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晴的东西被全扔了出来,蛊毒这东西邪门,留着怕不干净,肖承命人直接在竹居前面的空地上点了火全烧了。随即,他让人转向各个院子,带走了几位姑娘,花逸也在其中。
花逸不知出了何事,看侍卫各个面沉如水,她心里没底,小跑追上走在最前面的肖承,“肖护法,这大半夜的,你要带我们去哪里?”
肖承看她一眼,“你反正都活不久了,又何必在乎去哪里?”
“你,你什么意思?”花逸差点跳起来。
“不妨告诉你,你被容晴那个妖女下了蛊毒,难道你最近没觉得有什么不适?”
花逸这两天她胃口忽然差了,精神也不如以前,她本来没当回事,被肖承这么一说,面色大变,蛊毒,似乎是很厉害的邪毒。
肖承见她面有惧色,倒是心情大好,还呵呵地笑出声,梁花逸,你这种没良心的女人也会害怕。
“肖护法,尊主准备带我们去解毒吗?”花逸小心问起,她倒是察觉出来,身后的几位姑娘近来面色都不好,中毒的恐怕不止她一个。
“你觉得尊主有那么闲吗?”肖承面上带着诡异的笑。
不多会,花逸就见到了滕风远,他负手站在前侧方,身姿挺拔如松,火把的火光打在他脸上,半明半暗。远处的空地上,有教众正在搬柴火,架得老高不知要烧什么。
肖承走上前,对滕风远作了一礼,“尊主,中蛊毒的都带过来了。”
中了蛊毒的女子一共五人,其中三人已经和路回头交合,残毒入心,已是风中残烛。剩下的梁花逸和十五姑娘最近虽然未被招去春风楼,但蛊虫在体内吸食精气,殁命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滕风远侧过脸淡淡地看了一眼,“把那三个已经没救的带下去,给她们个痛快,烧掉尸体。”
旁边站立的侍卫谨遵吩咐,过来带走十一姑娘等人。花逸看着侍卫把人带走,心里忐忑不安,和剩下的十五姑娘面面相觑,听到不远处的肖承大声道:“剩下两个也没救了,蛊毒这东西麻烦,为了干净,还是一并烧了好。”
他说完还回头看了一眼花逸,似乎很期待看火烧梁花逸的场景。
旁边的十五姑娘还一脸莫名,花逸却吓了一大跳,她知肖承早就看她不顺眼,没想到此时落井下石,恨得牙齿作响。
肖承还在继续,“身为介质,本就用完就弃,从中蛊毒的那刻起,她们就没救了。早点解决了也好,再寻几个美女,招瑶宫倒不会缺人。”
说着他转过身,朝远处正在搬柴火的侍卫道,“再多架点柴,待会还要再烧两个。”
滕风远唇线紧抿,还未来得及开口,梁花逸已经奔了过去,跑得太快没刹住脚,差点摔个狗啃泥,“尊,尊主……”
花逸拽住了他的衣袖,巴巴地望着他,“你别烧我,尊主,人家一直老老实实呆在招瑶宫,本分做人,安分守已,你别烧我……”
滕风远脊背微显僵直,微微撇开脸,“本座并未下令。”
“那尊主好人做到底,找人替我解毒好不好?”她殷殷地看着滕风远,见他不答心里慌了,拽得越发地紧,“留着我有很多用处,以后我可以帮你洗衣啊,做饭啊,无聊的时候还可以解闷啊……”花逸力图发掘出自己的可用之处,又指着不远处的十五姑娘道:“尊主你不是很喜欢十五姑娘吗?你看她长得多漂亮啊,性子又好,你就救救她顺便救一下我嘛……”
旁边肖承发出一声冷笑,“贪生怕死,梁姑娘真是无耻。”
花逸横他一眼,蝼蚁尚且偷生,她好好一个青春年华的少女凭什么要死?她继续撒娇一样摇滕风远手臂,“若是尊主嫌麻烦,那你放我走,我自己去找办法……”
“你休想。”滕风远打断她,声音依旧凉漠,“我会想办法救你。”
9、资格
十五姑娘名唤燕菡,当晚她和花逸没再被带回招瑶宫,安置在外面的屋子,花逸严肃又恳切地对她进行了教育,大意是我们俩都是命悬在刀口之下的人,你要施展出全身解数把教主迷得七荤八素,这样他才肯不嫌麻烦帮我们找人解毒。
燕菡听闻自己中了蛊毒,也吓了一跳,她对自己相当不自信,紧锁双眉面露忧色,“尊主也不是很喜欢我,恐怕……”
“没有恐怕,你不去讨好他,我们倆就等着死。”花逸义正言辞打断她,又给她打气,“你看你啊,长得多漂亮,这瓜子脸,这柳叶眉,简直是天仙下凡。你看尊主还给你拨了一个靠池边的小院子,夏日荷香幽幽,招瑶宫谁不知道你最得尊主喜欢?”
