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生命过程的现实(见《哲学全书》,第167节以下和第28节以下)
①。但其次,自然性别的统一只是内在的或自在地存。。。。。。。。
在的,正因为如此,它在它的实存中纯粹是外在的统一,这。。
种统一在自我意识中就转变为精神的统一,自我意识的爱。。。。
补充(婚姻的概念) 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以。。。。。
前,特别是大多数关于自然法的著述,只是从肉体方面,从婚姻的自然属性方面来看待婚姻,因此,它只被看成一种性的关系,而通向婚姻的其他规定的每一条路,一直都被阻塞着。至于把婚姻理解为仅仅是民事契约,这种在康德那里也能看到的观念,同样是粗鲁的,因为根据这种观念,双方彼此任意地以个人为订约的对象,婚姻也就降格为按照契约而互相利用的形式。第三种同样应该受到唾弃的观念,认为婚姻仅仅建立在爱的基础上。
爱既是感觉,所以在一切方面都容许偶然性,而这正是伦理性的东西所不应采取的形态。所以,应该对婚姻作更精确的规定如下:婚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这样就可以消除爱中一切倏忽即逝的、反复无常的和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