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法哲学原理》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完结】 > 哲学原理〔德〕黑格尔@txtnovel.com.txt

第4节

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 当前章节:49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5:09

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

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

定性。至于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的王国,是从精神自身产生出来的、作为第二天性的那精神的世界。

附释 谈到意志自由,令人想起从前的认识方法,那就是把意志的表象作为前提,试图从这表象得出意志的。。

定义并把它确定下来。

然后依照以前经验心理学的方法,从寻常意识的种种感觉和现象,如忏悔、罪过等等,导出所谓证明,证实意志是自由的,并主张以上这些东西。。

只有根据自由的意志才能说明。

但是与其采用这种方法,。。。。。

还不如直截了当地把自由当作现成的意识事实而对它不。。。。。

能不相信,来得更方便些。意志是自由的这一命题以及。。

意志和自由的性质,只有在与整体的联系中才能演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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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的概念 意志、自由和法的概念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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