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法哲学原理》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完结】 > 哲学原理〔德〕黑格尔@txtnovel.com.txt

从所有权向契约的过渡第71节 作为特定存在的定在,实质上是为他物的存在(第48节附释)

,从财产是作为外在物的定在这方面看,财产对于其他外在物以及在它们相互联系的范围内来说,是必然性和偶然性。

但是,财产作为意志的定在,作为他物而存在的东西,只。。

是为了他人的意志而存在。这种意志对意志的关系就是自由。。

赖以获得定在的特殊的和真正的基础。这是一种中介,有了。。

它,我不仅可以通过实物和我的主观意志占有财产,而且同样可以通过他人的意志,也就是在共同意志的范围内占有财产。这种中介构成契约的领域。。。

附释 人们缔结契约关系,进行赠与、交换、交易等等,系出于理性的必然,正与人们占有财产相同(参阅第45节附释)。就人的意志说,导致人去缔结契约的是一般需要、表示好感、有利可图等等,但是导致人去缔结契约的毕竟是自在的理性,即自由人格的实在(即仅仅在意志中现存的)定在的理念。契约以当事人双方互认为人和所有人为前提。

契约是一种客观精神的关系,。。

所以早已含有并假定着承认这一环节。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