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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民社会782

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 当前章节:4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5:09

民之产生同时使不平均的财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补充(对生活资料的请求) 最低生活水平,即贱。。。。。。。。

民的生活水平,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可是这一最低限度在不同民族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别。在英国,最穷的人相信他们也享有权利,这与其他国家所给与穷人的满足有所不同。贫困自身并不使人就成为贱民,贱民只是决定于跟贫困相结合的情绪,即决定于对富人、对社会、对政府等等的内心反抗。

此外,与这种情绪相联系的是,由于依赖偶然性,人也变得轻佻放浪,害怕劳动,而象那不勒斯的游民那样。

这样来,在贱民中就产生了恶习,它不以自食其力为荣,而以恳扰求乞为生并作为它的权利。

没有一个人能对自然界主张权利,但是在社会状态中,匮乏立即采取了不法的形式,这种不法是强加于这个或那个阶级的。怎样解决贫困,是推动现代社会并使它感到苦恼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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