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败犬们承受着来自学业与爱情、事业与婚姻的双重压力。对爱情,她们同样渴望;对事业,她们不放弃追求,可是很多人却对她们存在着误解,被打上了“女人不要太好强,否则幸福就会离你远去”的标签。只有不会卖商品的人,没有卖不出去的商品。改变自己,一定能把自己“推销”出去。其实,每个女人的身体里都住着“小女人”和“大女人”。作为败犬,要学会什么时候该让“小女人”出来迷惑众生,什么时候该派“大女人”出马耍性格。
用大女人的胸怀去酝酿小女人的情趣
用大女人的胸怀去酝酿小女人的情趣。这是女人的指明灯。
—于丹
查尔斯·里德说过:一个女子最能使人心醉的迷人之处,莫过于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胸怀前表现出来的娇弱。败犬们也曾对这句话不屑一顾,可是眼看那些娇滴滴的小女人挎着男人的胳膊一脸甜蜜的样子,还要继续下去吗?其实,每个女人的身体里都住着“小女人”和“大女人”。没有哪个女人是百分百的“小女人”或“大女人”。作为优秀而无奈的败犬,只要学会什么时候该让“小女人”出来迷惑众生,什么时候该派“大女人”出马耍性格,就一定不会输给所谓的胜犬“小女人”。
于丹说:“用大女人的胸怀去酝酿小女人的情趣。这是女人的指明灯。”如今时间对于败犬真是比黄金还要金贵。做别人眼中的大女人、女强人如果太累,那么不妨回到普通小女人的世界,这样才能让男人和胜犬们看到自己真实的一面。
败犬也曾经是温柔可人的女孩,只是丰富的阅历和经验让曾经的女孩不得不坚强起来,承担所有的事情。败犬们的压力甚至大过了男人。因为重男轻女是从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女人的奋斗注定了要比男人困难。男人一件事做到三分之二就能得到别人的承认,而女人必须要做到全部,并且圆圆满满,完美无缺,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同。正因为这样,女孩必须坚强必须做大女人。如果想回归到小女人时代,不妨先将两者比较一下。
在穿衣打扮方面,女强人是以职业装为主,永远给人一种精神饱满,做事利落能干的形象。小女人一般是以淑女装为主,给人一种小鸟依人,永远要受保护的形象。
在婚姻方面,女强人就想嫁一个能做家务带小孩的男人,这样她就可以全心的投入工作。小女人就想嫁一个能替自己出面解决难题的男人。
在性格方面,女强人往往表现得好强,自己认为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小女人却会表现得温柔,她会认为自己的老公才是最重要的。
说来说去小女人还是老思想,男人是天嘛。可是已经修成正果的败犬,岂能说把男人当天就当天的。所以,大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一定有一个度,不然大女人像小女人那样就会很做作。身为大女人的败犬,有着聪明的头脑和缜密的思维,就是做大女人,败犬们也要做个聪明的大女人。
“大女人”,是可以无所畏惧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并能最终成功的女人。也许追逐的过程中,不得不丢掉一些女生的特质—温婉纤细。毕竟穿着高跟鞋、旗袍在坎坷路上跋涉是不现实的。但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尽可以低调、内敛,“小女人”一些。这样的女人才是聪明的。就好像维多利亚女王和他丈夫的故事。
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作为英国皇权至高无上的拥有者,一向就很傲慢。
一次,在和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发生激烈口角的时候,也流露出了居高临下的语气,伤害了亲王作为男性的尊严。为了表示不满,亲王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并把门紧紧地关了起来。几分钟之后,有人来敲门了。
“谁?”亲王气呼呼道。
“我,快给英国女王开门。”维多利亚依旧傲慢地回答。
阿尔伯特一听,心里就不大受用,更别说开门了。女王又敲门,声音平和了一些:“我是维多利亚。”里面仍是悄然无声。隔了许久,敲门声再次响起,但这次温柔了许多,还听到一个声音轻轻地说道:“阿尔伯特,是我,维多利亚,你的妻子。”房门打开了,怨气全消的阿尔伯特站在门口,两个人终于重修旧好。
维多利亚女王把宫廷里的那一套架势拿到两个人的世界来显示显然是错的。处于劣势地位的男人原本就很敏感,任何一点点异常的举动都会引起他们极大的注意,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在矮个子面前别说短话,处于高位的人要照顾底下人的情绪。
女王最后成功敲开了门,是因为女王迅速地把自己女王的角色转换到了妻子的角色定位上。人在这个社会大舞台上都会身兼数职,“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工作有工作的一套规则,家庭有家庭的一套规则。工作规则讲究的是竞争与合作、控制与征服,理性成分多。家庭的规则是讲感受、讲爱、讲尊重和理解,感性成分多。如果不明白工作与家的分界,而将工作规则带回家,把工作规则中的那一套套用在家庭中,就会引出很多问题。
“小女人”不应该是跟“大女人”对立的,而是相对于“男子汉”来说的。在喜欢的男人面前,大女人也情愿变成一个温柔婉约的“小女人”。本身生理上身材就没有他高大,心理上敏感细致没有他豁达,为什么要走在他前面,什么事情都自己独当一面,风风火火颐指气使地主宰着这个只有两个人的世界呢?自己累,他也受罪。不如把自己性格上的强势收敛一些,依偎在他身边,谈谈自己遇到的不快,即使他不能给你根本的解决办法,也可以缓解下自己的压力,增加些战胜困难的动力。这不是依赖,而是信任,对自己爱的人的信任。做一个“外柔内刚”,职场上强势、爱人面前温婉的女人。