饶是花逸一张嘴舌灿莲花,燕菡也不确定教主是否喜欢她,招瑶宫的女人都没近距离接触过滕风远,所谓的得宠不过是侍寝的次数多些,住的院子大些,其实根本就没和滕风远说过两句话。教主在她们心目中是威严冷漠的,是不可肖想的,是和天边的云彩一样可望不可及的。
所以翌日大早燕菡被梁花逸推到滕风远房里献殷勤的时候,她的腿都在打颤,彼时滕风远晨练完毕,回头见门口边站着的人有点眼熟,只当是个丫环,正眼都没看一眼,洗着手道:“手巾放那里就行了。”
燕菡颤颤巍巍地“哎”了一声,走进来把自己的手绢递了过去,滕风远不悦地瞟她一眼,燕菡吓得直哆嗦,差点给跪了,“妾……妾身见过尊主。”
滕风远方才想起来这是昨晚见过的,站在梁花逸身后的那个女人,冷冷道:“谁让你进来的?”
“是……”燕菡被滕风远的气势吓到,直接把梁花逸给卖了,“是梁姑娘让我来伺候尊主。”
“吱嘎”一声,两扇大门从外面打开,扑进来一个女人。
滕风远住的大殿旁边没有守卫,花逸想听听墙角,看燕菡进展如何,结果听到被卖了,一紧张没平衡住,就把门给扑开了,她快速从地上爬起,讪讪笑道:“尊主,早啊。不好意思,好像打扰到你们了。”
她转身往外面退,被冷冷地喝住,“梁花逸——”
花逸回头,正好和滕风远的目光相遇,她看不出他的情绪,而他像是始料未及,匆忙挪开,口气也略略有些不自然,“既然来了,就进来。”
燕菡如释重负地退了下去,花逸走过去,早上练功时滕风远换了一套纯黑色劲装,衬得他更加挺拔,但也更加严肃凌厉。虽然两人几年前就认识,但此时的滕风远已经是另外一个人,花逸有点怕他,抬起头十分狗腿地笑,“不知尊主有何吩咐?”
滕风远呼吸略有些不匀,半晌才道:“你让……”他想说的是刚出门去的十五姑娘,可他根本就不知对方是谁,只好道:“你让她进来做什么?”
“自然是伺候尊主。”花逸答得十分自然,“尊主既要操持教务,又要勤于练功,十五姑娘身为尊主的侍妾,伺候尊主乃是本份。”
“本份?”滕风远转过头看她,抿了抿唇,“应该也是你的本份。”
他从旁边拿过一条毛巾扔给她,“伺候本座洗浴。”
大殿穹顶高两丈,屋内宽敞明亮,从右边侧门出去的庭院中有一方清泉,流入铺满卵石的池中,水清见底,周围修竹掩映,滕风远走到池边,“过来,替本座宽衣。”
花逸如今身染蛊毒,自然要百般讨好他,立即上前地替他解开腰带,拔毛蜕皮一样把他外衫给脱了,动作利索,她被他下媚药的时候面子里子都没了,自然毫无矜持。等她把他上衣脱光,滕风远的好身材就展示了出来,胸膛结实,六块腹肌紧致有型,花逸看着他的腹肌,目光不断往下,不要误会,她只是在揣测腰下的另外两块腹肌有没有练出形状。
不过,总有人会误会的——女人老盯着男人腰下看,是谁都会想歪。
“你想看?”滕风远问。
“想。”花逸点头,又觉得不对劲,猛摇头,“不想,真不想。”她转移话题称赞他,“尊主身材是越来越好了。”
滕风远唇线微勾,“比以前好?”
“那当然,宽肩窄腰,肌肉有型,跟司空骞的身材有得一拼。”
话出口,连花逸自己都颤了一下,听到滕风远在她头顶寒碜碜道:“是吗?”
那声音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他把她拎了起来,带着人回到寝殿,直接把人扔到床上,翻身压住她,“梁花逸,你还想我带你去解毒吗?”
他的鼻息喷在她腮边,花逸觉得痒,心头又有点怕,“当然想。”
“那就老实一点。”他低低道,一只手去解她的腰带,并开始细细地咬她腮边嫩肉,不是舔,也不是吻,是真的咬,虽然很轻很细不会带来疼痛,但却让花逸觉得又麻又痒。
他紧紧地压着她,强势而不容抗拒,花逸听到“嘶”的一声,胸口一阵凉意,原来是滕风远撕了她的衣服,上身只剩下肚兜。他的一只大手在她腰侧摩挲,花逸瞪大了双眼,“别这样。”
他不听,用结实的胸膛去蹭她的胸前柔软,整个人趴在她身上,从她腮边啃咬到颈侧,留下细细的痕迹,花逸感觉到有硬物抵在她的腿间,在不断磨蹭,她要哭了,“可我中了蛊毒,不能做,做了就没救了……”
滕风远停下来,撑起双手看着她,眸色幽深。良久,他翻了个身,把花逸趴到自己身上,“既然想我带你去解毒,那,讨好我。”
他目中已经染了情-欲,拉着她的手往下,准备探入裤腰之下,花逸接触到他的皮肤,浑身僵硬,手抖了起来,“别这样,我会讨好你,但今天别这样……”
她今天脑子很清醒,颇有些抗拒他。
滕风远叹息,松了手,侧躺在她身边,扯过旁边的被子盖上,“有点困,我睡一会,不要乱动。”
他一条腿依然压在她身上,腿间硬物抵在她的臀侧,两手紧紧地抱着她,花逸自然不敢动,更不知道他脑子里怎么想的。
他闭上眼,但是没有睡着,那硬物也一直没消下去,偶尔轻蹭一下她,花逸几乎能感觉到那灼热的温度,嘴角抽了抽,体贴道:“尊主,你不用忍着,我可以去帮你叫别人。”
“你要帮我叫别人?”他的喉中发出低低的笑,带着嘲讽的味道,似乎在嘲笑花逸,又像在嘲笑自己,“你真大方,那当初逼我的人是谁呢?”
