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的第一部分第 4章、第 5章和附录第 2章的注释。 .3
烟”,否则将处以罚款和监禁。—— 294。
115 1842年夏,英国许多工矿先后爆发了罢工和骚动,工人们要求增加工资。
宪章派的三个领袖约 ·坎贝尔、詹 ·斯科菲尔德和彼 ·麦克道尔也参与
了工人的行动。1842年 8月 17日,麦克道尔在曼彻斯特举行的宪章派代
表会议上提出了一份呼吁书,号召罢工工人们组织起来,把斗争坚持下
去。他希望罢工发展成为实现人民宪章而举行的人民起义。这份呼吁书未
经会议通过,就被麦克道尔以宪章派执行委员会的名义散发。为此麦克道
尔遭到宪章派最有影响的领袖奥康瑙尔的猛烈抨击,并受到警方的追捕。
他由于逃亡法国而免遭逮捕。—— 294。
116 自治论者是侯爵和伯爵家族的代表。根据 1815年 6月8日通过的德意志
联邦条例,他们保留了自行处理其财产和家族关系,不受全国通行的普鲁
士邦法约束的权利。为保留封建地产,他们要求限制地产析分。为此,普鲁
士政府试图通过一项法律来阻止莱茵省不断发生的地产析分,然而这项
法案遭到了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否决。—— 294。
117 暗指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热衷于恢复中世纪行会制度,以及冯 ·哈勒
在其《国家学的复兴》中首先从理论上对这种政策作的论证等。—— 294。
注 释 1023
118 威 ·科泽加滕在《论地产的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特别兼顾普鲁士君主国
的某些省份》中曾指出:“地产,按其自然状况来考察,决不是所有人都享
有的权利,因而按照近代政治家的见解倒不如把它看成是一种优先权,近
代政治家正是把不是所有人都应得到的一切权利称为特权或优先权。”
(见该书 1842年波恩版第 98页)—— 295。
119 指由巴·普 ·安凡丹创立的法伦斯泰尔的成员古 ·德 ·艾希塔尔。法伦
斯泰尔是按照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理想建立起来的生产消费协作社。
—— 295。
120 《〈莱茵报〉编辑部就有关共产主义的论争所作的说明》与《共产主义和奥
格斯堡〈总汇报〉》一文在内容上有着直接的联系。1842年 10月 19日《莱
茵报》第 292号转载了同年 10月 15日的《曼海姆晚报》第 243号的一篇
普法尔茨通讯,因为该通讯不赞成奥格斯堡《总汇报》对共产主义所采取
的态度。同年 10月 22日《亚琛城日报》第 293号发表文章,对《莱茵报》转
载通讯未作任何说明表示不满,认为该通讯把《总汇报》对共产主义的观
点强加给《亚琛城日报》。马克思的这篇说明就是对《亚琛城日报》的答复。
它以《莱茵报》编辑部的名义刊登在 1842年 10月 23日的《莱茵报》第 296
号。—— 297。
121 指古 ·科尔布的文章《共产主义者的学说》,载于 1842年 10月 11日奥格
斯堡《总汇报》第 284号,这里所说的亚琛报纸上的文章指 1842年 10月 6
日《亚琛城日报》刊登的《普鲁士的共产主义者》一文。—— 297。
122 1842年 6月底,格鲁培在他的小册子《布鲁诺 ·鲍威尔和大学的教学自
由》中,以哲学的超党派性和中立性作幌子,攻击鲍威尔的著作《符类福音
作者的福音史批判》(1841年莱比锡版第 1—2卷),同时表示赞成波恩大
学解聘鲍威尔,并为这种作法辩护。青年黑格尔派对格鲁培的言行进行反
击,在《德国年鉴》上针对格鲁培的小册子发表了一系列维护鲍威尔的文
章。马克思这篇文章大约写于 1842年 10月底和 11月初之间,刊登在
1842年 11月 16日的《德国科学和艺术年鉴》杂志第 273期。这篇讽刺性
文章是他发表在该杂志上的唯一的一篇文章。—— 300。
123 大概是指格鲁培的语文学功底差。他的两篇文章《关于阿契塔的残篇》
(1840年)和《关于赫西俄德的神谱》(1841年)曾受到学术评论界的贬斥
或否定。—— 300。
10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24 马克思从布 ·鲍威尔《符类福音作者的福音史批判》第 2卷第 296页转引