当然,内心深处还是要有自己的主张的。不要丢掉自己的梦想,不要丧失追逐梦想的激情。他是自己追逐路上的一个手杖,但不是自己的脚。在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的时候,有手杖的陪伴可以让路途少些艰辛,但是如果完全依靠手杖,那只能是停滞不前。
败犬如果想升级变成胜犬的话就要有女人味,什么是女人味呢?就是说话不那么大声,做事不那么独立,时时刻刻想着有一个关心你或者你关心的人在,要懂得关心别人。
如果想做到小女人那样,细节是不能忽视的。工作中做事严谨、自信而独立,是败犬对自己的高要求。生活中的败犬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不佳表现,让别人误会了自己,拖了“综合得分”的后腿。
败犬,从现在开始,以胜犬为镜,改良自己的生活方式,消除大女人的嫌疑,综合大女人与小女人的魅力资本,用大女人的胸怀酝酿小女人的情趣,颠覆世人的偏见吧!
不要因为品位让人误会你难养
人的一生中最要紧的是发现自己,而在婚姻中则是被人所发现。
—冉拉尔
女人天性爱购物。就像男人抽烟、玩游戏一样,购物是女人享受生活,放松心情,或者是发泄郁闷的一种方式。从夏娃睁着迷惘的眼睛,努力抑制内心冲动与渴望,却仍然不由自主地吞下禁果起,女人就开始了为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付出代价的悠长历史。Shopping,亦是女人眼中的一只璀璨夺目的金苹果。开心时购物,失恋时购物,无聊时购物,郁闷时购物……
不要小看购物。从购物可以区别女人,购物有时候会决定你的命运—成为败犬还是胜犬。要组建家庭的男人很会区分情人和老婆。很多男人讨老婆,最怕的就是败家女。怎么判断败家女呢?购物就是一些男人和家长们作为考量女人的一个指标。所以败犬们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千万不要栽跟头。有些大女人因为太注重品位,购物华而不实,在男人眼里是不折不扣的败家女,所以被男人爱却不被男人娶。
另一方面,购物也是女人驾驭男人的一个手段,很多恋爱可不就是在一起闲逛中度过的嘛,败犬们要掌握让男人跟班但又不让他生厌的尺度,千万不要拒绝购物伴侣,吓走男人。
小女人购物喜欢有男人跟随并抢着刷卡,最享受男人帮她提着大包小包的场面。小女人站在橱窗外迈不开脚,用鹿一样的眼神盯着自己中意的东西,貌似失神,实则等待,于是男人很识相地买来,望着surprise,小女人惊喜地跳起来……在男人的眼里,这竟是:多可爱的女人啊。大女人无法理解。大女人看不惯小女人依赖男人,自己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一定要粘着男人。大女人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会自己购买。如果一个男人抢先要付钱,大女人会立即制止;如果制止不成功,她会还钱;如果还钱不成功,她会买相同价值甚至更高价值的东西还给男人。为男人处处着想的大女人成为了败犬,而折磨男人的小女人却成为了胜犬。
大女人愿意花20元购买只值10元的东西,原因仅仅是为了需要;而小女人却会花10元去购买价值20元的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东西。小女人在购物时盘算成本、选择类别、货比三家,诸如此类,脑筋转速之快,简直令大女人瞠目结舌。小女人是边逛街边做判断,比起很多大女人直奔主题,抓起就走,小女人在这方面的处理速度可以媲美新一代双核处理器。
小女人尤其是那种爱兜小店的,没有明确的目的,又不缺少什么,只是在店里东瞧西看,摸这试那的,实在没有一眼看得中又经得起进一步推敲的,便换上一家,继续淘换着,直到在众多不起眼的货架中发现了那个非常中意的,脑海中立刻调出小女人所有家当的档案,以过电般的速度进行着配比,一旦有速配成功的,还得保持镇静,装模做样的表现出不咋的的神情来跟老板进行着一轮又一轮讨价还价,若能买到那物超所值且价格低廉,又恰好能搭配上以往买下却未配成套的,那种感觉更是欣喜若狂,暗自窃喜,远比买了多少高级名牌都要称心如意得多。
大女人买东西喜欢直奔目标,她们最讨厌讨价还价的事情,尤其讨厌那种不明码标价的商品。一旦觉得那件东西必需,那件东西值得,大女人会二话不说,买了就走。大女人觉得逛来逛去浪费的时间成本,比买个廉价商品还奢侈。所以大女人往往喜欢到大商场买东西,因为她们相信那里的东西至少质量有保证。
大女人的果断和品位,被男人看作是太不生活化,他们宁可选择斤斤计较、迂回曲折的小女人做老婆。
大女人和小女人是两种思想,却是可以收获不同的感情。大女人、小女人走在大街上,人们一眼就可以分出。但是男人总是对大女人充满憧憬的同时,把小女人搂在怀里。男人可以当小女人的钱包,可以当小女人的靠枕,却不能当大女人的港湾。
所谓细节决定成败,自身条件不错的败犬们很容易在消费细节上,表现出一种让男人欣赏而又害怕的方式,所以一旦在消费上有大女人倾向的败犬,一定要适度向他人表现出你也很生活化的那一面。
不要因为不会撒娇让人觉得你太强
再成熟的男人都需要关爱与照顾,天生就有对母性的依赖性。
—靳羽西
古代很有名气的女诗人女词人李清照,被央视的《百家讲坛》称为好色、好赌、好酒的女人。大凡有些才气的女子,身上都带着一点儿另类,就像写诗的秋瑾,她说她要貂裘拿去换酒喝。跟这类型仗义的女人做哥们儿,会令所有的男人感觉到痛快。但是她若如要“沉醉不知归路,误入藕花深处”,或终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哪个男人娶回家后会受得了?