他睁开了眼,看花逸满面莫名,一副绞尽脑汁在努力回想的样子,他嘴角那抹嘲讽笑意更甚,那些往事于她而言不过和吃饭睡觉一样稀疏平常,谁会记得三个月前的某个中午吃的是叉烧肉还是红烧鸡?就像有些人不会记得三年前跟一个路人甲说过什么话一样。
有人忘了,可有些人却总觉得昔昔如昨日。
“风远发誓,此生只爱花逸一人……”
“停,停,”她打断他,“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只爱我?万一你说爱,我觉得那不是爱怎么办?这个标准不好判断。”她想了想,道:“改成你这辈子只能和我一个人做,不能染指别的女人。”
“哦。”他举起右手,“风远发誓,此生只和花逸行男女之事,若染指其他女子,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她满意了,“很好,很好。”
……
那时候的话,有些人只当是个玩笑,早已忘却;而有些人忘不掉,就成了一个人的誓言。
他也不想再提,只是抱着她,嗅着她颈侧的淡淡清香。
花逸的确想不起自己到底逼过他什么了,她在这世界一向是随遇而安,若是滕风远现在没当上教主,她恐怕对他也没有太多的印象。她看着他那张黑白图案的面具,心头还在怨叹,这么好的身材,要是配上曾经那张脸该多好。那样的话,就真的和司空骞有得一拼了。
想起司空骞,花逸又黯然了,她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却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当时司空骞一袭白衣在风中翻飞,系了金色的腰带,墨发嚣张地飞扬,优雅与不羁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花逸第一次见到有人能将周围的空气聚成气浪状,几乎接近实体,惊讶得目瞪口呆:高手,绝对的武林高手。
他的剑舞得极快,周身真气大放,仿佛刹那间绽放的光华,而他在那光华中卓然而立,唇带浅笑,花逸脑中只有一句话:如果穿越时空只为了一位男主,那男主一定是他!
必须是他!
可到如今,他说要娶她的时候,花逸却无半分高兴。她终究无法完全融入这个世界,两个世界的观念要融合在一起,委实坑爹。
滕风远睁开眼时就见她满面黯然地在发呆,如同暗夜中半缕残月,被云雾掩了光芒,凄凉而落寞,他极为不喜那样的表情,大抵猜到她的忧虑,道:“其实你不必太担心蛊毒的事,外面传来通衍心经的消息,本座欲前往布火城一趟,顺路可带你去修谷,修谷谷主是苗疆人,最擅解蛊。”
事实证明花逸更在乎自己的命,前一刻还在为某个男人黯然伤神,后一刻就笑了,“尊主实乃大好人,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既然是去抢神功秘笈,我们是否应该早点出发?”
他微微撇过头,“下午就出发。”
时值三月底暮春时节,茂密的花藤上留着残瓣,绿浓红稀。
穿云教总坛出来两辆马车,另有马匹若干,朝修谷行去,车速极快,花逸在车中睡不着,她是个好动之人,自然不老实,撩开帘子朝外头看了好久,有几回对上肖承的目光,肖承就狠狠地瞪她,有股磨刀霍霍向猪羊的狠劲。
途径小山丘时,路边的山坎上多红花,一串串形如吊钟,花逸见着好看,有心摘两串,可她也不敢劳烦其他人,便从车窗探出身去,摸到坎上的红花伸手使劲一拽,起初两回还算顺利,第三回时遇到一根较韧的花串,加上车速快,她虽把花拽了下来,但额头重重撞在车篷横木上,“砰”地一声,声音格外响亮。
肖承骑着马笑出了声,用两个字来评价,“活该。”
一刻钟后队伍原地稍事休息时,花逸蹦蹦跳跳地下了车,捧着几串花去敲了前面滕风远所乘坐马车的车门,待开门后她笑得格外灿烂,“尊主,此花味道清香淡雅,放在车中可解旅途烦闷,刚才我采了一些,特来献给尊主。”
花逸也是刚刚发现这花味道不错,头都被撞了个包,不派上点用场岂不是白撞了?
滕风远略略有些意外,指了指她的脑袋,“额头怎么了?”