的新教神学家奥 ·奈安德的话。见奈安德著作《耶稣传》1837年汉堡版第
265页。—— 302。
125 马克思从布 ·鲍威尔《符类福音作者的福音史批判》第 2卷第297页转引的新约
中的话,参看《新约 ·路加福音》第 11章第 29—30节。—— 302。
126 马克思从布 ·鲍威尔《符类福音作者的福音史批判》第 2卷第 299页转引的新
约中的话,参看《新约 ·马可福音》第 8章第 12—13节。—— 302。
127 《莱茵报》编辑部为《评〈汉诺威 自由主义反对派的失误〉》一文所加的按
语,针对 1837年—1838年汉诺威宪法冲突中资产阶级反对派和资产阶
级知识分子的行为,通过阐述采用“自由主义反对派”这一用语的理由,指
明了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主义的任务。《汉诺威自由主义反对派的失误》一
文刊登在 1842年 9月 22、25日和 10月 2、4日《莱茵报》第 265、268、275
和 277号。—— 305。
128 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由路易十八颁布的立宪宪章于 1814年 6月 14
日生效。这部宪章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把各阶层广大群众完全屏弃于政治
生活之外,但是不得不保留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主要成果。1830年 7月
26日,路易十八的继承者查理十世颁布六条命令 (七月敕令),公开践踏
1814年宪章的精神,直接导致了七月革命的爆发和波旁王朝的覆灭。
1830年 8月,通过了新的立宪宪章,新宪章采纳了旧宪章的主要条款,成
了七月王朝的根本法。—— 305。
129 1837年汉诺威国王恩斯特-奥古斯特依靠封建反动势力废除了具有温和
的自由主义性质的 1833年宪法,并使 1819年宪法重新生效,保留了等级
代表制原则和严格限制省议会的权利。这一做法引起了以格丁根大学七
位自由派教授 (格林兄弟、达尔曼、盖尔温努斯、艾瓦德、阿尔勃莱希特和
韦伯)的抗议。结果,这七位教授被政府解聘,其中三位被驱逐出境。这一
事件在德国引起了广泛的反应。—— 305、400。
130 《区乡制度改革和〈科隆日报〉》
这组文章(共三篇通讯)是马克思针对当时
围绕普鲁士政府打算在莱茵省城乡实行地方管理机构改革所展开的激烈
辩论而写的。随着法国军队占领莱茵河左岸的德国地区,那里的封建制度
基本上被消灭,18世纪 90年代,在未来的普鲁士莱茵省建立了新的区乡
制度,大大削减了乡村封建土地占有制的特权,实现了城市的区和农村的
注 释1025
乡在法律上的平等。但是,随着 1815年普鲁士统治地位的确定,政府和封
建贵族企图废除区和乡的平等权利,以恢复贵族势力的特权。这一企图遭
到了莱茵进步的资产阶级和具有民主意识的知识分子的强烈反对,他们
竭力维护区和乡的平等权利。《莱茵报》从 8月至 12月发表了一系列反对
实施普鲁士的等级原则、扩大封建贵族特权、维护区乡权利平等的文章和
通讯。然而,在这场辩论中,《科隆日报》从 10月中旬开始,连篇累牍地发
表文章攻击区乡权利平等,歪曲《莱茵报》的观点和论证。对此,马克思在
《莱茵报》上发表文章予以反驳,极为巧妙地揭露了《科隆日报》对《莱茵
报》诽谤的实质。—— 307。
131 即 1842年 11月 5日《科隆日报》第 309号附刊上登载的以“— ·—”符号
署名的文章《概述》。
从 1842年 10月中旬开始,《科隆日报》发表了几篇攻击区和乡权利
平等的文章。《科隆日报》通讯员的文章下面用“——”或“— ·—”的符号
署名,显然这位通讯员就是科隆公证人杜比安。他曾要求城市和农村的区
乡制度改革分开进行,理由是“由于农村的乡落后,不容许乡享有和城市
的区一样的权利”。此外,作者还断言,那些捍卫区乡权利平等进步原则的
人想要阻挠区乡制度改革。《概述》一文汇集了上述通讯的全部主要论据,
不顾事实地断言大部分莱茵居民都赞成区乡分开。虽然《科隆日报》的编
辑部也发表了一些反映相反观点的材料,但是该报实质上赞成《概述》文
章作者的观点。—— 307。
132 1842年 11月 3日《莱茵报》第 307号登载的文章《回忆为实行区乡制度改
革而作的努力》,谈到第一届和第四届莱茵省议会(分别召开于 1826年 10
月 19日—1827年 1月7日和 1833年 11月 10日—12月31日)关于改革
