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的国家,若是迫害教会的异教国家,则体现了地上之国而与天国相对立。但在奥古斯丁时代,基督教已为国教,法律在许多方面是按基督教的标准修订和补充的,因此不能再说罗马帝国与地上之国完全等同;何况奥古斯丁认为,早期教会对千年王国的希望并非空想,在他看来,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胜利,就是千年王国——上帝在世上为王的开始。
但上述学说过于复杂,不易为一般信徒所了解;奥古斯丁本人在以教士而非神学家的身份写作布道时,对他自己规定的区分也是不大理会的。普遍信徒从奥古斯丁理论所了解到的是一种既简单又实用的对比:天国在世上的体现就是罗马教会;同样,地上之国的体现就是罗马帝国。这一思想包含着教会的重大利益之所在,因此尽管在义理上有漏洞,但马上为教会紧紧抓住,成为其鼓吹“神权国家”的理论根据。
圣安布洛斯(Ambrosius,约339—397)先已宣称“凡是属于上帝的都不隶属于皇权之下”
,故在宗教事务上,教会代表最高及最后的权威,俗权不得僭越干预;①而奥古斯丁将世俗国家和政治制度视为原罪的结果和神的补救的方法,故世俗国家必须服从教会,当世俗法律(Lex
temporalis)的规定与上帝的永恒法(Lex
aeterna)
相悖时,这些规定对基督徒便不具有任何效力,并应该被抛弃;尘世国家只有像犹太神权国家那样侍上帝,运用其权力来推广对上帝的崇拜,其存在才是正当的。总之,“教会所争取的,首先是独立于世俗权力之上,然后是凌驾于它们之上,这种斗争可以说是中世纪历
①参阅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第413—4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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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的主要动力。在这场争夺中,教会不仅在内部仿照君主集权制,把教权收归教皇统辖,使这种制度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而且制造了一种理论,认为教权至高无上,得自神授,超越于世俗统治者之上,这种理论后来成了罗马教会的一贯主张,“
①这个理论就是出自奥古斯丁的双城记。奥古斯丁把这场争斗置于历史的脉络中,坚信天国终将取代地上之国。
这样,他就抛弃了古典思想的循环变迁观,以及人类事务的永恒轮回观。在他看来,历史是受天命指引的,有终极的意义和目标,因此必定是上升地、直线地前进的发展过程。这种历史观固然是用神学目的论(救世、来世)
的语言阐述的,但仍不失为近代流行的历史发展观和进步观的先驱之一。
32托马斯。阿奎那:天恩与人性A托马斯。阿奎那被公认是中古基督教思想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他的学说被教会定为天主教的官方教义,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萨基正确地指出,阿奎那的社会理论与西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欧形成的新的社会秩序是完全吻合的。
②因此,为了理解阿奎那,我们首先应该了解这一新秩序的基本情况。
从奥古斯丁到阿奎那的八个多世纪内,西欧发生一系列
①穆尔(G。
F。
Moore)
:《基督教简史》中译本,第164页。
②萨基:《社会学思想史》,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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