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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o 当前章节:15143 字 更新时间:2026-7-2 04:55

男生无声色道“门边儿上有个石灰墩,一会儿我抱你,你爬上去,在那上面等着我,我跳过去在下面接着你”。

女生轻轻的“嗯”了一声。

男生仍是平稳的“害怕吗?”。

女生沉默了会儿,温吞吞的声音里透着坚定“不怕”。

远处的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方正卓和秦政也听到了,都循声望去,一高一低堙没在黑暗中的两个身影向我们缓步过来。

正走着,紫杰突然站住,他看到我们,愣了一愣,隔得远远的,诧异道“姐?”。

他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身上的书包也都往下滴着水,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抓立在头顶。身旁的女生也是一身的湿,头发一缕一缕的荡在胸前,刘海上还在往脸上滴水,她抬手不停的擦。

因女孩儿穿着裙子,所以紫杰抱女孩儿爬到门上时,方正卓和秦政也不好帮忙,都转了身。紫杰从栅栏门上跳下来接女生,只见女生坚信的便跳了下来。

她紧紧闭着眼睛跳下来的那个模样,好像是在把一辈子都交给了紫杰一样。

我的心情现在来说应是百转千回,思想经历了生死存亡的一个历程和忏悔,好像是巡天堂和地狱走了一圈的累。

紫杰向我走过来,我看着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倾身靠近了他的怀里,这样温暖的一个姿势,才让我摇摇欲坠的心有了踏实感。但我忽略了他身旁的女生,女生看到后,只抿了抿嘴,便默不作声的就要走。我抬头时正看到,忙推了紫杰向一边退了一步,尴尬的笑了笑,笑的我眼泪又要出来了,我慌乱的擦“我没事,我没事”。

我去拉女孩儿,特意解释道“我是紫杰的姐姐,上次在医院我们见过”我努力自然的对她笑了笑。

女孩儿抬眼看紫杰,似乎眸子充满了哀怨,看了一会儿,她回头看我,才甜甜的对我笑了。

原来,紫杰跟他的女朋友闹了别扭,本来将要下暴雨前,学校就放了假,当时天已经黑的透彻,不亮灯什么都看不到,可女生就要拉着紫杰去后门理论。紫杰本来看天不好要拉着她走,可拗不过女孩儿,最后只得跟她去。但不知道雨下这么大,当时紫杰就有点儿不耐烦再解释,拉着女孩儿就要走,女孩儿一急,拉住紫杰就跳进了学校后门的那个废弃的水池里,最后紫杰也干脆不挣了,两个人就那么一直在水池里泡到现在,经历了那会儿狂风暴雨的全过程。

方正卓说要开车送我们回去,我看了眼秦政,他始终是平静的,但眼神是冷的,没说过一句话,我谢过方正卓,安排了紫杰和他女朋友回去,我便自己打了一个车。

往后的日子我只想安安静静,平平安安的过,不再想跟秦政发生一丁点儿的交集,尤其是经历了这样的生死离别后,我更是珍惜现在的生活,和爱我的人,我所爱的人好好的相处,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哪怕是彼此间多说一句话。

可我心里最近总是一直不平静,总觉得我身边会有人离我而去,一种落空无助的感觉。

我只当自己是最近太累了,太会如此的神经过敏。就像今天下午时以为钟长汉会死,今天晚上又以为紫杰会死去一样。

☆、- 叁拾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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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那天落水的两名青年在几天后分别在两个井口被打捞出尸体,是两个外地的打工男青年。

看到新闻后,我哭的很厉害,因经历过这种失去的痛,所以了解。

只愿逝者安息,生者能好好活着。好好活着,让天上的人看的更幸福。缘分未完,我相信下辈子,一定还会有续,会比这辈子更精彩。

我现在脑袋里的每一根神经都像是一根绷得紧紧的弦,只要随意使力一拉,就足够让我痛苦不堪。

虽然紫杰对我说秦政并不知现在住的位置,但只要把李耀留在北京我就总觉得不安心,毕竟都是在同一个城市,不管多大,难免会在哪一条街上碰到,我生怕秦政会对李耀做什么。

想了想,还是决定让他去湖南,一则那里有姑姥姥在,遇到什么事情还有姑姥姥的照顾,二则长沙也算离北京不近。

我提前就买了票,直接在南京接了李耀后,带他好好吃了顿饭,让他在旅馆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就送他上了火车。

我回到北京时已显得有些精疲力竭,但总算释然的松了一口气。

我洗了澡,简单的睡了一会儿,就出去买菜,今天晚上小寺过来,我打算做几个新学的菜招待她。

之前的时候,小寺就一直嚷嚷过要来我家,但那时因在秦政家所以不方便,现在总算是可以招待她了,她是个特别爱热闹的人,好客,喜欢邀请别人去她家,也喜欢去别人家做客。

而我和她正好相反,我更多的时间是喜欢一个人独处,有时候我甚至厌烦这周围嘈杂的声音。或许这就是互补,我和小寺才成为朋友。每每和小寺一起出去和朋友逛街,玩闹,只要和小寺在一起,我就特别安心,因为我不喜欢说话,也不会沟通,所以只要和她在一起,总不会冷场。