胜犬小女人能获得男人的欢心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们会撒娇。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喜欢会撒娇的女人。会撒娇的女人比那些腼腆内向、自视清高的女孩子更能打动男人的心,也深得周围人的喜爱。不会撒娇的大女人,很可能沦为败犬。上帝赐给女人征服男人的武器其中一样就是撒娇,女人怎么能不会撒娇?
看款款柔情的小女人,她们深谙撒娇之道,所以才显得风情万种,楚楚动人。而大女人担心自己撒娇会把人吓到。但凡男人都喜欢看到女人撒娇,抿着小嘴,跺着小脚,再加上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心肠再硬的男人也会甘拜下风。适度撒娇吧,不要让别人以为败犬都是强势的,要让所有人知道败犬也有撒娇、小鸟依人的时候。只要把自己特有的娇媚表现一番,说不定就会立即升级为胜犬。
某著名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从小就与我很要好的邻居大姐姐找我往海边散步。12岁的我不知道她正伤心,只是单纯的开心,在沙滩上又蹦又跳。她不像平常那样文文静静地牵着我的手说东说西,而是一个人坐在沙滩上出神。
按捺不住无聊的我用尽一切办法,最后,我双臂环着她的脖子,撒娇地说,我最喜欢姐姐了,陪我玩一下嘛,我明天后天大后天都不会吵你了。姐姐突然抬起头,眼睛亮亮的对我说:“小妹,你真会撒娇,实在让人好难拒绝你。要记得,这样很好,以后长大了,也不要忘记。”
过了好些年,我才从长辈们口中听说,姐姐的未婚夫在订婚宴前悔婚,男人拒绝不了爱慕自己的女孩,让对方有了孩子。男人只对姐姐说,我对不起你,可是我知道你很坚强,她不一样,她非常需要我。但是,男人不知道的是,姐姐并不坚强,只是不懂得撒娇,不懂示弱;男人不知道的是,这个他以为可以辜负的女人,为了他终生未嫁。
败犬不要学习那个邻居姐姐的悲哀,邻居姐姐的痴情虽然让人感动,却是不可取的。感情是靠自己去争取的。所以败犬们要抛开世俗的观念,老太太都可以向老头撒娇了,败犬们有样貌有姿色有实力,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就如单无双所说,23岁哭是真性情,33岁的女人在大街上哭,可能会被警察带回去调查精神状况。大龄败犬们撒娇,必须要注意尺度。正所谓物极必反,凡事不要做得太尽,这绝对是做人处事的至理名言,就算是撒娇也一样。
败犬们要学会撒娇,撒娇并不是将声线拉高八度,拖长尾音嗲一声就可以。其实撒娇是非常有学问的,不但有不同的技巧及方法,而且撒娇也要看情况,正如脾气不可以乱发,娇亦不可以乱撒。撒娇太少,男人会觉得女朋友没情趣,太男人婆;撒娇太多,又会令他渐渐麻木,失去感觉,不适当的时候撒娇,更加会令人反感,弄巧反拙。
其实向男朋友撒娇,无非想让他用行动或说话来重视自己,如果他已有所表示,那就应该见好即收,要知道得些好意须回手,若取得了甜头后还不懂得收手,还要继续撒娇,一两次男朋友可能还会多加两钱肉麻来讨好,但若太过分,仍未知进退的话,只会令人认为你难服侍,久而久之更会没反应,所以最醒目的撒娇,就是懂得收放自如,这样的撒娇才可得到最大回报。
撒娇是女人的杀手锏,比“倚天剑”还要锋利,一出手就会击中男人的死穴。再坚强勇敢的男人在女人的娇声嗲气中都会手足无措,骨头酥软,把所有的英雄气概丢得一干二尽。所谓“百炼钢化绕指柔,”就是这个道理啊。
败犬们撒娇一定要“撒”好,要撒出品味、撒出温柔、撒出浪漫、撒出实实在在的娇气。小女人虽然会撒娇但是未免有时近似于死缠烂打。大女人要学会进退有度。败犬们不要觉得别人的眼光刺眼,人总是要展现自己的。女人终究要学会撒娇才会更有女人味。
不要因为家务活让人误会你不持家
结婚是什么?是一位老女人把他的儿子交给一个小女人去管理。
—民谚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败犬们不要小看这句流传至今的话,因为小女人把这句话贯彻到底,并且会从中得到乐趣。但是有些败犬却不喜欢厨房的油烟味道,从而与家庭隔了一层膜。
生活中没有女人,就好像只有天空没有大地一样,男人们会像蝙蝠,过着游荡空虚的日子。未找到属于自己的女人之前,男人一直在流浪。
有一个很通俗的说法,男人欣赏女人,十几岁的男人看脸蛋,二十几岁的男人看胸部,三十几岁的男人看双手。别看男人们在恋爱的时候浪漫有加,可到了讨老婆的关头,实际的很呢。你没有一双勤劳的双手,他不乐意着呢。