地方管理问题的两项对立决议。文章认为,决不能把省议会看作是表达莱
茵省民意的机构。文章还指出,等级代表制已经过时,而且实质上已经变
成荒谬的了。—— 307。
133 1842年 9月 16日的科布伦茨市请愿书中请求普鲁士国王批准科布伦茨市实行
自己选举议会议员和领导机构的区乡制度,以便摆脱普鲁士政府的约束。1842年
9月科隆和亚琛市也都在请愿书中提出了类似的请求。科隆和科布伦茨市在
提出这类要求时依据的是它们在中世纪所享有的、随着法国区乡法的实
施而失效的特权。1842年 9月 19日、10月30日《莱茵报》第 262和 303号
10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曾刊登了亚琛和科布伦茨市的请愿书。—— 308。
134 1842年 10月 31日一部分人代表特里尔市居民签署了一份请愿书,请求
国王“恩准在普鲁士莱茵省管辖的所有区乡实施一种区乡制度,这种制度
坚持自由选举自己的代表,公开有关区乡机构的辩论情况以及比以前拥
有更大的独立性的原则”。1842年 11月 5日《莱茵报》第 309号刊登了这
份请愿书。—— 308。
135 1842年 11月 1日《科隆日报》第 305号刊登的该报主编卡 ·海尔梅斯写
的社论,完全赞同 1842年 10月 4日的内阁指令 (根据该指令,只有篇幅
超过 20印张的书籍才免受检查),并且得出结论说,这样一来,“如果必须
把想要发表的仓促写成的文稿从各个方面加以斟酌并改写成大部头的著
作,许多人就将殚精竭虑了。”—— 309。
136 指 1842年 11月 10日《莱茵报》第 314号上刊登的《提交莱茵省代表审议
的拒绝区和乡权利平等的区乡制度改革草案》一文。文章认为“全体公民
一律平等”是实行区乡制度改革的非常迫切的重大政治问题,并呼吁反对
普鲁士政府提出的区乡制度改革的新草案。—— 309。
137 1842年 8月 29日,《莱茵报》监事会委托格 ·法伊、爱 ·迈尔和亨 ·克莱
森就《莱茵报》对区乡制度改革应持什么态度这一问题提出建议,最后克
莱森将所提建议归纳起来,写成了一组题为《莱茵省区乡制度改革》的文
章,发表在《莱茵报》上。第一篇文章《论区乡的概念》,载于该报 1842年 11
月 3日和 6日《莱茵报》第 307和第 310号附刊;第二篇文章《论城市和农
村的区乡制度的差别》,载于 1842年 11月 8、11和 13日《莱茵报》第 312、
314和 317号附刊;第三篇文章《论现代区乡同国家的关系》,载于 1842年
11月 29日和 12月 1日《莱茵报》第 333和 335号附刊。—— 311。
138 “ ”是罗马政治活动家老卡托通常在元老院中结束演讲时所惯用
Ceterum
的一句话的开头一词,这句话是:“
Ceterum censeo Carthainem esse
- ”(“此外,我认为,迦太基必须被消灭”)。—— 312。
de lendam
139 在联合等级委员会于柏林召开会议期间,莱茵省等级委员会的代表于 1842年 10
月24日向国王提出一项请求,要求召开莱茵省代表特别会议讨论区乡改革问题。
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同意了这一请求,并于 10月 26日召见了莱茵省代表,
他促使把城区条例和乡镇条例的新草案提交讨论。莱茵省的代表们于 11月
注 释 1027
11日表示反对把区和乡分开的条例,并要求赋予第四届莱茵省议会所拟
定的草案以法律效力。—— 315。
140 促使马克思写这个按语的直接原因是《莱茵报》发表的两篇评论离婚法草
案的文章(参看注 141、142),按语是为第二篇文章加的。马克思在按语中
拟定了批判离婚法草案的基本方针,在后来作为社论发表的《论离婚法草
案》(见本卷第 346—350页)一文中,马克思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因
为写这个按语时,第一篇文章已经刊印,所以按语的写作时间不会早于
1842年 11月 6日。
1842年 2月,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弗 ·卡 ·冯 ·萨维尼被普鲁士国王
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任命为法律修订大臣。在他的主持下,首先着手起草新离
