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目的
为提高房地产项目的运作效率,充分调动项目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对象包括项目和个人(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3条 考核时间
房地产项目考核时间为项目竣工后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