我是千挑万选的几样菜,配料是买了个齐全,这也是我第一次想露一手,但小寺来了之后,只简单的坐了一坐,我还在厨房择菜,她便要拉着我去逛街,看她热情,我也只好换了衣服一起去。

她先是逛了几家女店,后来终是忍不住就走进了男装店。挑来挑去,总觉得不称心,特别用心的在挑每一件衣服,挑好了之后就特别痛快,立马让导购员给包起来,连打不打折都不问。这简直不像她,平时她买衣服时总爱奔一些打折和处理的商品,或者是过季时才会这么疯狂的购买品牌的衣服。

我在一旁顾自想着,小寺结完账对我笑的都有些不好意思。

她买的衣服虽成熟,但不年老。我冒自猜测,她是谈恋爱了。果真,不一会儿她就跟我坦诚相告了,看她一脸的幸福,我也是很高兴,但还是笑话她,她一下子被我笑话的脸都红了,笑的很腼腆,这还真不是我认识的小寺。

证如那句话,恋爱是女人生命里的一个课程,她会影响到你的一生,或者善良,或者丑陋,或者坚强,或者脆弱。

虽然小寺笑的很幸福,但多多少少我总从她的笑容里感觉到一丝丝的隐忧。

她现在变得好优雅,好安静,好温柔。和我说话时都轻声细语的,温温柔柔的,我刚开始还有点儿不适应,还冒昧的觉得她有点儿装,也因我离开东方传媒后,和小寺也不是接触如以前多了,所以还一直适应不下来,可在一起待一会儿了,才发现到这真是从她心里自然流露出的感情。我顾自笑了,我也是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却没有她这样强烈的反应。是不是恋爱和妊娠反应一样也分人,有的人反应就大,有的人就没有反应,还是时间还没到?

说实话,我挺羡慕小寺的,她可以无所顾忌,满脸幸福,热情洋溢的对我把她的曲折爱情从头讲到尾,讲她的他怎么对她好;讲他们怎么吵架,他怎么哄她;讲他们之间种种的隔阂和浪漫。我听着心里都痒痒,其实我也想讲一讲,这应该是每一个热恋中的女人的通病吧,挂在嘴边的都是他,凡事第一反应都是他。可我不能讲,只能在小寺讲的时候,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他的模样。小寺还讲着讲着自己就顾自的笑,看着窗外自己发呆,然后又突然笑。

像个神经病一样,我也一样,像个神经病一样。

小寺又在我家里坐了会儿,在各个房间里来回的瞧,只感叹我的房子真便宜,在北京这么好的地段租这么大的房子总个儿算下来,可不止五六千,就是在北京郊区租住一间9平米的平房,还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总之只有一间房,一张床,还要五百块钱左右,她只赞叹我真是捡了个*宜。

这话其实听的我心里挺美的,我也觉得自己捡了个大宝,住的心里也舒服,房东也没事,平时安安静静的,特别好。

忙了一下午,送了小寺,才想起来钟长汉家里的猫我还没有去喂。钟长汉家里养了一只猫,因他平时要在各地不定时的跑来跑去做通告,所以他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我。

其实我个人是不怎么喜欢猫,小时候我们家养过一只猫,后来下了四只小猫,特别可爱,两只纯白色的,一只纯黑色的,一只黑白相间的,邻居也都先说了各自要哪只,只等小猫可以吃东西了他们就抱走,本来好好的。可因我们家也就那么大的地儿,四合院,两间主屋,其他的是配房,所有的小猫都养在一个纸盒里,我们就把它们放在了南屋我们做饭的地儿。可那天晚上,因做饭时余下的柴火没有收拾好,引了着火,那是一个夏天,我们睡觉睡的沉,直到我妈半夜醒了一看整个主屋里都亮堂堂了,才惊醒着火了,就大叫我们快起床,我们去端水救火,就一直听到小猫的叫声,等我们扑灭火的时候,庆幸四只小猫都还活着。我弟将纸箱搬到了我们主屋照顾,但随着一天天下来,一只一只的小猫接连的开始掉毛,手在它们身上轻轻一碰,一大片的毛就都掉了,身上光秃秃一大片,没办法,只能这样看着它们掉,只能任其自生自灭,接着便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了。

那时候,对我留下的印象很深,我现在想起来小猫身上掉了毛,它对着我们凄惨的叫声的时候我就心里莫名的颤抖,整个人都陷入一片惊恐之中。

钟长汉说他喜欢猫,形容自己就是一个“像猫一样的男子”,看似温和却难以接近。虽然外表温和亲和力极佳,却在内心里与人拉开距离,更愿意独处与自我纠结。

当年他在台湾时养了一只猫陪他,很多时候他一个人有话就会对着那只猫讲,猫就懒洋洋的窝在他腿上,好似懂他说的话安静的窝在那里,他很喜欢那只猫,一直到那次,他出去工作有三天没回家,回到家时,那只猫被卡在了一只椅子背的缝隙里,那只椅子周围到处都是它的毛,许是挣扎了很久。他不敢想象,这只猫当时是怎样痛苦,以至于后来他将这只猫送给了他的邻居养。

