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秩序,因为它绝不是中枢意志的指导或命令所能建立的。这种秩序的兴起,来自多种因素的相互适应、相互配合,与它们对涉及它们底事务的即时反应,这不是任何一个人或一组人所能掌握的繁杂现象,这种自动自发的秩序便是博兰尼(Polanyi)所谓的:“多元中心的秩序。”
①
我们知道,这种自动自发的秩序就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自由竞争秩序。在斯密看来,它成功地调节着市民社会,即包括财产所有权、分工和社会阶级的复杂结构的离心倾向,使之保持利益的和谐与均衡,“斯密的观点基本上是一种乐观的看法:分工的不良后果可以通过教育、宗教以及市场力量的集体作用而减轻。”
②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描述了一个按同情原则行事的“道德人”
,在《国富论》中则描述了一个受利己主义支配的“经济人”
,这种矛盾正是资产阶级人格的真实写照。一方面他们是资本的所有者、私有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行为的根本驱力,亦是自由竞争的铁则;另一方面,“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从这种观点看来是一般关系)的时代”。
③私有者个人都必须在交往、交换、协作的社会生活中为了自身利益而考虑
①海耶克:《自由的构成》(芝加哥,1960年)
,第159—160页;转引自《读书》杂志193年第1期,第91—92页。
②斯温杰伍德:《社会学思想简史》,第2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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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西方社会思想史
他人的利益。斯密如实地反映了市民社会人的行为的这种两重性,因此赢得了他在社会学思想史上的崇高地位。
74社会变迁和社会结构理论A苏格兰学者都对历史学表示了相当浓厚的兴趣,这与他们倾向于把社会与文化视为一个自然的演化过程的观点有密切关系。休谟本人是声誉卓著的史学家,他的四卷本的《英国史》常被认为可与伏尔泰的历史著作媲美。
佛格森1765年出版的《市民社会史论集》被龚普洛维奇(Gumplowicz,1838—1909)誉为“第一部关于社会的自然史”
,是18世纪颇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然而,苏格兰学者最重要的贡献不在历史编纂学或编年史方面,而是历史哲学。如佛格森的《市民社会史论集》,它关心的不是重建过去的事件,而是把握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和规律,关心社会的变迁以及社会从一种类型变为另一类型的原因。佛格森对研究初民社会表现出浓厚兴趣。他认为了解野蛮民族的生活有助于正确理解社会的变迁规律和文明社会。
苏格兰学者开始纠正当代人对野蛮人的种种浪漫的成见,他们认为野蛮人既不比文明人更自然,也不比当代人更幸福。
卢梭的野蛮人概念是进行社会批判的武器,而苏格兰人的野蛮人概念则是为了支持一种从野蛮到文明的社会发展理论。
把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变迁视为社会发展的主导线索,这是苏格兰学派社会变迁理论的一个重要优点。而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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