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在意志对物的关系上具有它更进一步的规定。这种关系是(甲)直接占有,这里意志是在作为肯定的东西的。。。。。
物内有其定在;(乙)使用,即物比之于意志是一种否定的东。。
西,这里意志在作为应被否定的东西的物内有其定在;(丙)
转让,即意志由物回到在自身中的反思。以上三者分别是意。。
志对物的肯定判断,否定判断和无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