虽然说爱屋及乌,但独自和这只猫相处,我还是从心底里感到害怕,总觉得不知什么时候,它会从我背后扑过来撕咬我。但这只猫似乎很文静,它只是在屋子里悄无声息的走两圈,吃过盘子里的食物后,便懒洋洋的走到阳台去,窝在那个给它特制的毛毯上便一动不再动了,只偶尔绵绵的叫一声,眼睛一开一阖很是温驯。

窗外的月亮又转到了牙儿,很快便会没了,五月,过了十五就快了,虽然我一直都对生日这种东西不怎么重视,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在意会不会收到朋友的祝福。

累了一天,这一觉睡的很沉,也做了很多梦,很多时候是噩梦,我在醒来和梦里挣扎的也很痛苦,心里有不安,才会在梦里也这么的惊恐。

因晚上睡觉我习惯关机,第二天开机后很多个来电提醒,多到信息一直在响,都是李耀打来的。我神经立刻一紧,忙回了过去。提示音还没响,李耀就接了,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脾气“姐,你都干什么了,你这都认识些什么人啊?”。

☆、- 叁拾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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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只以为自己能够聪明一时,却是愚昧不堪。那天我送李耀上火车,一直等到火车发车后我才出的火车站,本以为一切终于安定了,但不知道秦政早找了人在下一站等了,然后就把李耀弄来了北京。

而等我找到李耀时,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也就一上午的时间,一切都变了。我惨白的一张脸,浑身膨胀的血脉真想自己死了,自己死了换回李耀的完好无损。

李耀以后不能生育了,不再能有平常男儿该有的正常生活。我不肯想象秦政竟是如此心狠手辣,最近不与他的接近,我甚至于开始相信他是个好人,他只是一时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而已。

李耀静呆呆的躺在病床上,双眼怔愣的望着天花板,一句话都不说,不像以前见了我会跟我嘻嘻哈哈的笑,会损我,会亲切的叫我“姐”,现在他就像一个痴呆患者一样的怔愣着。

我第一次有想要把这个世界毁灭的冲动。

我不敢跟母亲说,怕母亲承受不住,一定承受不住的吧。我只恨,恨我自己如此渺小无力,除了混迹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干不了。我的家人都被伤害了,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不知道李耀有没有将我的话听进去,我只是坐在病床边跟他说了很多很多,临出医院时,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也没说别的,如平日闲聊了两句就挂了,我眼里噙着眼泪打转,回头只见李耀皱了皱眉,将头撇向一边拉了被子蒙住。

我知道李耀肯定在恨我,只是又不想恨我罢了。以前的时候,我跟李耀通电话,有时我们因为争执会互相发起脾气,气冲冲的挂对方的电话,但总是会不过一会儿,李耀就会打电话过来哄溺的对我说“姐,你没事吧?”。

可是现在,他只是直盯盯的看着我,我看到他眼里噙着的闪闪发光的眼泪,却又强自忍着,他看着我,声音轻小甚微,他说“姐,你都在外面混什么呢?”。

我坐在车上不停的哭,任我心里怎么告诫自己,我都忍不住的哭,司机师傅几次都回了头想劝我什么,但又想想还是没开口,只是一路飙车的将我送达目的地。他或许也怕,多一句嘴真给他惹出什么事来。

农村和城市在对待传宗接代这一观点上是不同的,城市里大多人的看法是只要是自己的孩子生的后代,都是自己的后代,有血缘关系就可以,不论是女儿还是儿子生的,跟的谁的姓。但农村里不同,农村里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虽然女儿生的后代也流着自己家族的血,但毕竟姓氏跟了别人家的,这就不同。

如果自己家没有儿子,就入赘到家里一个女婿,生的后代随女儿家的姓,这叫本族后代,不然就说这个家没有后代了。

我们家,就我和我弟弟两个孩子。常常以来,别人都特别羡慕我们家,一双儿女,说我母亲以后也是享受天伦之乐了。

可是天灾人祸,以后又怎么轻易能预料。

我哭的痛苦极了,以至于跑到秦政家里的时候,华嫂来为我开门,我都没顾得理会,只一心的奔到二楼,奔到秦政的房间,翻箱倒柜的找不到他,华嫂一直跟在我身后,一直担忧的问我“李小姐,您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说,别这么冲动”。

可是我已经没有理智了,手上抓着一把刀,像个疯子一样的一个挨着一个房间的找。越是找不到,我就越是抓狂了,我一边飚着眼泪一边在房子里跑着,我站在客厅里茫无头绪,头顶的灯不亮,可是却刺我的眼,这个房子里的所有佣人都围了过来,胆战心惊的瞧着我,陈叔也在一旁有些心疼的看着我,他劝说我“李小姐,您别这么冲动,秦先生说了您一定会来,他就在家里等您,但是事情不是像您想象的那样,您别误会了秦先生……”。

