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法哲学原理》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完结】 > 哲学原理〔德〕黑格尔@txtnovel.com.txt

主权是属于人民的,这同我们前面(第277节,第278。。。。

节)所说的国家拥有主权完全一样。但是人们近来一谈。。

到人民的主权,通常都认为这种主权和君主的主权是对。。。。。。。。

立的;这样把君主的主权和人民的主权对立起来是一种。。

混乱思想,这种思想的基础就是关于人民的荒唐观念。

如。。。。

果没有自己的君主,没有那种正是同君主必然而直接地。。

联系着的整体的划分,人民就是一群无定形的东西,他。。

们不再是一个国家,不再具有只存在于内部定形的整体。。。。。

中的任何一个规定,就是说,没有主权,没有政府,没。。。。

有法庭,没有官府,没有等级,什么都没有。因为在人民中出现了这种同组织和国家生活相关联的要素。所以这种人民不再是在最一般的观念上叫做人民的那种没有。。

规定性的抽象。

如果人民的主权是指共和制的形式,或者说得更确。。。

定些,是指民主制的形式(因为共和制还指其他各色各样的经验混合制而言,它们本来都不属于哲学考察的范围)

,那末我们上面(在第273节附释中)已经作了必要的说明;此外,这一种观念也就没有谈论的必要,因为我们说的是已经发展了的理念。

如果一个民族被思考为不是一个家长制的部落——。。

既不想象它处于使民主制和贵族制成为可能的一种未发展状态中(见第273节附释)

,也不想象它处于某种其他

-- 402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