那包又红又大,花逸立即叫唤起来,“人家想着给尊主多采一点,结果撞在马车上。”
滕风远眸光微动,“上来。”
花逸知他此番出行是为了通衍心经,万一临时改了主意不带她去修谷解毒就惨了,是以花逸格外乖巧,上车规规矩矩坐好,滕风远拿出一方白帕,从旁边的盒中取出瓷瓶倒了淡黄色的药水上去,将白帕按在她的额头,动作轻柔。
“我自己来。”花逸抬手举向额头时和他的手指相碰,触感微凉,滕风远略略低眸,抽回了自己的手。
她和滕风远其实没什么话说,车内空间又小,静默下来便显得尴尬,花逸推说车内憋闷,跳下了车,又去拽路边的野花野草。
远处飞来一只信鸽,肖承拿下信鸽腿上的纸条,忙报给滕风远,目光瞟过车厢中那簇红色野花,目露不屑,“她在讨好你。”
“我知道。”滕风远淡淡道。
肖承鄙视道,“她现在有求于你,才厚颜无耻来讨好你。”
滕风远道:“可我现在有让她讨好的资格。”
那簇野花开得正繁盛,红艳似火,他淡淡地看着,为了这份资格,他付出了多少只有他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知道男主为什么是处男了吧
10、抢劫
赶路自然无聊,同车的燕菡又文静,花逸说三句话,燕菡都不说一句话,花逸只觉无趣,是以每回停车稍事休息时她都能到处蹦跶,见花采花,见果摘果。这日中午停在溪边,她吃了干粮之后便去玩水。
小溪水清见底,有小螃蟹挥舞着爪子钻进石头底下,一只钳子还露在外面,花逸便弯腰准备去抓,不妨脚下石头生了青苔,她一个不稳,身子一倾,直接往水里倒。
幸好有人一把抓住她的后领,把她提了起来,才避免她跌入水中,回身一看,是个随行护卫。花逸忙不迭感谢,却不知对方名字,做了个抱拳的动作,“请问大侠高姓大名?”
路回头只觉得她的动作分外滑稽,还是很给面子地说了,“路回头。”
花逸抿了抿唇,“好名字。”
花逸便对这个侍卫多了几分印象,虽然模样很普通,但至少身材很好嘛,下午赶路时见到路边有黄色的浆果,她下不了车,便让他帮忙采几个。路回头本不想理她,但禁不住花逸老探出脑袋念叨,随手扯了一串扔给她玩。
不多会便有人有了意见,滕风远把他叫了过去,面色微沉,“我给你的,你就收着;若我没有给你,就不要越矩。”
路回头此番同行自然也是因为蛊毒,虽被压制但仍需进一步治疗,一路上见花逸颇为活泼,教主也不管她,只当教主不喜欢她。他经常去春风楼,但夜晚灭了灯,不甚清楚哪些姑娘是跟他睡过的。但此时明白了一件事,花逸是教主的,心头倒有些失望,之后路上遂不再理花逸。
车队夜晚宿在一个小县城,滕风远包下一座客栈,花逸从前来过此处,记得距客栈不远有家由老夫妇经营的元宵店,她在那里吃过一次桂花元宵,入口软糯,后来也吃过大酒楼做的各式花样元宵,却总觉得不若那回吃得圆满。
于是到客栈后花逸便去缠滕风远,她没说自己想吃,只说:“尊主,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元宵做得特别好,尊主虽然吃过山珍海味,还偶尔换一下口味也不错。不若我去给你买一份。”
滕风远知她一向嘴馋,道:“一起去吧,这种东西凉了就不好吃。”
出了门找到那家店,点了两碗桂花元宵,滕风远却不吃,在她对面眼神淡淡,不知在想些什么。花逸用勺子舀起一个元宵,心头暗道:不吃也不早说,有钱也不是用来吃一碗倒一碗啊!
等她吃了大半,滕风远端起他面前那碗,准备倒进她的碗中,“喜欢就多吃点。”
花逸快吃饱了,“可我不想吃。”
滕风远“哦”了一声,似乎有淡淡失望,花逸顿生警觉,怕他不高兴就不带自己去解毒,或者追究自己今晚逃逸的事情,连忙把那碗中元宵都倒了过来,“不过尊主给的,我当然要吃。”
说着一阵狼吞虎咽,活似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滕风远怕她吃多了,夜里又睡不着,忙把她拦下,花逸如释重负,回去的路上她又买了些糕点,抱着纸袋边走边吃,满嘴碎屑,滕风远倒也不管她。街边店门的灯笼发出的光被纸糊着,光线晕不开黑暗,忽见一人夺路而出,像离弦的箭一样奔逃,后面有人大叫:“抢劫了,抓贼啊……”
那贼该是个练家子,一溜烟消失在街角,失主在后面跑得气喘吁吁,却无人出手相助。
滕风远驻了足,出乎意料地,他竟然踢起路边一颗石子朝那小贼膝盖弯打去,那小贼扑通摔倒在地,失主追上前,牢牢按住那贼人。
滕风远依旧是面无表情,而花逸,抱着糕点袋子已经呆了,连嘴中的糕点都忘了咽下。
滕风远回头看她,“怎么了?”