我如活泉的眼泪,任我怎么擦都擦不停。我坚决的说“我要找秦政”,我才不会听他的胡言乱语,这时候他当然要偏向着他的主子,话随他怎么说都可以。

“李小姐……”陈叔还想要劝服我,我四处张望,回头正看见秦政站在他书房的门口看着我,我就像一只发了疯了野马向他冲过去,一刀向他刺过去,他一个灵活就闪避开,我继续追着刺,他低头一躲一个闪身就进了书房,我跟进去,后头大片的嚷嚷“秦先生……”,秦政抬腿一脚就将书房的门踢上了。

我不厌其烦的一刀一刀的向他挥过去,他就一刀一刀的躲,我们都不说话,就这么明枪明刀的打,我刀刀想毙他的命,他只是锋芒的看着我只躲也不还手,最后我累的双手撑在书桌上喘气,然后身体‘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我匍匐在地上嚎啕大哭,把我下半辈子的眼泪恨不得都哭干了,哭的肝肠寸断、声嘶力竭。

如果老天可以让我换,我愿意用我的命换李耀的安康,李耀才二十二岁,他以后的一辈子可要怎么过,他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我可该怎么办啊,事情发生了,挽不回了。

最后我的大哭变成了隐隐的抽泣,我埋着脸,不顾地面上的湿冷,就那么匍匐在地。我听到他清浅的脚步声,虽然软底拖鞋踩在地毯上只有轻微的不能再轻微的声音,可我耳朵贴在地板上听的分外清楚,他正一步一步的向我靠近,蹲下身子就要扶我,我瞬间抬手扬起刀,狠狠的用力的刺进他的身体,他毫无防备,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刀似乎伤的不轻,沉闷的哼了一声,他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我,似乎不想相信我真的会这么做,他急促的喘着气,额头上冒起大颗的汗珠子,他仍是没吭声,唇角微微下拉着。他今天穿了件黑色的衬衣,肩胛上以平方的速度浸染出鲜血,刺鼻的腥味。

我的眼泪又大颗大颗的掉出来,比他的鲜血速度要快的浸染到地面。突然间,他倾身就把我给抱住,我一时惊吓,反射条件的就要推,此时书房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我泪眼婆娑的看过去,是一个高挑年轻女子,她先是叫了一声“秦政”,但见我们的姿势,她先是愣了一愣,脸上闪过一丝低落,她微微偏了头。

本来那一刀刺在他的肩胛骨上就深,他这么一抱我,我的肩膀正碰到刀上,我被他抱着,感觉到他的整个身体都是颤抖不已的,还微微的发起凉,他的脸埋在我的颈窝里,声音也就听起来含含糊糊,他问门口的女子道“什么事?”。

年轻女子有很长的波浪发,在灯光下映出迷醉的酒红色,她清甜安静的模样,大大的眼睛,倒很是雅致。她看过来的视线正对上我无情憎恶的眼神,她不禁一个激灵,试着叫了叫“秦政,你方便出来一下吗?我有点儿事要跟你说,很急的事”。

秦政靠在我脖颈里的脸明显喘气微弱了,他呼吸困难,所以每一口呼出的热气都喷在我颈边,很多的湿气在我脖子上凝结成水滴,他侧了头过来看门口的女子“你先出去吧,我一会儿去找你”。

女子还有些不甘愿,可张了张嘴,见秦政始终紧紧搂着我也不好说什么,只见她越发黯然的脸色,但始终保持沉稳姿态,最后又问了一句“那你们想吃什么,我让我妈妈先做好了等你一会儿来吃”。

秦政低低的声音,只吐了三个字“紫……米粥”。

女子终是觉得不对劲儿了,她三两步就跑了过来,看到秦政肩胛上插着的那把刀和他半边身子的鲜血时,彻底的惊慌失措了,她一把将我推开,推什么洪水猛兽一样的,恨恨的看了我一眼,她慌里慌张的扶秦政,被秦政给挡开了,秦政明显的虚弱了,嘴唇都渐白了,他跟女子说“你先出去,不要跟任何人说,等我出去”。

女子摇了摇头,说话间眼泪就已经下来了,哗哗的掉“你都快死了知不知道,我去给你叫救护车”,说着就要往外跑,却后手被秦政给拉住,秦政显得有些吃力,又放下了手,他说“你去跟华嫂说,我要吃紫米粥,一会儿我就要吃,你出去吧,不准你说别的”。

女子不听,憎恶的看着我,就要扶秦政出去,秦政怒了“潇潇,听话。我还有事没处理好,如果这条命我不处理好了,以后我随时都会没命,你先出去,让华嫂给我做上紫米粥,我一会儿就要吃,你先出去吧,等我出去”。

我如游丝的魂逶迤在地看着他们,潇潇?是那个留学新西兰的华嫂的女儿吗?好像是啊,长的真好看。可是她的成熟优雅,真不像一个91年的孩子,91年的孩子现在还是处在一个撒娇青涩期吧。

虽然我是90年生人的,但我常常把自己归类于80后,思想成熟,总感觉自己是个成人了,对那些91年后的,总还觉得他们还小,还都是孩子。看来在我的思想概念里,还是把90后的思想都过于小年龄化了,时间在飞逝过去,人也都长大了,90后的孩子也长大了,不是孩子了,可以挑起社会给我们的担子了。

