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 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工程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等组成,具体负责房地产项目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考评工作的组织、监督与指导等。
2.负责纠正项目考核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
3.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制订的项目工作计划和项目考评指标。
4.负责审批项目考评结果。
5.负责监督项目负责人对下属的绩效考核。
6.受理项目人员的考评申诉。
第5条 人力资源部
1.组织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实施考核。
2.绩效考核方法的指导与培训。
3.对项目部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4.协调处理项目部绩效申诉的具体工作。
5.负责为项目成员建立绩效考核档案。
第6条 项目经理
1.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
2.负责帮助本项目成员制订工作计划和绩效指标。
3.指导项目成员收集整理考评信息。
4.负责对所属项目部成员进行竣工考核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的绩效反馈,并帮助员工制订绩效改进计划。