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8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种不经过矛盾斗争,人人都一般地、自在地享有的权利就叫做“抽象的法”。
“法”字在这里主要应作“权利”解,因为德文原字Recht,具有法、权利、正当三个不同的意思。这里“抽象的法”主要是抽象的权利的意思。
抽象法或形式的法有如下的特点:(一)
因为抽象法基于人的意志自由,所以它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
(二)在抽。。。。。。。。。。。。
象法中,“人格中的特殊性尚未作为自由而存在,所以关于特殊性的一切东西〔如我的特殊利益,我的意志的特殊动机、见解和意图等〕在这里都是无足轻重的。”
(三)
“在抽象法中,只存在着禁令”
,“即不得。。。。。。。。
侵害人格。“。。抽象法作为自由的直接体现,也包含有三个环节:(一)对于物的占有或所有权,因为只有自由的人才有占有物的权利,而物是非精神的、不自由的,即被占有的。
(二)转移所有权的自由或权利,这就是由于依据共同意志并在保持双方权利的条件下将所有权由一方移转于他方而获得实存。
这就是契约。
(三)自由意志作为特殊意志与自身本来的意愿相殊异、相反对,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就是不法和犯。。。
罪。
①。黑格尔从永恒化合理化私有财产出发,大肆宣扬“所有权〔即财产,按德文Eigentum一字有所有权及财产二义〕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人唯有在所有权〔或财产〕中才是作为理性而存在的。”他并且强调“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
〔或实现〕,它本身是本质的目的。“他斥责柏拉图的理想国”侵犯了人格的权利“
,因为“它以人格没有能力取得私有财产为普遍原则。”这些话充分表明他看不见私有财产本身所包含的矛盾,反以“理性”
、“自由”
、“人格”
等美名去替私有财产制度辩护的资产阶级的观点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