潇潇还在哭,但也知书达理,还是听从秦政的话,不甘不愿的出去了。

我看着潇潇满脸泪花的样子,想起来曾经有一次我也像潇潇这样护过秦政。那次忘了是什么原因了,我为什么和秦政晚上一起在一个小摊前吃宵夜,烤的几种串,要了几瓶啤酒。当时我们正在吃,摊位上就来了一个客人特别难缠,先是老板娘在这儿烤串,刚开始这个客人要的串是挑三拣四,老板娘也是一一应下,见是烤着,可是烤着烤着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客人就对老板娘骂起来了。看老板娘应该是乡下人,很是实在的模样,仍是笑意相迎的听着那个客人对她的辱骂。说是客人,其实也就是小混混模样,一件挎衫被他随意搭在肩膀上,脚上拖着一双歪歪扭扭的人字拖,他们好几个人,也是欺软,见老板娘不还嘴,更变本加厉了,一把就把烤串摊给掀了。

老板娘还是憨实,不说话,就往一边躲了躲,这时老板娘的老公正赶来了,见有人闹事,对他的老婆又骂又掀摊位的,一时气冲,就要上去跟那几个混混打架。这时那老板娘就把他的老公给拉住了,低声劝道“算了,咱们做生意的,和气生财”,摊主心疼的看了眼自己的老婆,三番思量,终是叹了口气,也只好忍气吞声了。

可那几个小混混见人不敢惹他,更是欺人太甚“要打老子,来来来,老子给你打,往这儿打”说着就凑着脑袋往老板娘的老公面前拱“打啊?瘪三”抬起脚就踹在摊主的脚踝上“你要敢动老子一根手指头试试,老子还不废了你”然后一口痰吐在了摊主的身上。

男摊主咽不下这口气,上前就要打,又被老板娘给拉住了。

而说实话,其实当时我坐在那里也只是抱着一颗看热闹的心情,秦政当时也坐在我对面一口一口喝着他的酒,可没想到,正喝着,秦政突然抓了一个酒瓶子就走过去往那个闹事的混混头上砸了下去。

我当时就吓住了,我心里想他这是干嘛啊,可没待多想什么,两边已经打起来了,对方几个小混混年轻气盛,一窝蜂全冲了过来。我开始以为秦政学过跆拳道、咏春、长拳什么的,应该身手不错,没想到,还没打个几下,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就被人几个给按住了,他几个繁乱的鲤鱼打挺才算起来,然后又是拳脚乱踢,一旁吃宵夜的人都慌乱的躲的远远的,我也躲的远远的,生怕打到自己身上来。

打着打着,他们手上都抄上了家伙,搬了板凳往对方身上砸,秦政被砸了好几下,我看着看着,终究还是心软了,也没顾多想其他,抓了身旁的凳子就扑了上去,我也没学过什么武术,什么拳法,全当是乱打乱甩,给秦政也腾出点儿时间,最终把那几个小混混给打走了。

我把凳子往一边一扔,还是气不过,冲着那几个溜溜而走的小混混骂咧咧了一句“他妈’的,傻’逼”。

我一般不说脏话,我一说脏话,就是这一句,而且我已经很久很久都不说脏话了,今天这几个算是真气着我了。我回头看秦政,他眼角挂了几处彩,刮破两道渗着血丝,他也不管伤,只盯着我看,嘴角微微翘着,眼睛里满满的亮堂堂的光,比这小摊前拉着灯光还要亮,熠熠生辉。

虽然那天摊主对我们是千恩万谢,但事后他们还是搬走了,后来再没见他们在那里摆过摊。或许他们也怕生事,毕竟是小本生意,谁也惹不起,一个摊位被掀了,几个桌椅被砸了,一个星期也就白干了,再被打个什么伤,就更伤不起了,到时候恐怕连个给他们说理的地儿都没有,也只好受欺负。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们走了。

也就那个时候,我和秦政同是一条心过,那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那时候我毫不犹豫的拿起凳子去护他的时候,是一种什么心情呢,可能不想他无缘无故就受伤吧。

秦政的书房四面通风,后窗正通到花园里,夏天的晚上,四面的风一吹,尤为舒服,可我却感到漫天雪地的寒冷。

秦政右手捏着左胳膊,他也冷,冷的说话都打颤,他说“如果我……我今天这条命没了,我们以后……就两清了,如果我不幸……还活着,那你就又欠下我一条命”。

☆、- 叁拾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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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匍跪在那里,头垂的低低的,低的都快要趴到地上了,他的身子在晃啊晃啊,好像很想要努力的抬起头似的,但他已经没有力气了,最终虚弱的倒在地上不再动。

我头靠在书桌腿上,生气尽褪,视线移到窗外,火热的眼泪滚滚而下,城市里的夜空,几乎都没有几颗星子。

前前后后涌进来很多人,有规则的一律都穿着黑色的衬衫,当中只有两三个穿了雪白雪白的大褂小心翼翼的将秦政抬上担架。

他身旁的血液都已经蜿蜒成一条小河,半边的身体都是被血液浸泡过的,浓腻猩红。

我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也被他们七手八脚的抬起来送进医院,从头至尾我都只是呆呆的睁着眼睛,抿着嘴不吭一声。

