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能自在地具有外在性的这些方面者为限。
虽然如此,在这方面,各民族的立法大有不同。例如中国法律规定丈夫对元配的爱应胜过其对其他妻妾的爱。如经证明有相反的行为,则科以笞刑。在古代立法中,同样可以找到许多关于忠实和诚实的规定,但这些都与法律本性不相适合,因为它们完全属于内心生活。惟有在宣誓的场合,事情全凭良心决定,那时忠实和诚实才必须被看做实体性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