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为法的法所加的侵害虽然是肯定的外在的实存,但。。。。。
是这种实存在本身中是虚无的。其虚无性的表现就在于同样。。。。。。
出现于外在的实存中的对上述侵害的消除。这就是法的现实性,亦即法通过对侵害自己的东西的扬弃而自己与自己和解的必然性。
补充(刑罚的意义) 犯罪总要引起某种变化,事。。。。。
物便在这种变化中获得实存,但是这种实存是它本身的对立物,因而在本身中乃是虚无的。其虚无性在于作为法的法被扬弃了,但是作为绝对的东西的法是不可能被扬弃的,所以实施犯罪其本身是虚无的,而这种虚无性便是犯罪所起作用的本质。虚无的东西必然要作为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