他还是没死,我心有不甘,就为了李耀所遭受到的伤害,他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弥补他所犯的恶行。

等秦政做完手术转入病房,我就陪坐在他的病床前,他苍白的脸没一点儿血色,虚弱的吹弹可破。刚开始病房里围了好些人,陈叔、华嫂、潇潇她们都在,还有秦政手底下的一些人。潇潇坐在秦政身旁抓着他的手都哭的不行了,但她又不敢哭大声吵到秦政,就脸埋在床里,肩膀一直抖动抽搐着,华嫂在一旁*潇潇的肩膀,也是纵横泪流。

我直勾勾的眼神,没有一点儿波澜。他失血过多,现在身体很虚弱,头顶上吊着两袋鲜红的血液通过本透明的塑料管输进他的身体里,脸上戴着氧气罩,他静静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那么安然无恙的躺在那里。

我们所有的人都在病房里陪着他,等着他醒,可迹象显示他好像要睡很久,今晚是不会醒来了,但他们还是很坚定的陪着。

我觉得空气里压抑的我都快喘不过气,脸上的泪痕干去,徒留皱巴巴的感觉。

直到医生进来查看病情,才说道这么多人在这里,怕是会影响病房里的新鲜空气流动,这才一帮人都出了去。陈叔回去拿东西,留了华嫂和潇潇在,潇潇一直在哭,整张好看的小脸哭的通红通红的,我觉得她一直皱紧的眉头肯定痛的不行了,华嫂也知劝不得便没开口,只是很安静的陪着她。终是哭不过,整个头都胀了,潇潇拍了拍头有点儿要晕眩的感觉,华嫂忙扶了她,看了看仍昏迷安睡着的秦政,又看了看我,要带着潇潇出去楼道里吹一吹风。

潇潇泪眼汹汹的看着我,似是不放心,抚了抚头,摇头说没事,坚持守在这里。

就这样一守就守了一夜,秦政躺在床上特别安静的睡着,安静的像是没有了气息,中途陈叔来过,拿了两个包,装的秦政和潇潇的衣物。直等到早上,我就那么坐在椅子上也不觉得酸,也不觉得困倦,若是换得平常,我早就是胃疼的想要吐了。

我只迷糊了一会儿,就听到有医生来看了看秦政,然后有高跟鞋哒哒的声音跟着出去了。我从胳膊里抬起头,四周无人,清晨的医院里,只有虫唧唧鸣叫的声音,特别安静。

我看了一眼仍是安静的秦政,走去门口利落的‘啪嗒’一声就将病房门上了锁。立刻,门口就有人胡乱的开始拍打门,慌乱而惊恐。

我迅速回到秦政面前,走的匆忙脚磕在床脚疼的我‘哧’了一声,不顾的揉一揉,就趴到秦政面前,伸手就要摘了他的氧气罩。可这种氧气罩是有一根线固定在他脑后,我胡乱的就解他头上交错的线,门口的声音越来越大,有人在叫我“李小姐,你快开开门,别乱来啊”,有人在喊着“快去值班室拿钥匙,快去”,还有人在胡乱的拍打着门,好像再拍就要把门整个都拍倒了。

氧气罩的扣子不知道是怎么绑的,我越来越手忙脚乱,只一把狠狠的便将氧气罩从他的头顶上掳了下来,我急促的呼吸着,心里痛恨极了,而就在我将氧气罩从他脸上拿下来那一刻,秦政突然就睁了眸子,清明暴戾,有着极强的警惕性。

我吓的瞳孔一紧就要往后退,却已经被他伸手一捞就将我按在了床上,他咬牙切齿骂道“不知好歹”他乏力频急的呼吸,憎恶的盯着我,伸手就掐住了我的脖子,死死的按住,眼里冒着熊熊的怒火,整个要淹没了他“你就那么想要我死?”。

我被他掐的呼吸困难,拳打脚踢的挣扎,我不甘示弱的怒瞪着他,被他掐着喉咙,声音都变得尖锐“你自作孽不可活,罪有应得”。

“我罪有应得,那你呢?你杀我两次,次次都想一刀毙命,你是不是也该罪有应得?嗯?你说话”他狠狠的说着,手上更使了力,整张脸都是愤怒的。

我被他压着身体动弹不得,只能伸手去掰,却无能为力,他手上快速的收拢,越掐越紧。我仰着头都看到给他吊着的葡萄糖瓶子里回流起红色的血液,他一狠,抬手就将针管拔了连带起黏黏的白色胶带,他手背上的血管处突起一个很大的包。

我趁他这一分神功夫,就踢打着要站起来,又被他按回去,我们彼此的挣扎,被子都散乱的滑落到地上去,床单也皱的坨成一块咯在我的身下。

我拼命的挣扎,眼里几乎充斥着血,我喊着“杀人偿命,只要你死了,我会给你偿命”。

“你偿命?你配吗?只要我死了,我就让你全家都死”他怒吼着,眼神尖利的模样,苍白无血色的一张脸痛快的笑着,如此的狰狞恐怖“就你一个人死,你想的便宜”,他的呼吸越来越短促,越来越急迫,最终手上没了力气,一下子就松了手,我要挣脱,但仍抵不过他的力气,他和我厮打着,而后就趴到我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下去,狠的咬下去就一直没松开口。