据一项最新调查表明,45.6%的男性认为,容貌并不是择偶的重点;43.3%的人看重女人持家的能力。在多数德国男性的眼中,会做饭的女性被认为“性感”、“迷人”。“德国人喜欢吃马铃薯,许多男人对母亲做的马铃薯食物总是津津乐道。在调查中,他们都说愿意娶一个和妈妈一样,会做马铃薯菜的女人。看来,不管这世道如何变,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女人仍然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成功女人不一定是个厨房能手,但是必须得会做几个拿手菜。
美国总统奥巴马说,让女儿们在白宫保持正常生活的方法是让她们做家务。“我们家相当传统,马莉娅和萨莎,她们俩必须自己铺床。她们要遛狗、喂狗。她们必须做作业。她们在上学日不能看电视。有了规矩,孩子才长得好。”做家务能让人过正常生活。不管你的家庭条件多么好,都要学会做家务。
其实,不管这世道如何变,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女人仍然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成功女人不一定是个厨艺高手,但是必须得会做几个拿手菜。做家务是女人兑现爱情承诺最直接的表现。通常一对男女在山盟海誓时,男人都会对女人说:“我会努力让你幸福!”而女人通常会对男人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于是男人便开始忙碌起来,因为要让一个女人真正幸福起来可是需要很多钱的。但是女人该怎么办呢?最直接、最现实的,就是为男人做一顿可口的饭菜,如果你连饭都不会做,那你怎么照顾男人一辈子呢?你这不是为爱情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吗?就算是事业再顺风顺水,也不能天天让男人陪你吃快餐吧?
大女人每天要面对公司的各种业绩,每天为工作操劳不已。大多时候,泡面和快餐是她们的首选产品。就不用说下厨讨好男人了,偶尔有时间,她们也会犒劳自己,并不是到厨房炒几个小菜,炖一锅清汤。她们对自己的犒劳是直接去饭店,享受美美的一顿大餐。
小女人则每天不用管外面的竞争和压力有多大,都只需要享受快乐心情,做些别人看来很无聊的事情。比如做家务,比如中午的时候去健身,晚上套上一件卡通图案围裙给身边人做几样精致的小菜。
很多败犬人前鲜亮,人后邋遢。败犬们很少做家务,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很自由。而且工作那么忙,所以她们的房间通常很乱。
女人难做,大女人不会做家务,却很上进。小女人不上进却很会做家务。然后会发现,男人没有钱时,要的是小女人。有了钱时,他们需要一个会做家务,又很上进的大女人。
败犬们有着比男人还要好的事业,却因为不会做家务而安定不下来,岂不是很可悲?至少也要会几样拿手菜啊。如果准备结束单身生活,那就学会做饭,学会做家务,这样才能抓住你的意中人。即使打算一个人过,也要做家务,这样才能使自己生活得舒服。败犬们,不要再做啃钞票的大女人,尝试着做一回做家务的小女人吧。
不要因为太聪明让人觉得你难对付
女性向男性进攻,“温柔”常常是最有效的常规武器。
—诗人
三十岁的女人,不需要太多的钱,但需要去读懂足够的书,如果说金钱可以改变身体外在的躯壳,那么,读书则可以从心灵深处去打造一个既内敛成熟、又蕴含芳香的魅力女人。
所以败犬总是一个人,偶尔要离开电脑,离开工作台。陶冶一下自己的小资情调,泡上一杯咖啡,坐在摇椅上,捧着一本书细细读、慢慢品也别有风趣。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意思是说,读书能使人洋溢出与众不同的高雅气质。读书足以怡情;读书足以博彩;读书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变。
女人要经常读书,使自己的性格、思想、涵养、素质、修养等都受到潜移默化的升华。书籍是女人永恒的情人,不弃不离,始终如一,它永远都在奉献,从不求回报。书籍是女人永远的护肤品,没有失效期。它不但护肤而且护心。对女人来说,世界上内外兼护的东西唯有书籍。书籍还是女人保持自己魅力的法宝,一个和时代同步的女人,肯定是一个爱读书的女人,她从里到外都散发着迷人的风采。
