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开的法典一方面要求简单的普遍规定,另一方面,有。。。
限的素材的本性却导致无止境的详细规定。法律的范围一方。。。。
面应该是一个完备而有系统的整体,另一方面它又继续不断。。
地需要新的法律规定。但是,由于这个二律背反是在固定不变的普遍原则适用于特殊事件时所产生的,所以对修订一部。。。。。。。
完整法典的权利并没有受到损害,同样,这些简单的普遍原则本身可以跟它们对特殊事件的适用区别开来而被理解和设定的这种权利,也没有受到影响。
附释 立法纷乱的主要根源在于,合乎理性的东西即自在自为的法的东西逐渐渗入到原始的、含有不法因素的、从而是单纯历史性的制度中去。这就是上述罗马法(第180节附释)
、中世纪采邑法等等中发生的情形。
但是了解到下列这一点是重要的,即当自在自为地合乎理性的、其本身为普遍的规定适用于有限的素材时,这种素材的本性本身必然会在这种适用上引起无止境的进程。
要求一部完备的法典,即看来绝对完整而毋须作进一步规定的法典——这种要求主要是德国人犯的毛。。。
病,——以及借法典不可能修订得那么完整为理由,就主张不该让所谓不完整的东西产生,即不该让它达到现
--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