我疼的浑身抽搐,手紧紧握成了拳头,痛的叫出了声。他慢慢的慢慢的松开了口,他竟是哭了,眼泪就掉在我的脖子里,低低的呜咽,我也哭了,眼泪都铺满了整个脸。

我们都平息了,一起哭,外面还是他们拍打门的声音,有人在一脚一脚的踹的响,杂乱的声音。

秦政抬起头,和我近在咫尺的脸,抬手为我抹去眼泪,他明亮的眸,低低喃喃“从一开始我就应该知道你是在报复我,以你的性子你一定会报复我,我自作孽,你后悔了是吗?”。

眼泪就像是开了闸门的水流源源不绝,流的不费吹灰之力“我后悔,后悔一开始就不该对你抱有信任,不然我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李耀毁了,一辈子都毁了……”我双手掩住脸,痛苦的呜咽出声“都是你害的,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你还想要得到什么?”。

他摸着我的脸,气息几近虚弱,声音凑近了我耳边“好,既然你那么想我死,我就给你机会”而后他的声音越来越浅,他笑了,笑的特别阴险“但我死了,我又怎么舍得让你独活?”。

做为一个公众人物看似表面风光无限,而底子大多时候倒是很脆弱,往往其人身只管稍稍受到一丁点儿的攻击,他们闪闪发光的形象上都会立刻现出深深浅浅的裂缝,成为光洁的表面上的污点,接着便会开始被杂七杂八的苍蝇乱叮。

我不能把我所遭遇的事告诉给钟长汉听,我不能陷他于不安,若是秦政在圈里哪怕动一丁点儿手脚,钟长汉一辈子只在一朝就都能毁了,他曾说过他非常喜欢他的工作,他尽心尽力的工作,他只希望自己能够在影视生涯中有所贡献!

秦政真的被我惹怒了,李耀就被他们困起来了,我再害怕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李耀。方正卓对我说“你就一切都听秦政的,你听他的,他就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伤害到你的家人丁点儿”。

我说“他已经伤害了李耀,把李耀一辈子都毁了”我笑的特别阴厉“他怎么不一下子把我们全家都弄死,这样不是省了他以后费心了”。

方正卓眼角抽搐了下,他道“李耀的事并不关秦政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是我找人去把李耀弄来北京的,但伤害了他身体的事完全是个意外”。

如果眼神可以变成利刃,估计方正卓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滩泥“意外?你们都去意外个试试,说的可真轻松,不关他的事?还不是他默许的”。

方正卓抬头看我,表情平静的好像画面定格了一样,他说“李喻,是你自己心虚”他一手掌握着方向盘,一手挂着档位,过了会儿后,他说“一开始我只是想李耀能安心的留下来,能帮你一点儿,但李耀不肯,我就跟他说我是你的朋友,不过那天是翔龙跟着我一起去的,翔龙一向冷漠。本来那天早上李耀他是想打电话跟你确认是不是真的,谁知道你自己心虚怕是李耀知道了你和秦政之间的事想掩饰,却正中下怀让李耀以为你真的在外面和黑道混……他很在乎你这个姐姐,他当时一直问我,是不是他留下来就可以好好照顾到你,我答应他是,他就很信任的看我,然后很信任的跟着我走。可谁知道当时在修车的时候,李耀说他以前也学过一点修车,就让他去车底下试……”。

我噙着眼泪,不可自控“意外,再意外,如果当初不是你们把他弄到北京来,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我要怎么跟我妈说这些,告诉我妈李耀以后不能娶妻生子,不能过一个男子该过的生活了吗?告诉我妈说这一切都是我害的吗?你们要我怎么跟我妈说……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我无忧无虑,没有心机,可是我现在就像个杀人狂魔。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就不容易,我拿着刀像个疯子一样去砍秦政的时候,你知道我什么感受吗?我觉得我像是个怨妇,一个厉鬼,一个杀人成魔的狂徒,一个双手沾满了血腥的人,我就是死,都死不瞑目。秦政他就这么狠,那我怎么能不狠”。

方正卓呼了口气不再说话,他将车开的郊外,一直在一片墓地前才停了车,他带我穿过半排墓地后在一个墓碑前停下来,当我向墓碑上的照片望过去时,猛的倒吸了口凉气。

☆、- 叁拾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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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我还是要去医院走动走动,对于照顾秦政的事,有很多人在轮流,但最多的还是潇潇,她几乎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我每次去了都是在一旁看着。秦政也默许没为难我,还挺享受潇潇照顾她的,看样子他们之间非常有默契的样子,我也乐得清闲,本身我就不是很情愿来医院,但是逼不得已,不得不做。有时候在一旁看着也觉得过意不去总让潇潇一个人忙前忙后,就也眼力见的看看能帮上什么一星半点的忙,但潇潇也客气,很有礼貌,基本都不用我动手,秦政也是从不为难潇潇,除了洗个毛巾啊什么的,秦政能自己做他就自己做。

