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法哲学原理》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完结】 > 哲学原理〔德〕黑格尔@txtnovel.com.txt

第349节

作者:德-黑格尔/翻译:范扬/张企泰 当前章节: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5:09

一个民族最初还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家庭、游牧民、部落、群体等等向国家状态过渡,一般说来,就是理念采取民族形式的实在化。如果没有这种形式,民族作为伦理性的实。。。

体——它自在地存在着——就缺乏客观性来为自己和为别人。。。

在法律——即被思考的规定——中获得一种普遍物或普遍的定在,因而这个民族就不会被承认。由于它没有客观的合法性和自为地固定的合理性,所以它的独立只是形式的而不是具有主权的。

附释 即使普通观念也不会称家长制是一种国家制度,不会称在这种状态中的民族是一个国家,或它的独立是具有主权的。因此在现实历史开始以前的情况,一方面是毫无利害感觉的愚昧的天真,另一方面是为获得形式上承认而斗争的勇气和复仇的勇气(参阅第331节和第57节附释)。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