婚法草案。草案的准备和讨论是在非常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1842年 7月草案
虽已付印,但不允许公开发表。尽管如此,从 7月底起还是有人针对草案
发表了最初的批评性评论。1842年 10月 20日《莱茵报》第 293号发表了
这一草案,后来在《莱茵报》、《莱比锡总汇报》以及其他报刊上对草案展开
了广泛的公开讨论。普鲁士政府对这件事采取威胁和压制的手段,它首先
要求《莱茵报》编辑部提供草案投寄人的姓名,遭到拒绝。这成了《莱茵报》
后来被查封的原因之一。—— 315。
141 1842年 11月 13、15日《莱茵报》第 317、319号附刊登载的《论新婚姻法草
案》一文认为,新草案的主要缺点在于,它并没有废除,只是修订了历史上已经
过时的普鲁士邦法的各种规定。文章还谴责了草案在法律上把国家从属于教会明
文规定下来的做法。因此,文章否定那些给结婚或离婚造成困难的各项规定,
也反对因离婚而引起的法律性的惩罚。—— 315。
142 1842年 11月6日《莱茵报》第 310号附刊登载的《评法律修订部 1842年 7
月提出的离婚法草案》一文批评草案持新教观点并具有违反常人健全理
智的各种规定。文章否定给离婚造成困难的多数条款,维护普鲁士邦法的
有关规定。—— 315。
143 1842年 11月 12日科隆行政区长官冯 ·格尔拉赫奉莱茵省总督冯 ·沙培尔之
命召见《莱茵报》编辑,责令该报改变办报方针,否则将予以查封。11月 15日《科
隆日报》公布了关于报刊的内阁指令。为反击政府的威胁和反动报纸的挑衅,马
克思在这篇简短的评论中全文转载这一指令,同时利用其中主张放宽言
论自由的许诺,从法律上阻止当局以书报检查为名对报刊进行迫害。马克
10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思在其他场合也采用过此类迫于情势的策略。—— 318。
144 《〈科隆日报〉的一个通讯员和《莱茵报〉》是马克思继《区乡制度改革和〈科
隆日报〉》(见本卷第 307—314页)之后写的又一篇维护区乡权利平等的
文章。《科隆日报》的一个通讯员是科隆公证人杜比安。他以“— ·—”符号
署名在《科隆日报》上发表文章,攻击《莱茵报》刊登的马克思和亨 ·克莱
森等人关于区乡制度改革的文章,企图使人们相信,要求市民和农民权利
平等以及运用历史的经验是十分荒唐的事情。马克思的这篇文章 1842年
11月 17日在《莱茵报》上发表后,18日《科隆日报》即对该文进行反驳,而
《莱茵报》未予理睬。—— 320。
145 《奥格斯堡报的论战术》是马克思为揭露奥格斯堡《总汇报》在论战中所采
取的手法而写的文章。在此之前,《莱茵报》已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对奥格斯
堡报的政治立场提出原则性批评,其中包括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和奥格斯
堡〈总汇报〉》(见本卷第 291—296页)一文。然而《总汇报》避开《莱茵报》
对它的批评,在原则问题上沉默不语,反而利用《莱茵报》报道中出现的疏
漏攻击《莱茵报》的政治倾向。马克思在其他文章中也揭露了《总汇报》的
论战手法(见本卷第 355和 409—410页)。—— 323。
146 指 1842年 11月 13日《莱茵报》第 317号刊登的一篇通讯《停止刊登冯 ·
科塔先生的出书广告》。通讯作者认为,奥格斯堡《总汇报》上发表的全部
文学评论无不打上了科塔出版社政治倾向的烙印。通讯作者呼吁所有报
刊不要再为科塔出版社出的书籍刊登广告。
这篇通讯中,作者误将柏林出版的尤 ·莫森的政治性小说《维罗纳会
议》作为科塔出版的书籍。下面引用的编辑部关于出版地点的说明,见
1842年 11月 18日《莱茵报》第 322号。—— 325。
147 1842年 11月 11日莱比锡举行了纪念席勒的集会活动。诗人尤 ·莫森在
集会上朗诵了献给席勒的一篇诗歌体祝酒词,他在这篇祝酒词中尖锐地
批评了奥格斯堡《总汇报》,称该报的浪漫派为“文坛警察”。1842年 11月
16日《莱茵报》第 320号全文刊登了莫森的祝酒词。11月 24日《莱茵报》
第 328号又刊登了一篇通讯《席勒纪念日》,详细报道了这一集会活动。
—— 327。
148 1842年 11月 11日和 13日《莱茵报》第 315、317号上刊登了阿 ·卢格写
