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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节

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 当前章节:6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5:09

由于独立的财产已经在等级的第一部分中求得自己的权利,所以在以市民社会的变动不定的成分为基础的第二部分那里,保障代表们具有符合这一目的的品质和情绪的,主要是他们在官府和国家的职位上实际管理事务时所获得的和受。。。。。。。。。。。

过实践检验的情绪、技能和关于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设施和利。。。

益的知识,以及因此而发展起来并经过锻炼的官府和国家的。。。。。

智能。。。  附释 向所谓人民方面要求这种保障时,关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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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第三篇 伦理

的主观意见总认为这种要求是多余的,甚至也许是侮辱性的。但是国家用来作为自己的规定的是某种客观的东西,而不是主观的意见及其自信;对国家说来,个人只可能是他身上那种能够客观地加以认识和考验的东西,国家应该特别加以注意的正是等级要素第二部分的这个方面,因为这一部分的根源是在以特殊物为目的的利益和职业方面,这里正是偶然性、变化性和任性的表现场所。

外界的条件,即一定数量的财产,单独地看来,显得是片面性的极端,正好象选民赤裸裸的主观信任和意见是另一个片面性的极端。这两者都是抽象的概念,它们与讨论国家事务所必要的和第302节指出的各种规定中所包含的具体特质,适成一个对照。

除此以外,在选举自治团体和协会的首脑人物和其他职员时,财产这一特质有可以发生作用的场合,尤其如果好多这些事务的管理是义务职,或直接与等级事务有关而其成员是不取任何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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