智慧是女人不老的底蕴。女人要读书,女人要有智慧,但是女人又不可太聪明,聪明得吓人的那种。《围城》里,方鸿渐说:“女人得有女人特有的聪明,轻盈的好像在跳舞。比了这种聪明,女人的才学只不过是渣滓。赞一个才女,就像赞一朵鲜花,去和秤上的萝卜论斤两。聪明的女人决不会用功地去做才女,只有偷懒的巧妙。”
大女人和小女人看的书也有所差别,大女人会买《时尚访谈录》,但总是没时间读,有时间的时候只翻潘石屹的发家史。小女人对外都说自己喜欢《达?芬奇密码》和安妮宝贝,实际上她只爱读郭敬明。长期读不同的书籍,把大小女人送往婚姻的两边。
偶尔,小女人会心心念念着琼瑶小说里的境界,男主角眼中闪着“狼狈的热情”,大叫“我只爱你一个,爱的那么深、那么狂!”小女人还会把简爱的经典对白背个滚瓜烂熟: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
而大女人则开始关心什么首饰出来了新样式,什么服装最流行,什么发型最时尚。败犬们总是这样的务实。作为一个职场上的成功女士,除了休闲杂志,也该看些可以提升自己的东西了。
小女人嘲笑大女人肚子里都是花花肠子,没有点儿现代墨水。大女人则看不上小女人的言情小说。
知识性的厚重之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深刻,变得锐利,变得无限底蕴。但是读太多书的女人,如果不自觉地让男人老是产生仰视的感觉,男人就会觉得你太难对付,就会给你说“女子无才是美德”的言论。
而所谓肤浅休闲读物,则会使女人更加女人,它教会了女人如何做好女人,而不会激发女人去和男人战斗的欲望。
其实女人是不应该读太多书的,看的太清楚的女人往往不会太幸福。张爱玲的不幸是如前所述,而勃朗特姐妹把书里的爱情写的那么惊心,其实大姐36岁才和父亲的副牧师结婚,婚后不久就死了。她们的成就那么高,完全是在自己给自己编织的世界里寻找到了自慰。何必呢?女人为什么要读那么多让自己走向伤感和孤立的书呢?
如果想要结束单身生活,不妨多读一些小女人的书籍,学一点恋爱兵法,即便不信其中的技巧,读的柔情之书多了,变得更女人一些,不是很好吗?女性的似水柔情,对男性来说,是一种迷人的美,也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一位诗人说,女性向男性进攻,“温柔”常常是最有效的常规武器。向书中学智慧固然重要,讨女性特有的武器,对于抢婚更有意义。
不要因为你的恋商让人觉得你大女人主义
爱情,就是我们渴求着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柏拉图
能不能抓住爱情,会不会处理恋爱关系,这样的恋商直接决定着你能不能驾驭男人,进不进得了婚姻殿堂。在男女之事上,不要表现的太原则、太理性、太生硬,该小女人的时候就小女人,该大女人的时候就大女人,但是,千万不要让男人觉得你不太需要他,让他误以为你是一个有独身倾向的大女人主义者。
大女人在与男人闹矛盾的时候多半说一句“让我们先冷静一下吧”,然后道别挂上电话。
小女人一定会在男人还没有说完的时候恶狠狠抢挂电话,但是不过十分钟,她又主动打过去,继续前面的争吵,再抢挂电话,再打过去……如此循环直到疲乏为止。
大女人对男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不够了解我。”小女人对男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不够爱我。”一句话可以看出小女人的不切现实,大女人们的择偶要求。
不管什么样的爱情观,最终都是要吵架的。怎么处理双方的矛盾才是大女人和小女人应该知道的。毕竟,吵架是偶尔的,不能因为偶尔而郁闷得让自己生病。
莎娜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因为碰巧到老公单位附近办事,所以决定下班后去接老公,给他一个惊喜。于是她就在他们大厦对面的西餐厅打他的手机问他在哪里,说晚上和他一起吃饭,但没说就在他楼下。结果老公说他不在单位,正在外面应酬,晚上会晚点儿回去。她想那也就算了,就一个人点了份菜。结果当大厦里的人下班向外走的时候,她一眼就看到了她老公从里面匆匆走出,并直接走进了这家餐厅,和靠里座位的一个女人吃起了烛光晚餐。
莎娜说在当时的那一刹那,她也觉得有点儿蒙,她知道那个女人和老公的关系绝对不简单,因为老公居然说谎了。但她没有在当时走过去揭穿,因为她确信老公爱她。她悄悄地把老公那桌的账一并结了,然后回家。一想到老公在吃完饭时,侍者告诉他有个小姐已经买过单了的那个吃惊样,她的气也全消了。