有时候我会打个盹,醒来时就看到秦政正靠在床案上看着我,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我知道他是在嫌弃我,嫌弃就嫌弃吧,总之我是来看他的心意到了。

对于这个伤,秦政倒是没什么在意,只在医院住了两三天便出院了。出院的时候,我也去接了,从头到尾都是潇潇在照顾着,没用我插任何的手。

我看着潇潇很小心的照应着秦政肩膀上的伤口时,突然有一种很羡慕的感觉。我很羡慕潇潇是这样一个贴心的女子,我觉得如果谁娶了她肯定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又温柔又优雅又知性又漂亮,真好。

从医院赶回单位,加了一个小时的班,从公司出来的时候,钟长汉就给我打了电话,他问我会不会煮面条。我说当然会,我可是北方人,最擅长的就是面食了。他说他不知道今天为什么就是特别想吃面条,大概晚上10点左右的时候到家,希望我做给他吃。

其实我现在身体是疲惫的,忙了一整天,现在旅游高峰期,摄影师拍的照片要多到邮箱内存都不够用,稿子怎么写都写不完。但听到钟长汉想吃我做的面条,我心里顿时还是充满了一股力量,我很乐意给他做饭,他想吃,我就高兴给他做,他是我的男人,我就要照顾好他。

钟长汉的新戏出来了,正在浙江卫视热播,这部戏倒是吻戏颇多,第一集就有吻戏。其实这个对我来说倒没什么,我对爱人的身体占有度不是那么高,而且我不知道他接吻的时候这么帅,棱角分明的侧脸,轻闭着眼睛,深情款款的摩挲着女主角的脸,这些都是平时我看不到的。他这么帅的时候的模样让我看到了,我倒还看的挺享受的。

其实我有些在意的,是有时候看他的采访,当记者提到他年近四十还没有女朋友的事,他的回答斩钉截铁说没有,正在寻觅之中,这句话总会多多少少让我有些受伤害,或许是我自己自信不够,又或者作为一个女生,总是有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搂着自己的腰跟别人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的虚荣心吧。

一开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有心理准备,我确认了要跟他在一起,就一定要承受起一般女子心理不能承受的,我永远都要是一个透明体,这是很重要的一条。

其实介绍不介绍又有什么关系呢,关键是他平平安安的和我在一起,这就足够了。

我等到10点的时候才烧的水,但水都烧开了,钟长汉还没有给我信息,我就在沙发里又继续看了会儿电视,看着看着我就困的昏昏欲睡。又怕一会儿他来了我睡的沉听不到门铃响,门也就没锁,心里担心便也睡的不踏实,零零散散的做着一个梦。

睡着睡着就醒一下,睁眼看看客厅昏黄的壁灯还亮着,门口还是没有动静,就又继续不安的睡,刚刚的梦又继续做,一会儿又醒来,还是客厅的壁灯孤独的亮着。

我不习惯开着灯睡觉,所以每次醒来总觉得脸上油油的,而且思绪还很乱,但是当下很困,也没起来去关灯,往沙发里窝了窝就又睡了。

等睡到半夜的时候,我觉得有人在叫我,周围都是漆黑的,倒是窗户上有星星点点的光,我模糊的睁了睁眼睛,也看不清是谁,但心里知道好像是钟长汉,他小声的叫我,轻轻的摩挲着我的脸。我想回答他,但是我实在很困,只将眼睛眯出个*,看了看,说了一句“你回来啦”也不知道这几个字当时有没有咬字清楚,然后就又睡了。

睡梦中的世界是安静的,是无一切声息的,只有梦,无尽的梦,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又飘起来了。

从记事起就一直在做这样的梦,常常会梦到自己会飞。首先会梦到自己正在被人追杀,自己猛逃,然后就爬家里的梯子爬到房顶上去,从房顶上往下纵身狠狠一跃,就飞起来了。后面的人还在追杀,自己就扑棱着双手告诉自己飞快一点儿,飞快一点儿,可是他们有信号,能感触到自己的位置具体在哪儿。我就飞啊飞啊,飞到一片丛林中,可真可怕,阴森森的全是树林,一个人影、一点炊烟都看不到。我又掉头往回飞,然后绕左边的弯啊绕右边的弯啊,就想躲过身后的人追。可飞着飞着就掉在地上去了,不要紧,借助快跑,跑着跑着就又飞起来了。

就这样飞了一晚上,醒来时脖子酸痛,还不如没睡的状态好,我习惯性的翻了个身,动脑袋想一想,我正睡在床上,我突然想起来昨晚似乎钟长汉来了,他叫了我好几声。拉了门出来看,果真,他此刻正窝睡在客厅的沙发里,身上只盖了一件他的长袖外套,因为沙发不够他的身高,他的一条腿索性晾在沙发外面,一条腿微微蜷缩着靠在沙发里,倒很是性感的姿势,他的头发上还有些微微的湿漉,清浅的鼻翼轻动,想是刚睡下不久,便也没舍得叫他起来,将他的外套拿了,换了条凉毯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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