格或社会体系,或许这就是文化体系之独立结构的最重要的标志。“
①
文化体系是由认知的信念、表意符号体系及个人道德义务构成的。
文化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使社会的规范秩序合法化。
文化价值模式在使社会规范秩序合法化过程中提供了社会体系与文化体系之间最直接的联系环节。文化价值规定了什么是道德上可取的,什么是不可取的。正如帕森斯所说:文化(或模式维持)体系置于文化价值模式制度化的中心,这一体系在一般文化层面可被视为道德体系。制度化的社会价值及其适用于社会化体系的规范仅只包含行动的道德价值的有关部分;道德价值经内在化也被包含在人格和行为有机体的结构中;更一般地说来,它们与宗教,科学及文化体系中的艺术相联系。
②
帕森斯指出文化模式与行动的关系是双重的,它们既可是情境的客体,又可被内在化而成为行动者目标模式的因素。
文化的这种特性是把文化视为特殊范畴的主要依据。帕森斯提出一文化模式类型论:它包括认知观念或信念的体系;调节模式或表意符号的体系;整合模式或价值取向标准的体系。
①帕森斯:“社会体系”
,载《社会科学国际百科百书》,第459页。
②同上,第4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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