老公回来了,她等他洗完澡上床,才告诉他今天自己也在那家餐厅。她说没有打招呼并且把单买了是对他说谎的惩罚,然后她很真诚的问老公还爱不爱她,如果爱就别再说谎,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什么编谎言的必要。她说他依然是她心中最完美的老公,对今天的事不用解释也不用道歉,因为她没放在心上。结局可想而知,这样的女人肯定是再花心的男人也不会舍弃的宝贝。
理智,大女人往往都很理智,而小女人看到这种情况一定会冲上去大闹一番,然后回家继续哭闹,让人接近崩溃才行。败犬们如果有了心仪的对象,那么不论什么情况都会很理智的对待,因为两个人相聚在一起,不容易。能够不分就尽量和平解决。大女人不相信眼泪,眼泪除了表示自己的软弱之外,表示不了任何有用的东西。
大女人在恋爱的时候对过往情路绝口不提,但是如果在外碰到男友以前的情人,她会大方地点头一笑,然后闪开让男友与之寒暄。而小女人则会肆无忌惮在现任面前大谈以前的男友如何如何,可是男友以前的情人打来电话时,她一定怒发冲冠与之翻脸,直到男友写下与前任断绝往来的保证书。大女人在与男人分手后,永不回头,但是再见亦可以做朋友。小女人在与男人分手后,恨之入骨把男人当仇人,但仍然有可能吃回头草。
有恋爱专家建议,恋爱时要做小女人:尽情享受幸福甜蜜,他的呵护关怀,总是越多越好,照单全收。分手时要做大女人:不相打相骂,平静地分割好双方财产,剪短头发开始全新生活。对人生观,选择做大女人,有足够的能力与另一半独立平等,永远追求更好更高的境界。对现实生活,我们选择做小女人,尽人事知天命,得不到大完美可以在细节上找点沾沾自喜。经济上要做大女人,自己赚钱自己花,哪怕买朵花戴,那花必定也比别的花儿香。生活上要做小女人,男人东跑西跑,自己只需依偎在他怀抱里撒娇:亲爱的,累不累?
两种女人两种人生,对于想升级为胜犬的败犬们来说,对好男人,要做小女人,信任他倚重他,鼓励他爱护他,让他做大树,自己做栖息的幸福小鸟。对坏男人,要做大女人,唾弃他鄙视他,一脚把他和他有关的记忆统统踢出去,绝不藕断丝连。
不要因为拒接捧花让人以为你不愿意结婚
在爱情的路上,我们不也经常让自己变成一只鸵鸟?没有勇气去面对时,唯有逃避,以为这样便会雨过天青。然而,鸵鸟是不能飞,才将头埋在泥沙里;人却是有欲望、有权利去追求幸福的,谁会甘心一生成为情场的逃兵?
—张小娴
对于败犬来说,有一个与情人节差不多尴尬的日子,那就是参加胜犬好友们的结婚典礼。参加典礼本身就很有刺激效果,而随着西方礼节的东渐,还有一个环节似乎专门和败犬过不去,那就是抛捧花。
新娘子的捧花有着很浪漫的传说,据说,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白色婚纱的新娘手捧美丽的花束,花束由玫瑰和百合花组成,也有勿忘我、满天星等代表爱情的花朵组成。传说,在婚礼的笑声中,新娘将代表爱意的捧花抛出,而接到捧花的未婚女子就等于接受了上天的婚姻祝福与新人的喜气。传说,接到捧花的女子就是下一个举行婚礼的人。
朋友结婚向来是把捧花扔给败犬,可是接的多了,祝福似乎变成了讽刺。结婚的朋友越来越多,接的捧花越多对自己就会越来越没有信心。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自己,一次次让自己的小脸儿燃烧不已。所以败犬们对捧花可谓既爱又怕。
樱子是个人缘超好的败犬,她说,记不清已经参加了多少场婚礼,印象中都是大同小异中西合璧了无新意,遇上会逗乐子的司仪大家还能附和着笑几声,否则,多是盯着席间一道道美味佳肴罢了。
她说出了让她印象深刻的一场婚礼。那次的司仪是某学校校长,据说新娘是老师。该校长并没有习惯性地戴着眼镜穿中山装或西装,而是蓄有大胡子。校长说了很长的致辞,因为新娘新郎都是再婚,所以校长重点说明,造人工程迫在眉睫等等。
然后轮到新娘扔捧花环节,当司仪宣布,新娘要抛捧花了,请未婚的女子都站到空地上,准备抢花,台上暂时冷了下来。无论司仪如何动员,就是没有美女肯走到台前配合。以新郎新娘年龄而论,朋友多是早已拖儿携女者,抢捧花早没了资格。虽然当时有几个和樱子一样的剩女,几乎全都恨不得钻进饭桌下躲起来,哪肯自贴商标上台前供人品头论足。司仪劝说无效,只好使出杀手锏:叫新郎放了个红包在捧花里一起扔。如此,红色炸弹才产生了威力。
樱子说,最开始的时候,朋友结婚把捧花扔给自己,会充满憧憬。后来朋友差不多都有小孩了,她还在接捧花。自然对这种游戏不抱任何希望,只是逢场作戏,接了,带回家,然后拆花、插花,或者干脆趁黑扔进垃圾桶。
也许婚姻就像这个抢夺捧花的游戏,你站在了刚刚好的位置,你有条件反射的本能,你毫不犹豫的伸出了手,你把它用力地抱在了怀里,那么它就是属于你的了。但是谁能够预先知道该站在哪里呢?