花逸想跪了,“尊主恕罪,尊主饶命。”
“心虚了?”
花逸想哭了,讨饶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记起自己做了什么?”
花逸满面痛心疾首,一副深度忏悔的样子,拽着滕风远的衣袖开始假哭,“尊主啊,我当年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又冷又饿,你想我一个弱女子容易吗?没爹没娘的,不然也不会抢你的钱啊……”
他发出低低的笑声,“原来有关钱的事情,你记得这么清楚。”
摸着良心说,花逸没穿越前绝对是个良民,抢劫这事,她实在是迫于无奈。
那时花逸住在鸿华山庄,经常遭人白眼,一年后她翅膀长硬了,加上那天实在是气不过,就和鸿华山庄的梁夫人狠狠吵了一架,花逸是个牙尖嘴利的人,真骂起人来跟机关枪似的,梁夫人被气得七窍生烟,招手唤来武仆,“把她绑起来,我要好好教育一下这没娘教的贱蹄子……”
花逸哪里肯乖乖被她打,窜到了房梁上,武仆对她穷追不舍,花逸左闪右躲,奔出了山庄大门,梁夫人发了狠,“你有种就别回来,赖在庄子里吃白食的货……”
花逸不甘示弱,“不回来就不回来,你以为我喜欢这里?”
看着对方想抓她又抓不到的气急败坏样子,花逸心里很爽,她那时体内还有真气,别的不行,但跑得贼快。从得知这个世界如此坑爹后,为了避免无缘无故死不瞑目的命运,花逸穿越过来之后,只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跑。
当金华山庄的武仆在练习刀法剑法的时候,花逸提起真气在焦景山的山沟里河道边跑个不停;当别人在插科打诨的时候,花逸挥汗如雨在各个山头狂奔——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跑永远是保命的最佳法则。
如此跑了一年,武功招式没人教她,她自然不会,但逃跑的速度却是连梁谷仓都比不上。她一路奔出了金华山庄所在的焦景山,那些在后面追她的武仆只能对着她远去的身影望而生叹。后来在路上遇到一辆拉着柴火准备前往布火城的马车,花逸说了几句好话,赶车的老汉便让她搭了顺风车。
斜阳夕照时分,马车到达布火城,花逸向赶车的大叔道谢后,直奔当地最大的当铺,把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据说是她那个已经驾鹤西去的娘送给她的手镯当了出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花逸拿了十两银子离开当铺,直奔街角处的小酒馆。
许是她饿得心慌跑得过急,还没跑进酒馆就和路人撞了一下,那人说了声“抱歉”,花逸也没在意,大步地走向酒馆点了两个小菜,狼吞虎咽吃了一顿,等吃饱喝足后,她往腰上一摸,顿时脸色大变,完了,钱袋不见了。
那天小二甩着抹布满面鄙夷地看着她,“这位姑娘,就三钱银子而已,你不是打算吃霸王餐吧?”
小二的话刚说完,旁边几个健壮的打手立马围了过来,像是生怕她跑了一样,花逸心虚不已,“谁打算吃霸王餐,我不是在找吗?”
她在身前身后找了近一刻钟,最后可怜兮兮地抬头,“你们这里缺洗盘子的吗?”
诚然掌柜只要钱不要洗盘子的女人,花逸迈出酒馆大门时披头散发,走了两步她又折了回来:“掌柜,给根干净的筷子吧。”
头上的玉簪被拿来抵了饭钱,花逸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点多少菜,不然不知道掌柜会不会把她衣服扒下来抵债。掌柜瞅了她两眼,披头散发就跟疯婆子一样,非常仁慈地递给她两根筷子。
彼时夜色粘稠,布火城华灯闪烁,花街柳巷热闹非常。花逸却一个人坐在青石板台阶上,头上插着两根筷子,心里悲凉得跟秋风扫落叶似的。
不远处是布火城最好的酒楼,楼上挂着一溜溜红灯笼,红光四射喜气洋洋,进出宾客皆身着锦衣华服,仆从鞍前马后伺候着,他们的得意与花逸的悲催形成了鲜明对比。花逸的内心燃起了熊熊烈火,磨了磨牙,她决定去报复社会,让别人也尝尝丢钱的滋味。
酒楼出来一位身着淡青长衫的公子,腰配美玉,小二哈着腰对着他的背影喊着“客官下次再来哦”,他显然司空见惯,目不斜视出了大门,顺手扔了块碎银子给路边的乞丐。
此人一看就是富家公子,他刚才坐在一楼靠窗的位置,明明就一个人吃饭,却点了六七个菜,浪费到了极点。
有钱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是一个人。
