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的利益。
①
斯密认为,虽然每一个个人都最关心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但他是社会的一员,他追求利益的活动只能沿着自然的社会秩序所指定的道路前进。通过社会分工,一个人再也不能脱离别人而独立。人们必须相互协作相互帮助,这是出于人们互通有无、物物交易、满足各自需要的利己心。一个人几乎经常遇到别人给他帮助,他却不能期待这种帮助仅仅是出于别人的仁慈。为了达到他自己的目的,他必须设法激起别人的利己心,而不是同情。
“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能获得你所要的东西。”
②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
③
追求个人利益的活动所以能自然地增进公共利益,在斯密看来,是因为自然秩序中存在一种自然平衡和调节的机制,使得人的各种动机和冲突的利益自然达到调适,这就像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由此而产生的行动必然在自己的利益中包括了别人的利益。他说,每个个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
①参阅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译本下卷,第252页。
②同上,上卷,第13页。
③同上,上卷,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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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西方社会思想史
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它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①斯密的“看不见的手”
,连同我们在其它苏格兰学者那里发现的“伟大的几何学家”
、“伟大的自然导师”
等,既是一种自然神观点,又是一种历史决定论。既然历史过程会调整和矫正人的自私观念和弱点,这就是说,存在着一种为能动的行动者所察觉不到的历史强制力。另外,人们的各种举动,错综复杂、相互冲突,产生着对这种相互作用的所有参加者来说是完全预见不到的和意料不到的结果(人的行动无意后果论)
,那么“社会整体的结构和动态,如不把它们同组成这个整体的各个个人(包括政治家在内)
的意识相关联,也是可以弄清楚的。“
②
当代西方学者海耶克(F。
A。
Hayek)先生对斯密的这一经典的自由主义秩序观给予如下的重述:基本上,社会秩序是由个人行为需要依靠与自己有关的别人的行为能够产生预期的结果而形成的。
换句话说,每个人都能运用自己的知识,在普遍与没有具体目的的社会规则之内,做自己要做的事,这样每个人都可深具信心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将获得别人提供的必要的服务;社会秩序就这样地产生了。这种秩序可称之为:自动自发
①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7页。
②科恩主编《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资产阶级社会学史》中译本,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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