不管败犬们有没有要结束单身的意思,都会有好友把捧花抛给自己。所以,小女人型的败犬们最怕去结婚场合。如果不去接吧,新娘或者新郎还会特意提醒一下,弄得人尽皆知自己还没结婚,好没面子。接吧,在场人也会知道自己没有结婚同样没面子。
嘴硬的败犬们愤愤的说,结婚有什么了不起,结了婚,就是三年一小痒,七年一大痒。背叛,冷淡,麻木,分离……还不如自由自在地独自快乐。
一个人未必无奈,两个人未必精彩。道理虽如此,但何必要跟一束捧花生气呢?接不接捧花都是其次,关键是你对待婚姻的态度。对于一个败犬来说,多参加一些婚礼,未尝不是好事。参观的多了,体味到那种幸福感,就会激发自己对婚姻的憧憬,憧憬的多了,离结束单身的日子就不远了,参加婚礼,接捧花,会让人觉得你很阳光。另外参加婚礼派对,也是一次与异性接触的好机会,在婚礼上看对眼的情况很多。
所以,要像个大女人一样大大咧咧地参加他人的婚礼,接到捧花时像个小女人似的开心不已。通过这些简单的行为,去向外界传达你对婚姻的积极态度。
不要让自己的姐妹们传染给你败犬病
见色忘友才是王道。
—小S
女人之于女人,也许是正应了张爱玲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具有相似背景、地位和趣味的特定同性面前,生性敏感、细腻的她们找到了自己最真实、放松的一面。这也许就是现如今大女人、小女生争相建立自己“姐妹淘”圈子的初衷吧。闺中密友的情分,细细绵绵,悠悠长长,一辈子也诉不尽。知彼知己,知根知底,她是你的知音,有时,甚至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闺中密友的话,永远是说不完的故事—宛如女人的头发,扎上去,放下来,没完没了。
宋庆龄与其女佣李姐的关系就属于此类闺中密友的姊妹情谊。出身金枝玉叶,看尽人世繁华,有一代国母之称的宋庆龄,晚年与李姐相伴相依。李姐是宋庆龄与娘家惟一的也是最后的联系。在月凉如水的夜晚,远离她一生最爱的家人的宋庆龄,隐然牵动了思念之弦,而能在一边劝慰,与之一起讲些旧时宋家老话以解思情的也就只有李姐。李姐去世,宋庆龄悲伤欲绝,并将其葬在宋家陵园内,内中的姊妹情谊,化作了永恒的相伴。
女人,不分胜犬和败犬,不分大女人与小女人,都有这种“姐妹情结”。很多败犬很享受单身而不孤独的美好生活,就是因为没了男人但有更多的姐妹淘相伴。与布拉德?皮特离婚时,詹妮弗?安尼斯顿曾在自己的亲密女友们处寻求到了慰藉。与男友文斯?沃恩的婚约告吹,经受失恋打击的她再次召集密友考特尼?考克斯、谢乐尔?克劳和排球明星加布里埃尔?里斯,让她们陪伴自己渡过又一次难关。姐妹的“功能”有时候就是这么强大。
但是,败犬姐妹们泡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未必就是一件好事。每个单身女人的身边,肯定有几个类似于电影《无穷动》里那几个唠叨女人一般的闺中密友,个个都是刀子嘴,每逢扎堆就你一言我一语地数落身边的每一个男人,并以此为乐。大到天下娱乐盛事,包括最新一位谋女郎的三围;小到草根阶层情感实况,比如楼下那家服装店老板娘似乎有好几个相好……不过说来说去,归根到底话题还是会集中到男人身上,反正身边的男人们不是没有人情味就是没有情人味。这样太八卦,容易养成“挑食”的坏毛病。就是自己找到男朋友,他都会被你的闺密们的唾沫给淹死。所以建议还是不要把儿女私情告诉闺中密友,因为女人的舌头比男人更长。
正如酒井顺子所言:败犬也会得传染病。就像那句广告语:得了灰指甲,一个传染俩。单身也会这样。管理学有一个著名的“螃蟹效应”。竹篓中放了一群螃蟹,不必盖上盖子,螃蟹是爬不出来的。因为当有两只或两只以上的螃蟹时,每一只都争先恐后地朝出口处爬。但篓口很窄,当一只螃蟹爬到篓口时,其余的螃蟹就会用威猛的大钳子抓住它,最终把它拖到下层,由另一只强大的螃蟹踩着它向上爬。如此循环往复,无一只螃蟹能够成功。女人都有小心眼的一面,有时候不自觉地会犯点“螃蟹效应”的毛病。有时候,正因为有姐妹们在,会影响你积极主动追求婚姻幸福的激情。