花逸一路尾随他,见他拿着钱袋买东买西,从他斯文的动作和闲雅的步伐看来,此人应该不会武功。花逸搓了搓手,从兜里掏出一张手绢,对折之后蒙在了脸上,隐在廊柱的阴影中,趁着对方在小摊边掏出钱袋准备买东西时一跃而出,拽过他手中钱袋,再如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而出。
被抢劫的公子反应着实有点慢,花逸都跑出两百米才听到后方有人喊了一声“抢劫”,她脚下不停,直接往偏僻的地方跑。
花逸平生只抢过这一次,而被抢的对象,就是滕风远。
都说风水轮流转,彼时花逸仗着自己跑得快,远远地把滕风远甩在了尘埃之中;而此时,花逸敢打包票,她就算先跑半个时辰,滕风远也能不费吹灰之力把她抓回来。
说起那次抢劫,虽然当晚成功了,但其实是花逸人生中的一大败笔。那钱袋中的钱自然不少,足以让花逸好好规划以后的去处,她跑出鸿华山庄时两袖清风,有了钱,头等大事自然是添点必备东西,翌日上午她去买了两套换洗衣服,当然,还不忘买簪子头花,以雪那两根筷子的耻辱。
东西买好后已是晌午时分,花逸难免饿了,进了一家还算气派的馆子,吃饱喝足唤来小二结账,翻出钱袋找碎银子,刚把银子递给小二,旁边有人温言叫她,“姑娘……”
花逸扭头,旁边不知何时站着两个男人,看衣着应该是一主一仆,站在前面是一位相貌卓越气质温和的年轻公子,面容俊秀,龙眉入鬓,一双眼睛线条柔和,目光清亮,如月下湖水一般温和细腻,唇很薄,带着微微笑意,下颌弧度优美。
那年轻公子面色微赧,“姑娘,你手中的钱袋好像是我的。”
花逸看看他,再低头看看手中钱袋,忽然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她头一回做贼,缺乏最基本的做贼常识,竟然忘了销赃!甚至觉得这钱袋长得还挺好看,光明正大地拿出来用!还被当事人抓了个正着!
毛贼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随随便便跨行业,总会出现悲催的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来回忆回忆往事。
11、救人
那时滕风远还不姓滕,他姓聂,是枭阳派的二公子,名叫聂风远。不过他身后跟的那位浓眉大眼护卫,依旧是肖承。
彼时花逸被抓赃抓了个正着,肖承的剑“唰”的一声出了鞘,好在花逸心理素质过硬,立即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这位公子,你说这个钱袋是你的?”
聂风远点头,指着那个钱袋说,“钱袋上的花纹是大篆的‘天佑风远’四字,风远乃在下名讳。”
花逸装模作样拿起钱袋看了看,“好像是哦,呵呵,这是我大清早在外面捡到的,见这图案好看才留下,没想到是你的东西,好巧好巧。”
她连声说着“好巧”,肖承怒了,手中的剑直指着她,“什么好巧?分明你就是那个抢钱的贼。”
花逸看肖承长得十分结实,自己肯定打不过,此处是人多的酒楼,她估计跑也跑不掉,是以打死都不承认,“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钱?随随便便污蔑人,小心我去官府告你。”
肖承那时候不知道世上有些女人脸皮就是厚,指着她手中的钱袋道:“这就是证据,里面的钱定是我家公子的。”
“你见哪个贼抢了东西,还把赃物随身带着等人来抓?”花逸死不承认,“人家早上起得早出来买点东西,见这钱袋好看,觉得这么好看的东西落到垃圾堆简直是暴殄天物,心有不舍才捡起来,没想到你们污蔑我。”
她见聂风远眉目温和,便向着他委屈起来,“这位公子你来评评理,天底下的钱都长成一样,既没写你的名字,也没写我的名字,你们却非要说那钱是你的,这是不是强词夺理?”
她一面义愤填膺,一面又委屈得快哭出来,聂风远立即就道歉了,“家仆莽撞,姑娘莫要生气。”
花逸眼眶都快红了,“你们仗势欺人。”
“我,我向姑娘道歉。”他歉疚道,朝花逸揖了一礼。
花逸不好继续装,将钱掏出塞进衣兜里,把空空的钱袋的扔给他,“既然是你的东西,那我就还给你。”
“多谢姑娘。”聂风远正准备去接钱袋,哪知花逸又把钱袋拿走,“不过我捡到了你的东西,你是不是应该感谢一下我?再说,刚才你们诬蔑我,好歹要赔点精神损失费。”
花逸本是秉着做戏做全套的原则装装样子,聂风远却极其上道,又从怀中摸了一大锭银子递过来,花逸盯着银子眼放绿光,伸出手笑呵呵准备去接,肖承是个血性之人,对这个脸皮厚到极点的女人已经忍无可忍,手起剑落,一道剑光在花逸眼前闪过。
身上毫无痛觉,一缕发丝悠悠飘落。
花逸吓得脸都白了,肖承还骂她,“无耻至极!”
