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强度,或者是一般意志的自由在比例上的更小强度。。。。。。。。
——看你喜欢哪一种)
,而且根据这种观点,很容易指出。。。。。。。
刑罚上同态报复的荒诞不经(例如以窃还窃,以盗还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时我们还可以想到行为人是个独眼龙或者全口牙齿都已脱落等情况)。
但是概念与这种荒诞不经根本无关,它应完全归咎于上述那种犯罪和刑罚之间种的等同性的主张。价值这一范畴,作为在实存。。。。。
中和在种上完全不同的物的内在等同性,在契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