的一篇通讯《蒂克离开了我们……》。卢格在通讯的第二部分评论了 1842
注 释1029
年秋在德累斯顿首场演出的尤 ·莫森的悲剧《伯恩哈德公爵》,认为莫森
的悲剧“没有站在时代的高度”。—— 327。
149 见 1842年 11月 25日《总汇报》第 329号刊登的寄自瑞典的通讯《瑞典的
政党》。古 ·科尔布在为这篇通讯加的编者按中,提醒读者注意,这篇通讯
描述了瑞典自由党的特点。作者把这个要求进行大胆改革,因而使当局感
到害怕并把受到部分群众推崇的政党比拟为“发射根本不触及现实的豪
言壮语的弹射器”。—— 328。
150 《评奥格斯堡〈总汇报〉第 335号和第 336号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
是马克思针对 1842年 12月 1日和 2日奥格斯堡《总汇报》第 335和 336
号刊登的《论普鲁士的等级委员会的组成》一文而写的。1842年 6月,根据
普鲁士国王的命令,等级委员会在各省相继成立,并于 10月和 11月第一
次在柏林召开会议。等级委员会的成立和会议的召开导致了人们更加尖
锐地批评历史上已经过时的普鲁士封建等级代表制。资产阶级反对派认
为,等级委员会不能成为全国性的代表机构,扩大等级机构的权力就意味
着加强贵族统治。他们要求在整个普鲁士实行立宪代表制,而资产阶级激
进人士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则要求实行以全体公民的政治平等为基础的
人民代表制。公众的批评促使政界人士在《总汇报》上撰文为等级委员会
的组成和使命辩护。马克思在当时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下,出于策略上的
考虑,说《莱茵报》只是反对保守报刊对普鲁士国家制度的观点,而不是反
对这种制度本身。实际上,马克思对普鲁士封建等级制度进行了尖锐的批
评。—— 329。
151 普鲁士等级委员会是根据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 1842年 6月 21日发布的
命令建立起来的,等级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议会按照等级划分从自己的议员中选举
产生,并由国王召集各等级委员会组成谘议性机构—— 联合委员会。建立等级委
员会的目的在于加强封建等级代表制,抵制自由主义反对派提出的在全普鲁士实
行立宪代表制的要求。—— 329、407。
152 指 1842年 12月 1日和 2日奥格斯堡《总汇报》第 335和 336号附刊上刊
登的《论普鲁士的等级委员会的组成》一文。这篇文章是泰 ·亨 ·冯 ·罗
霍提供给《总汇报》发表的。此人是普鲁士驻斯图加特的特使、1842年夏
天去职的普鲁士内务大臣古 ·阿 ·冯 ·罗霍的兄弟,他本人亲自为《总汇
报》撰稿,但更多的是为《总汇报》介绍来自官方的文章。本文显然是属于
10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后一种情况,因为从 1842年 11月 23日他给约 ·格 ·科塔的信中得知,
他曾按照普鲁士内务大臣冯 ·阿尔宁的意愿,要求《总汇报》发行人准许
在该报附刊上刊登这篇文章。—— 329。
153 指 1823年 6月 5日在普鲁士颁布的《省等级会议一般组织法》。该法第十
一条规定,地产是享有等级代表资格的条件 (见《普鲁士王国法令汇编》
1823年柏林版第 13号第 129页)。根据该法 1824年 3月27日颁布了《莱
茵省等级会议(省议会)组织法》。—— 330。
154 这里马克思摘引的是《莱茵省等级会议(省议会)组织法。1824年 3月 27
日》第五、八、十一和十二条(见《普鲁士王国法令汇编》1842年柏林版第 9
号)。1823年 7月 1日和 1824年 3月27日颁布的普鲁士其他各省的省等
级会议(省议会)组织法中也有类似的条款。—— 331。
155 根据等级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委员会委员应由“每个等级本身”选举产生。
尽管 1841年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多数代表提议,委员会委员应由省议会
选举产生,但这项规定仍被遵照执行。这种把省议会分成几个部分的做
