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的障碍;行为或人格偏离者由于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其行为很容易受到挫折。在社会
上残疾人常常受到歧视,残疾人能够活动的场所太少,不得不经常呆在家里。久而久之,
孤独感就会油然而生。
2.自卑感:这是残疾人相当普遍的一种情感体验。残疾人在生理上及心理上的缺陷造
成了他们在学习、在生活和就业方面所遇到的困难比普通人多得多。而且从他人甚至亲属
那里得不到足够的帮助,甚至受到厌弃与歧视,这些都会促使残疾人产生自卑情绪。特别
是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潜在力量还没有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没能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残疾人发
挥其潜能,成为与普通人一样的社会成员,从而滋生自卑的情感体验。
3.敏感,自尊心强:由于他们身上具有残疾,往往容易使他们过多地注意自己,因而
对别人的态度和评论都特别地敏感,尤其是容易计较别人对他们不恰当的称呼,如称他们
为“残废人”会引起普遍的反感;盲人反对别人称其为“瞎子”;聋哑人反对称其为“哑
巴”;瘫痪患者忌讳称其为“瘫子”,等等。如果别人做出有损于残疾人自尊心的事情,他
们往往难以忍受,甚至会产生愤怒情绪,以至采取自卫的手段加以报复。特别是对社会上
个别人采取了对残疾人的污辱和捉弄的恶劣行为,很快就会引起残疾人的反击。
4.情绪反应强且不稳定:这种特点在许多残疾人身上(如聋哑人、人格障碍、行为偏
离者等)都相当突出。例如,聋哑人情绪反应强烈,而且多表现于外,频率高,持续时间
短、容易“上火”和发怒、容易与别人发生冲突、争吵,搞得面红耳赤。盲人情绪反应则
多隐藏于内。虽然情感体验可以很激烈,但情绪表现却并不十分明显,而且爆发性的情感
较少。
5.富有同情心:这主要表现在残疾人对与自己一样残疾的同伴有特别深厚的同情。如
盲人对盲人,聋哑人对聋哑人,肢残者对肢残者,都富有同情心,相互之间感情十分融洽。
这可能是因为有共同的缺陷,大家在一起更愿意倾吐自己的心里话,交流生活、学习和工
作的感受,并从中得到益处。但是不是同类的残疾人却很少交流,如盲人很少与聋哑人交
流,更少通婚,这种表现并不是没有同情心,而是因为残疾的性质和类型不同,交流起来
很不方便。
(三)残疾人的性格特点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人群,不仅因身上的残疾而特殊,而且他们的生活环境也具有
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来说,交往的圈子比较小。周围社会环境比普通人简单一些,这样就
形成了某些特殊的性格特征。
比如孤僻和自卑是许多种类的残疾人共同具有的性格特征。此外,每一种残疾者又有
其特殊的性格特点,比如说盲人一般性格都比较内向,温文尔雅。在他们的内心世界有着
丰富的情感生活,情感体验比较深沉而含蓄,很少爆发式的外露情感;他们喜欢思考探索
问题,对问题的思考和探究比较深刻。
聋哑人则与盲人相反,他们的性格比较外向,情感反应方式比较强烈,频度高但持续
时间短。聋哑人性格豪爽、耿直,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很少拐弯抹角。聋哑人往往只看
到问题的表面现象,而不太注意问题的内在联系。有的聋哑人关心眼前世界,考虑长远利
益者很少。肢体残疾人的性格特点主要表现是倔强和自我克制,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可以把
一切不平和怨恨忍受下来,只是到了他们难于忍受的时候,才会脾气爆发。至于智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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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整个心理水平都是低下的,因而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性格。特别是严重智残者,只能
更多地由生物本能来支配其行为。
三、残疾人心理卫生的实施
克服残疾人的自卑感,是残疾人心理卫生的重要环节,同时进行残疾部分的功能训练,
保护补偿器官;并且进行一体化教学,鼓励残疾人回归社会;引导残疾人接受现实,鼓励
自尊、自信、自立和自强;提高社会认识,形成正确的社会态度等等,都有助于残疾人形
成良好心态,促进心身健康,以更好地融人社会。
(一)克服自卑感
由于残疾带来生活、学习和工作上的巨大障碍,造成巨大的痛苦,使残疾人部分或全
部地失去了正常生活、工作的能力,在某些功能上又不如常人,做事常常遭受挫折,加上
社会上少数人的嘲笑和不适宜的同情、怜悯,因而,若不能正确对待,就可能引发严重的
自卑感。
一个人若被自卑感所笼罩,他的精神活动就会遭到严重的束缚,从而聪明才智和创造
能力受到严重压抑。对残疾人来说,倘若再加上自卑感的折磨,势必使躯体功能的补偿与
训练受到严重干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首先要强调必要的心理补偿训练,克服自卑感。
要克服自卑感,关键在于认识自卑感的起因。通常认为,自卑感产生的关键在于社会
的评价,它是在家庭影响、学校教育、社会要求和评价以及个人的生理、心理等许多因素
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和形成的。家庭是一个人来到世界上所接触的第一个环境。在家庭中,
父母、长辈的行为言论,特别是对孩子的评价,常常是儿童产生自卑感的根源。学习环境
的影响,尤其是教师的评价,也是可能导致自卑感形成的原因之一。人的先天遗传素质和
生理健康状况,也容易成为自卑感的起因。一个人相貌的美丑、身材的高矮、胖瘦、体重
的轻重,乃至肤色的深浅和头发的浓密程度,如此等等,都有可能引起自卑感,就更不用
说肢体的残疾了。
因此,避免对残疾人任何不正确的评价以及避免进行不正确的比较,是克服残疾人自
卑感的重要条件。
其次,引导残疾人对机体固有的补偿功能的认识,努力成才,才是克服自卑,走向超
越的根本途径。
心理学家阿德勒(A。Adler)曾对人体的补偿功能进行过一系列研究。他指出,凡是成
对的器官,如果其中之一受到损伤,另一器官就可能有超常的发展。例如,一叶肺或一个
肾脏在另一相应器官损伤的情况下,都有进行超额工作的能力和倾向。如果一只眼有缺陷,
另一只眼就可能变得更敏锐。甚至不同的器官也有相互补偿的作用。因此,患有残疾的人
不应当灰心丧气,不要自卑,应当相信躯体各个器官功能通过努力训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
得到补偿。
残疾的补偿作用大约可分为两类,一是补偿心理,二是补偿行为。补偿行为取决于补
偿心理,产生于补偿心理的基础上。
阿德勒认为,人从童年开始就有补偿心理在起作用。当然,这种补偿心理在自觉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