台湾娱乐圈中有着著名的“七仙女”,她们就是大S、小S、范玮琪、范晓萱、吴佩慈、阿雅和Makiyo。这个强悍的姐妹淘群体一直以来交情深厚,只要有机会聚在一起,她们就会有很多节目,吃饭、看电影、开PARTY……玩得开心得不得了。甚至连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几位好姐妹也要唯大S马首是瞻。美艳和大S有一拼的模特儿吴佩慈就曾公开宣誓:“我肯定会等到大S先嫁人后我再嫁人。”有了黑人男友的范玮琪,爱情事业超级顺畅,却迟迟不见婚讯。
有意思的是,这“七仙女”中,姿色原本最逊的小S,却成为了唯一的胜犬。小S经常被美艳的败犬姐妹淘们大骂:最见色忘友。小S在节目中公开告慰败犬们:“见色忘友才是王道。”小S此言当然不是要姐妹们做道德上的见色忘友,而是要鼓励女人们遇到了适合的人,就要勇敢去追,不要顾及太多。即便你因为爱情而疏远了姐妹们,真正的友人会不计较这些的,她们也会为你祝福的;而如果她们心存芥蒂,那么说明你们的友谊是脆弱的。
“七仙女”中的Makiyo,曾经为了男友,神秘消失了半年,这期间一次也没有和姐妹淘们联系过。因为害怕被谴责、被讨厌、被嫌弃,Makiyo从美国回来,就一一哭诉,但是事实证明她这样的自忧完全是多余的。“六仙女”统统原谅了她。就是结婚后的小S,频频脱离“组织”,“组织”也没有开除她。
女人啊,姐妹之情固然重要,但是大可不必刻意而为之。过了适婚年龄,追求幸福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很多爱情已然可遇不可求,千万不要因为姐妹的毒舌、姐妹的负面案例、姐妹的妒忌等等,而与为数不多的幸福擦肩。
小女人们遇到有曙光的幸福,就会飞蛾赴火一样不顾一切直奔向那个男人;倒是一向洒脱的时尚大女人们,会太在意周遭人的“鉴定”,变得犹犹豫豫。不要与姐妹们一起“耗”下去了!为了爱和幸福,为了争取更多的机会,要远离哀怨型、口是心非型和嫉妒型的同行朋友,要在自己的圈子里多补充一些胜犬异己。当生命中的那个人出现了的时候,做一次“见色忘友”的人也未尝不可。正如酒井顺子所建议的:不害怕被女性朋友厌恶。在同性间的人缘再好也无法让你的父母抱孙子,博取男人欢迎的招数就尽可能地使出来。
不要太逞强让人误以为你太女权主义
最无能的女人最厉害。
—张爱玲
“优秀的女人是没有好下场的,除非她找到一个好老公。”杨澜说,“我觉得女人和男人有很大区别,女人天然可以面对很多事情,可能社会的分工使得我们必须要应对多方面的责任,但所有的女人都不要逞强,要学会求救。”
杨澜此言,现实主义名著《红楼梦》早已预演。红楼十二钗,哪个不是才貌双绝的女子?写诗、管家、论天下,哪样也不输男人啊。可结局让人不忍,迎春嫁了个中山狼,黛玉被宝玉气死了,惜春做了尼姑,王熙凤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还记得经典的《东京爱情故事》吗?相信谁都会喜欢那个能干、乐观、坚强、对爱情执著的莉香,可她最后还是败给了那个会懂得在男主角完治面前适当流泪的女人。完治说,莉香的人生,如果让我来承担,那太沉重了—这就是男人的态度。
作为一个成功者,杨澜似乎并不满足简单意义上的事业成功,她更追求大众认同的普通人幸福。杨澜解读自己:“女人具体做什么是次要的,她要能让周围的人感到一种温暖、温情和力量。这其中,她要体现出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和价值。”在杨澜身上,娴淑文雅、落落大方,不失其美;而思想深邃、语言犀利,则又充满其才。从电视上初出茅庐到今天,杨澜既没有耀武扬威地以“女强人”自居而遭到男性排斥,也没有故作妩媚、矫揉造作受到女性妒忌。恰恰相反,杨澜把女人与“女强人”的特点完美结合,成为了新时代女性理想形象的完美代表。难怪不少网友贴文评价:“杨澜是成功的女人,但不是女强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亲和力和智慧,跟女强人的感觉是不同的。支持杨澜!”“我们喜欢杨澜,她是中国女性的典范。”杨澜也公开宣称:“作为女人,我不愿做女强人、小女人,而愿意做一个大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