法,从 1647年起就已成为普鲁士等级代表制的一项特殊规定。对省议会
来说,它意味着各个等级可自行召开会议,而且还可以单独向国王呈递意
见书或决议。如果国王提出要求,或者某个等级中三分之二的成员反对省
议会以多数票通过的决议,这项特殊的规定就可生效。从原则上讲,这项
规定是加强贵族影响的一种手段。—— 337。
156 降为间接附庸的贵族指以前直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后来根据 1806年莱茵
联邦条例和1815年维也纳会议决议从属于大的邦君的侯爵和伯爵。1815年维也
纳会议联邦条例和最后决议,以及 1815年 6月 21日《关于普鲁士国家从前直
属德意志帝国等级关系的规定》都为他们保留了许多特权,这保证了他们享
有由于自己的财产及其不受阻碍的享用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优惠。此外,
他们还可以自主征收直接税,不必缴纳私人地产税。省议会组织法保证了
他们在省议会中占有席位。—— 341。
157 《论普鲁士的等级制度》一书于 1842年 9月出版。作者在书中维护君主
制,拒绝把法国的资产阶级关系作为普鲁士的榜样,然而,他又反对在反
抗拿破仑的解放战争时期开始的改革在后来几十年陷入停滞状态,有些
方面甚至走向倒退的事实,他首先抨击了封建地产对国家割据状况和政
治关系的形成的决定性影响在法律上得到确认。他把工业在创造国民财
注 释1031
富和税收中所起的作用同大地产在经济上的意义加以对比,从中得出结
论说,必须改变政治关系,以利于工业的发展并加强资产阶级的政治影
响。—— 341。
158 指 1842年 9月出版的路 ·布尔《普鲁士省等级会议的意义》一书。这部著
作出版的原因是联合等级委员会的召开。布尔是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和“自
由人”小组的拥护者,他宣称“时代精神”和“人民意识”是取消等级代表制
和实现全体公民的自由与平等的客观前提。他指出,省议会是封建贵族用
来维护和重新恢复他们 1808年以来已受到限制的特权的工具,因而是违
背历史发展的。—— 341。
159 单独选举权是国王授予的、多半以起源于中世纪的特权为依据的出席普
鲁士省议会的特殊权利,有许多侯爵曾经享有这种权利,他们不经选举便
可成为省议会的代表,在本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派一名家族成员到会。有一
些城市也享有这种权利,它们可以从有表决权的市民中直接选出自己的
出席省议会的代表,而在其他城市和乡镇则由选民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
人选举产生省议会代表。—— 341。
160 1842年 6月 21日的命令和 8月 19日的王室内阁指令明确规定,等级委员会
只有谘询和评议的职能。《1842年 8月 10日各省联合等级委员会会议议事规
程》规定,委员会委员无权讨论已确定的议事日程和政府提出的备忘录以外的
问题,也无权就其他进行辩论的问题提出建议。—— 343。
161 《论离婚法草案》与《〈莱茵报〉编辑部为〈论新婚姻法草案〉一文所加的按语》(见
本卷第 315—317页)在内容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继续批判
了弗 ·卡 ·冯 ·萨维尼主持拟定的离婚法草案,并且同莱茵法学家和坚持普鲁
士邦法的普鲁士法学家划清了界线。在刊登马克思文章的《莱茵报》同一号
上,还转载了《普鲁士国家总汇报》的一篇关于离婚法的文章,据称这是萨
维尼让人在该报上发表的。文章简要地复述了普鲁士法律修订部的动机,
并为离婚法草案进行辩护。这篇文章显然是马克思促使《莱茵报》转载的,
因为这样一来马克思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莱茵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赞
成修改婚姻法的动机,同时他也能够直接批驳为维护离婚法草案的基本
原则而提出的论据。—— 346。
162 《〈莱比锡总汇报〉在普鲁士邦境内的查禁》是马克思为 1843年 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