花逸立即朝聂风远身边靠,真开始哭了,“你看看你家仆人,他,他,他竟然还要杀我!你们两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弱女子,这世界有没有王法……”
说着眼泪就开始往下掉,聂风远慌了,“肖承过于莽撞,姑娘受惊了,是我们的错。”
肖承眼睛鼓得老大,“公子,别听她花言巧语,她哪里是弱女子,分明就是个练家子。”
“肖承,你闭嘴。”聂风远喝止肖承两句,对着花逸不断道歉,还把怀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递过去,几乎是哀求道,“姑娘你别哭了,这点银两给姑娘压惊。”
花逸瞅了瞅他手中的几锭大银,心头高兴了,但依然强装委屈,“算了,看这位公子这么有礼,我就不计较了。”她还不忘用眼神示意肖承,“那他不会对我再动刀动剑了?”
聂风远点头,“不会的,让姑娘受惊了。”
花逸放心地抓过银子,她自然不敢在此多呆,连忙飘出饭馆。回头看没人追上来,她笑得花枝乱颤,低声嘀咕:世上怎么有这么呆的人呢?被人抢了还要倒赔钱。
她觉得世上有一个词来形容聂风远再适合不过——人傻钱多。
她没想到那么快又会遇到他,翌日她在城郊碰到有人厮杀,她这个人怕死,本想逃之夭夭,结果一眼就看到了被困在中间的聂风远,彼时那些人真刀真枪乱砍乱杀,血肉横飞,而聂风远一副吓傻了的样子,扶着马车车栏不知所措,
花逸都替他着急,人都打起来了,你一个不会武功的人不赶紧跑路,不是等着当炮灰吗?就算你冲不出去,那马车底下也比马车上面更安全啊!
果真是个呆子。
花逸这个人小毛病有点多,譬如好吃懒做欺软怕硬贪生怕死,但良心还是有的,心头对前一天的事多少还是有点过意不去。那时候她穿越过来已有一年,和大多数穿越女主一样,当初她醒来的地点在床上,可惜她没小姐的命,在鸿华山庄受尽白眼,主人们看不惯她,连下人也刻薄她,她还是头一回遇到像聂风远这么良善有礼的人,虽然呆了点,但长得还不错,她实在看不下去此等良善帅哥如此被炮灰掉,便咬了咬牙,卯足了劲把他从打斗圈中给拉了出来。
对聂风远而言,这就是俗话说的傻人有傻福,虽然事后花逸又敲了他一笔钱。
花逸对此事的记忆就这么多了,不是她记性不好,而是对她来说没有意义,若不是她得到不少钱,恐怕都懒得回想。在以后的人生中,她路过更多的桥,看过更多的云,而聂风远对她而言,根本不算风景。
经年已过,聂风远却常记得那时银杏林的金黄叶片灿灿欲燃,一阵风过,如金箔漫天飞舞。
所有的事情,发生在银杏叶落的深秋时节。
门派之间,为了地盘和其他利益常有争斗,弱肉强食,霸歌派是一个不大的门派,和枭阳派因为地盘利益发生武斗,最终被他大哥聂弘归带人所灭,剩下的少数人自然不甘心,埋伏在了布火城外的银杏山林,誓要斩杀聂家人。他出城不远便遭到伏击,来人不少,个个满脸戾气,将他们团团包围。
他只听到耳边刀剑相击,叮叮当当之声中夹杂着惨叫声。远处肖承拿出拼命三郎的劲和敌人厮杀在一起,冲他大声喊“公子,快走”,而半分武功不会的聂风远,看着四周错乱的刀光剑影,颇有几分不知所措的茫然。
所以说,在这个以武为尊的世界,要么会武,要么逃得快,不然,就是个杯具。
适时,一女子从天而降,在漫天飞舞的叶片中翩跹而来,裙裾飘飘,青丝飞扬,他还没看清其面目,她就一把抓起他,带着他寻了个空隙狂奔而出。
那些人始料未及,而他,根本没看清周围的一切,就被她带了出去。
她的速度很快,起初是把聂风远提了出去,但是显然她不能长久承受他的重量,提着他除了包围圈之后,便拽着他使劲跑。聂风远跟不上,几乎跌倒,她改由拉住他的手,回头大声道:“你想死啊!跑快点!”
彼时林中黄叶翻飞如蝶,她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奔跑如风,他从来没有和一个女人牵过手,掌心上传来的温度,温暖如同四月暖阳。他也从没跑到过那么快,树木次第远去,他看不清周围的景物,只见她身后飘起的裙带如飞,恍惚而不真切,远方万物化为淡影,四野茫茫全是金黄,仿佛整片世界尽皆晕染,而她拉着他似乎可以一直跑到天地尽头。
他想,大概升仙,就是这种的过程和感觉。
不知跑了多久,也不知跑了多少里路,他几乎觉得身体不是自己的时候,她才停了下来,一只手拍着自己的胸口,庆幸道:“好像没追上来。”
跑得太久,她面如红潮,几缕发丝散乱在额前,眼睛一眨一眨,如夏夜的星子落入清泉中,黑亮如晶,她又笑了,那星子就动了起来,“练了这么久的逃跑,今天总算派上了点像样的用场。”
她明明笑得很狡黠,他却觉得很迷人,嫣红的唇一张一合之间带着说不出的风情,他竟看得有些痴,直到她凑到他跟前,“喂,你怎么不说话?”
