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奥古斯丁:《上帝之城》英译本,第14卷,第28章。 ②同上,第14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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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西方社会思想史
的居民混居在一起,直到末日审判那一天,他们才会实在地分离开。因此,两个城的说法似并不对应任何可观察的社会事实,而仅仅用于展示两种对立的价值体系和两种不同的社会秩序。对其中一种社会的描述旨在提出一种专注于世俗价值的抽象的社会观念;而在另一个社会里,我们看到的是向往神圣价值的共同体,其求索的热情超过了其对个人的、家庭的、市镇的和帝国的特定利益的兴趣。每一个城市的内部秩序从而根本不同于在另一个城市里盛行的秩序。
地上之城就其本性而言是不完美的,因为它是人性败坏的产物。
“在尘世的社会中,固然也因某种共同的手足之情将人们结合在一起,但它仍多半是分裂的,强者欺凌其它人,因为人人都在追逐自己的利益和欲望的满足,然而人们所渴望得到的对任何人都不是必需的东西,因为它们都不是真有价值的东西。”
①在奥古斯丁看来,在有组织的尘世社会中争夺利益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上帝之城中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里有真正的和平,没有人会遭受冲突之苦,不论是他自己造成的还是来自旁人的……神都是个永福之地,地位低的人不会嫉妒任何地位高的人,就像天使们不会嫉妒大天使一样,因为没有人觊觎他不能得到的位置,……
这情况如同身体,尽管手与眼十分和谐地同在一完整的身体构造内,但手并不想成为眼。因此,无论天分高低,每个人都会继续得到满足,但不会渴望得到他不该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