她看他没什么反应,用手拍了拍他的脸颊,“你没事吧?脸这么红,是不是跑过头了……”
聂风远脸热得想被火烤,血一阵往脸上涌,他吞吐道:“姑,姑娘,男女授受不亲。”
怎么可以随便摸男人的脸呢?
她“哦”了一声,低头发现自己还抓着他的手,抬起那只手对他道:“我是为了救你才拉你的。”她扔开他的手,高声道:“所以我不会对你负责任,也不需要你对我负责任。”
聂风远无言以对。
叶落无声,天地静谧,突然她跳起来,发出长长的惊叫声,“啊——”
惊起寒鸦四飞。
她指着外衫袖子上一道长长的口子,痛心疾首,又跳又闹,“啊,我昨天才买的新衣服,很贵的,被划破了,划破了……”
聂风远理解不了女人对衣服的执着,自然不会明白她为何会有这么大反应,只能温言劝她,“姑娘,再买一件就是。”
“我又不是富二代,哪有这么多钱?”她恶声恶气道,又转头看着他,竟然对着他笑了起来。
那笑容诡异又狡黠,聂风远听她道:“就是因为刚才带你跑,衣服才会被划烂,你是不是应该赔偿?”
聂风远觉得有理,点了点头。
她笑得更加灿烂,像是春日里大片大片杏花盛放,美丽而温暖,“你说,我刚才是不是救了你的命?”
聂风远又点了点头。
“那么,”她朝他伸出右手,“把钱袋拿出来答谢。”
聂风远摸了摸身上,小声道:“钱袋在马车上。”
她失望地哼一声,又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他腰上的玉佩也跑掉了,身上再无值钱东西,她便不再看他,“那我们就在这里分道扬镳,临走前我送你一句忠告,以后看到别人打起来,记得赶紧跑,跑得越远越好,免得成为炮灰。”
她转身离去,此处是荒郊野外,除了树木,就是野草,聂风远也辨不得自己身在何方,连忙追上她,她却嫌弃道:“别跟着我,大男人自己想办法回去。”
“姑娘,我是想说,我在布火城的泰记钱庄里有钱,可以赔你的衣服。”他并排跟她走在一起,“而且,我可能会遇到我的护卫,或者我大哥,他们身上肯定都带着钱,我一定会赔给你。”
她似乎有了兴趣,“你家很有钱吗?”
他一向都说实话,“还好,我爹是枭阳派的掌门。”
她非常惊讶地看着他,“枭阳派是大门派,你居然不会武功?”
她看着他的目光非常滑稽,似乎在说:就你这样还想骗我?
这世界以武为尊,大户人家常常还要花钱把人送到各门派当弟子学武,而他堂堂枭阳派的二公子,竟然不会武功,大概谁都会惊奇。
他说了实话,“我爹娘不让我习武。”
“不是亲生的吧。”她很小声地嘀咕,但还是被他听到了,自然不太高兴。她知道说错了嘴,脸上又堆上笑,拍了拍他的肩,“我瞎说的,你别在意。哦,我叫梁花逸,你叫什么?
她的手还在他肩上,他很想提醒她,但看她似乎不以为意,便决定算了,回答道:“聂风远。”
“我决定好人做到底,送你回布火城。”她在秋日的阳光下微笑,“那我们现在来谈一谈赔偿问题,哦,还有护送费……”
作者有话要说:美女救呆瓜,哎,男主逃不掉的
12、青丝
那时是深秋时节,天色黑得早。
两人之前是逃命,在山里疾速奔走不知多少里地,均已力乏,回去时自然走得慢,一个时辰后,暮色已经在背影处浓了起来,沉沉雾气缓缓舒卷弥漫,他们离布火城还不知有多少里路,正愁不知该去哪里过夜歇息,转过一个山头时,远远瞧见山树后有炊烟升起,朝着那个方向又走了一段路,见到山坳里有一个村庄。
那村庄三面环山,俱都险峻立陡,进出村子只有一条路,一道河流从村前流过,建有一座石板桥。二人进了村,寻了一处外墙干净整洁的人家,给了几钱银子借宿一晚。
聂风远已经乏到极点,在凳子上坐下便不想起来,而梁花逸的精神还不错,蹦蹦跳跳跑去帮主人赶鸡鸭进圏,似乎那不是农活,而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过了一会,她又跑进屋问他,“我进村子时看见村口有个果园,里面的橘子都熟了,我要去摘点,你去吗?”
聂风远走不动了,“我不去。”
她便一个人飘出门摘橘子去了,那抹绯红色的衣衫像天边的流霞般飘逸流转,飘飘乎从院门消失,他从没见过她好好走路,总是跑跑跳跳,大抵女子的规行矩步她是学不会的。
主人正在厨房忙碌夜晚的伙食,他本以为饭做好了她都不会回来,哪知没过多久,她又风风火火跑回来,面色惊惶,手中一个橘子都没有,他正想问她怎么了,她却一把抓起来,“快走,那伙要杀你的人进村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